各區發展改革局:
現將《關于認真落實<糧食流通管理條例>取消糧食收購資格許可有關事項的通知》轉發給你們,請嚴格落實“放管服”改革精神要求,在取消審批管理后要規范備案管理并優化服務。在省級統籌清單發布后10個工作日內,請在“廣東省政務服務事項管理系統”中認領“糧食收購備案”事項,做好實施清單編制及公開工作。尤其對已取得《糧食收購許可證》的企業要做好宣傳引導工作,幫助其盡快了解政策變化,指導其按規定向收購地的縣級糧食和儲備部門備案有關信息。
附件: 廣東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轉發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辦公室關于認真落實《糧食流通管理條例》取消糧食收購資格許可有關事項的通知.pdf
附件1: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關于認真落實《糧食流通管理條例》取消糧食收購資格許可有關事項的通知.pdf
廣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1年5月10日
(聯系人:熊紹鋒 聯系電話:83125852)
注:此翻印文件與原文件有同等效力,請遵照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