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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連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中國(遼寧)自由貿易試驗區大連片區“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實施方案的通知

   2020-08-28 929
核心提示:各區市縣人民政府,各先導區管委會,市政府各委辦局、各直屬機構,各有關單位:現將《中國(遼寧)自由貿易試驗區大連片區證照分
各區市縣人民政府,各先導區管委會,市政府各委辦局、各直屬機構,各有關單位:


    現將《中國(遼寧)自由貿易試驗區大連片區“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大連市人民政府


    2020年6月13日


    中國(遼寧)自由貿易試驗區大連片區“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決策部署,進一步克服“準入不準營”現象,深入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加快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建設,充分激發市場主體創新創業創造活力,根據《國務院關于在自由貿易試驗區開展“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的通知》(國發〔2019〕25號)和《遼寧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中國(遼寧)自由貿易試驗區“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實施方案〉的通知》(遼政發〔2019〕21號)精神要求,結合我市已實施的市場準入領域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和“證照分離”改革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進一步明晰政府和企業責任,全面清理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并納入清單管理,分類推進審批制度改革,強化涉企經營信息歸集共享,建立簡約透明的行業準入規則,加大簡政放權力度,創新和加強事中事后監管,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優化營商環境,激發微觀主體活力,加快推進新時代大連“兩先區”建設。


    (二)試點范圍和內容。在中國(遼寧)自由貿易試驗區大連片區(以下簡稱“自貿區”),對遼政發〔2019〕21號文件中改革試點的528項行政許可事項實行全覆蓋清單管理,按照直接取消審批、審批改為備案、實行告知承諾、優化審批服務等4種方式推進改革,為我市實現“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制度創新成果。下一步將根據國務院和省政府統一部署,適時在全市推開。


    二、工作任務


    (一)建立涉企經營改革事項清單動態管理制度。


    按照國務院和省政府要求,將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全部納入清單管理,結合權責清單動態調整和我市已開展的市場準入領域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證照分離”改革實際,逐項對照上述528項行政許可事項與自貿區實施事項的對應關系,梳理出市、區兩級實施的審批事項,列明對應的事項名稱、設定依據、審批層級和部門、改革方式、具體改革舉措、事中事后監管措施等內容。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清單,清單之外不得違規限制企業進入相關行業或領域,企業取得營業執照即可自主開展經營。


    (二)分類推進審批制度改革。


    1.直接取消審批(共13項)。對設定必要性已不存在、市場機制能夠有效調節、行業組織或中介機構能夠有效實現行業自律管理、通過事中事后監管能夠有效規范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直接取消審批。對直接取消審批事項,企業辦理營業執照后即可開展相關經營活動,有關部門不得將其轉移至行業協會、社會組織變相保留。各主管部門應制定配套的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措施,明確監管內容、標準和手段,銜接做好相應的后續監管工作。市場監管部門將相關企業設立、變更登記等信息推送至大連市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以下簡稱“政務服務平臺”)或大連市企業法人庫數據共享交換平臺(以下簡稱“數據共享平臺”),各主管部門應及時通過“政務服務平臺”或“數據共享平臺”共享信息并將企業納入監管范圍,依法實施事中事后監管。


    2.審批改為備案(共8項)。對可以取消審批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需要企業及時主動提供有關信息,以便有關主管部門有效實施行業管理、維護公共利益的,由審批改為備案。對審批改為備案的事項,一是原則上要按照“多證合一”的要求在企業登記注冊環節一并辦理,各主管部門應主動與市市場監管局做好工作對接。市市場監管局及時將備案信息推送至“數據共享平臺”,各主管部門按照要求做好有關系統的互聯互通、信息查詢接收共享工作。二是確需到有關主管部門辦理備案的,有關主管部門應簡化備案要素,制定相應的實施細則和辦事指南,強化信息共享,方便企業辦事。堅決防止以備案之名行審批之實。


    各主管部門應制定備案事項配套的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措施,明確監管規則。企業備案后,有關主管部門要依法實施有效監管。對未按規定備案或備案信息不實的企業,依法調查處理并采取措施予以糾正。


    3.實行告知承諾(共62項)。對確需保留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企業就符合經營許可條件作出承諾,有關主管部門通過事中事后監管能夠糾正不符合經營許可條件行為、有效防范風險的,實行告知承諾。對實行告知承諾的事項,企業自愿作出承諾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當場作出審批決定。一是對企業承諾已具備經營許可條件的,企業領證后即可開展經營。二是對企業尚不具備經營許可條件但承諾領證后一定期限內具備的,企業達到經營許可條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后,方可開展經營。


    有關主管部門應按照《大連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大連市行政審批告知承諾辦法〉的通知》(大政發〔2018〕13號)要求,制定相應的實施細則及辦事指南,將通過告知承諾領證的企業與通過一般審批程序領證的企業平等對待,根據風險狀況加強事中事后監管。要依法準確完整列出可量化可操作、不含兜底條款的經營許可具體條件,明確監管規則和違反承諾的后果,一次性告知企業,并提供告知承諾書示范文本。要將企業承諾內容向社會公開,方便社會監督。


    4.優化審批服務(共445項)。對關系國家安全、公共安全、金融安全、生態安全和公眾健康等重大公共利益,不具備取消審批或實行告知承諾條件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應當采取切實措施優化審批服務,提高審批效率、降低辦事成本。對優化審批服務的事項,有關主管部門要及時調整相應的辦事指南,并針對企業關心的難點痛點問題,采取以下措施:一是下放審批權限。為使自貿區企業獲得便捷高效審批服務,對自貿區所在地有關主管部門能夠有效承接的事項,應將審批權限下放或委托給自貿區有關部門,并同步調整監管層級,最大程度實現企業“就近辦、馬上辦”.二是壓縮審批要件和環節。要大幅精簡經營許可條件和審批材料,堅決取消“奇葩證明”,采取并聯辦理、聯合評審等方式優化辦事流程,主動壓減審批時限。三是延長或取消有效期限。對許可證件設定了有效期限但經營許可條件基本不變的,原則上要延長或取消有效期限。四是公布總量控制條件和存量情況。對有數量限制的事項,應在政務網站、審批平臺等公共平臺定期公布總量控制條件、布局規劃、企業存量、申請企業排序等情況,方便企業自主決策。


    (三)創新和加強事中事后監管。


    1.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監管制度。按照“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的原則,有關主管部門應加強審批與監管的銜接,健全監管規則和標準,根據相關許可事項改革實際和風險狀況,逐項制定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的具體辦法,全面梳理本系統和本地區監管職能范圍內的涉企經營許可監管事項。健全信用和風險分級分類監管模式,全面推行跨部門協同監管機制。


    2.深入推進“互聯網+監管”.要積極推廣遼寧省“互聯網+監管”系統應用,充分運用大數據等技術,加強對風險的跟蹤預警,探索推行以遠程監管、移動監管、預警防控為特征的非現場監管。加強信用監管,依法查處虛假承諾、違規經營等行為并記入信用記錄,實行失信聯合懲戒。


    3.全面實施“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完善隨機抽查事項清單,健全與抽查事項相對應的檢查對象名錄庫和執法檢查人員名錄庫,全面實行隨機抽取檢查對象、隨機選派執法檢查人員、抽查情況及查處結果及時向社會公開。除特殊行業、重點領域外,原則上所有的日常涉企行政檢查都要通過“雙隨機、一公開”的方式進行。


    4.積極推行包容審慎監管。以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為核心,選擇一批行業、領域、市場,推行實施包容審慎監管。要按照鼓勵創新原則,留足發展空間,同時堅守質量和安全底線,嚴禁簡單封殺或放任不管。


    5.不斷強化社會監督。落實市場主體責任,提升行業自治水平,引導社會力量參與市場秩序治理,加快構建市場自律、政府監管、社會監督互為支撐的協同監管格局。推動行業協會商會建立健全行業經營自律規范、自律公約和職業道德準則,實施自律管理。完善投訴舉報制度,暢通公眾監督和輿論監督渠道,依法及時核查處置各方反映的問題。要增強監管威懾力,對嚴重違法經營的企業及相關責任人員,依法撤銷、吊銷有關證照,實施市場禁入措施。


    6.厘清監管邊界。對涉企經營許可事項,主管部門應負有監管職責。對直接取消審批事項,除非另有規定,原許可主管部門仍對相關經營活動負有監管職責。對審批改為備案事項,有關主管部門要依法實施有效監管,對未按規定備案或備案信息不實的企業,要明確監管規定,依法調查處理并采取措施予以糾正。對實行告知承諾事項,有關主管部門應將通過告知承諾領證的企業與通過一般審批程序領證的企業平等對待,根據風險狀況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并將企業承諾內容向社會公開,方便社會監督。有關主管部門發現企業不符合承諾條件開展經營的,要責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達不到要求的,要依法撤銷許可證件。因未按規定告知造成的損失由有關主管部門承擔,因虛假承諾或違反承諾造成的損失由企業承擔。


    (四)完善改革配套政策措施。


    1.規范企業登記經營范圍與申辦經營許可的銜接。建立經營范圍與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涉企經營許可事項與市級有關主管部門的對應關系。中央層面涉企經營許可事項經營范圍規范表述由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統一規范,地方層面涉企經營許可事項的經營范圍規范表述由省市場監管局統一規范。市場監管部門在辦理市場主體設立和經營范圍變更的登記時,指導企業統一使用規范化的經營范圍用語登記,并將市場主體登記信息通過全省“互聯網+監管”平臺精準推送至有關主管部門。有關主管部門應根據上述對應關系及時從上述共享平臺查詢、接收企業信息,加強監管;要對實行告知承諾、優化審批服務事項部署落實好相關經營許可辦理,并將辦理結果通過全省“互聯網+監管”平臺推送至市場監管部門,并對直接取消審批、審批改備案事項所涉及企業實施監管,防止“監管真空”.


    2.強化涉企經營信息歸集共享。有關部門要依托“政務服務平臺”“數據共享平臺”和“互聯網+監管”平臺,除涉及國家秘密外,將企業登記注冊、經營許可、備案、執法檢查、行政處罰等信息及時歸集至我市有關政務服務平臺、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信用中國(大連)等平臺,實現信息共享。涉及部門垂管業務信息系統的,有關部門應積極向上溝通、協調、申請,實現有關業務信息的縱向、橫向貫通。可通過信息共享獲取的信息,一律不得再要求企業提供,切實讓信息多跑路,群眾少跑腿。


    3.持續提升審批服務質量和效率。有關主管部門要加快推進審批服務標準化,規范自由裁量權,嚴格時限約束,消除隱性門檻。要大力推行“互聯網+政務服務”,推動改革事項從申請、受理到審核、發證的“全程網辦”“一網通辦”“最多跑一次”.要加強對審批行為的監督管理,建立全市統一的審批服務“好差評”制度,由企業評判服務績效。深入推進電子營業執照在全國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跨地區、跨部門、跨層級的應用,實現電子營業執照對市場主體的統一身份認證。鼓勵支持各部門借鑒其他地區改革先進經驗做法,在自貿區內先行先試,進一步提升審批效能,不斷降低市場主體準入門檻,方便企業群眾辦事。


    4.堅持依法推進改革。有關主管部門要根據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和省政府決定的調整適用情況,結合試點證明行之有效的改革成果舉措,及時推進地方性法規、規章的立改廢釋,固化改革成果。


    三、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市政府對改革試點工作負總責,成立“證照分離”改革議事協調工作機構,統籌做好改革試點各項工作,分管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協調小組辦公室的常務副市長為組長,分管改革牽頭部門的副市長為副組長,市政府副秘書長,金普新區和市市場監管局、市營商局、市司法局、市商務局、市大數據中心以及改革涉及的其他市(中)直有關部門為成員。市市場監管局負責改革工作的統籌協調、落實方案制定、事項清單梳理、證照關系理清、涉企信息歸集等工作。市營商局負責具體改革事項實施方案備案、審批服務“好差評”制度建立等工作,并會同市市場監管局共同開展督查督辦。市司法局負責法治保障工作。市商務局負責指導自貿區做好“證照分離”改革與對外開放政策的銜接。市大數據中心負責改革試點信息化保障,暢通涉企信息推送、歸集、共享的實現路徑,確保縱向各級聯通、橫向普遍接入。市政府督考辦會同市市場監管局負責做好績效考核工作。各有關部門和金普新區管委會要加強“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工作的組織領導,做好統籌協調,細化部門責任,建立協同機制,聚焦企業關切,積極穩妥地推進改革。各主管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主動加強與國家部委、省級部門的對接、溝通、協調,按照國家部委、省級部門的實施細則,及時做好本部門的審批改革和后續監管,協調指導支持自貿區做好相應工作,妥善解決改革推進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要主動關注、學習、借鑒試點工作經驗,提前介入和謀劃,為下步全面推開改革打好基礎。


    (二)做好宣傳引導。要針對管理措施、工作流程等調整和轉換,采取多種方式做好改革措施的宣傳解讀工作,擴大各項改革政策的知曉度,回應社會關切,形成全社會理解改革、參與改革、支持改革的良好氛圍。要精心做好政策業務等方面的培訓工作,提升工作人員業務素質和服務意識,防止執行走樣。


    (三)加強督促檢查。將試點工作推進情況納入市政府績效考核范圍,建立督查考評制度措施。全面建立“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月報制度,密切跟蹤、及時總結評估試點工作進展情況,發現和推廣典型經驗,確保取得預期成效。要以釘釘子精神全面抓好改革任務落實,定期對相關部門和試點地區落實改革情況進行督查檢查,及時幫助解決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并以強有力的問責問效,推動改革落地落實。


    本方案實施中的重大問題,金普新區管委會、市(中)直有關部門要及時向市政府請示報告。


    附件: 大連市推進“證照分離”改革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doc


 
地區: 遼寧 大連市
標簽: 證照分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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