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應急局,廣西應急管理協會、各安全生產技術服務機構、各有關企業,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規范和加強我區安全生產標準化二級企業評審工作,依據應急部關于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工作的有關規定,結合我區實際,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進一步加強對全區安全生產標準化二級企業評審工作的監督管理。自治區應急廳負責全區安全生產標準化二級企業(包括: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化工、醫藥、煙花爆竹、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煙草、商貿企業,以下統稱企業)評審管理工作,具體由廳綜合協調處綜合監管、歸口管理,各相關處室按職責分工分行業領域組織實施。自治區應急廳將進一步規范和加強對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組織單位、評審單位和評審人員的管理,強化監督檢查,督促其做好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相關工作。
二、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確定全區安全生產標準化二級企業評審組織單位。自治區應急廳已依法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將全區安全生產標準化二級企業評審組織工作委托廣西應急管理協會承擔。廣西應急管理協會將負責標準化二級企業評審日常管理工作,統一受理創建企業評審申請、審查創建企業申請材料、監督創建企業評審單位開展評審工作、審核創建企業評審單位提交的評審報告等工作,并形成書面報告,提請自治區應急廳安全生產標準化專題辦公會議審定。
三、實行標準化二級企業創建分批受理。根據企業自愿申請的原則,廣西應急管理協會分別于每年3月底、6月底、9月底、12月底前按季度分四個批次集中受理。6月底、9月底、12月底、次年3月底前分別完成創建企業評審、公告和頒發證書和牌匾等工作,其中評審時間原則上不超過3個月。
四、擇優確定標準化二級企業評審單位。按照自愿申報、綜合評價的原則,每年擇優確定相關行業領域當年安全生產標準化二級企業評審單位名單,并向社會公告。原則上,在廣西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有安全評價或者相關工程設計資質,具有良好業績的安全生產中介機構和工程設計單位(統稱為安全生產技術服務機構),每年2月底前(2020年為9月底前)均可向自治區應急管理廳負責安全生產技術服務機構監管的相關處室申報。相關處室初審后,提出建議名單提請自治區應急廳安全生產標準化專題辦公會議審定。企業開展標準化二級企業創建工作在入圍名單中自行選定評審單位,評審費用自理。評審單位開展現場評審前7個工作日內告知廣西應急管理協會。創建企業評審單位與培育咨詢單位不得為同一家中介機構。
五、加強對創建企業現場評審的督導力度。原則上,自治區應急廳有關業務處室、廣西應急管理協會現場督導安全生產標準化二級創建企業評審比例分別占當年創建企業總數20%以上(煤礦企業現場督導率100%)。廣西應急管理協會每半年至少開展一次全區標準化二級企業現場達標情況“回頭看”,發現標準化水平滑坡的,及時提出降低或者撤銷標準化命名的意見及整改建議。
六、規范創建企業公告和證書、牌匾頒發工作。經自治區應急廳安全生產標準化專題辦公會議審定同意后的安全生產標準化二級創建企業,由自治區應急廳在官方網站上公告。經公告的企業,由評審組織單位(目前委托廣西應急管理協會)頒發證書和牌匾,有效期為3年。
七、規范安全生產標準化二級企業撤銷和期滿復評工作。對因發生生產安全死亡事故等行為撤銷安全生產標準化二級企業等級,取得安全生產標準化二級企業證書的企業3年有效期屆滿后復評,以及向應急部推薦申報安全生產標準化一級企業等工作,要嚴格按照應急部關于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工作有關規定及本通知規定要求辦理。
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試行1年。原自治區安全監管局《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工作的意見》(桂安監管法規〔2014〕25號)文件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
廣西壯族自治區應急管理廳
2020年8月31日
為進一步規范和加強我區安全生產標準化二級企業評審工作,依據應急部關于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工作的有關規定,結合我區實際,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進一步加強對全區安全生產標準化二級企業評審工作的監督管理。自治區應急廳負責全區安全生產標準化二級企業(包括: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化工、醫藥、煙花爆竹、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煙草、商貿企業,以下統稱企業)評審管理工作,具體由廳綜合協調處綜合監管、歸口管理,各相關處室按職責分工分行業領域組織實施。自治區應急廳將進一步規范和加強對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組織單位、評審單位和評審人員的管理,強化監督檢查,督促其做好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相關工作。
二、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確定全區安全生產標準化二級企業評審組織單位。自治區應急廳已依法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將全區安全生產標準化二級企業評審組織工作委托廣西應急管理協會承擔。廣西應急管理協會將負責標準化二級企業評審日常管理工作,統一受理創建企業評審申請、審查創建企業申請材料、監督創建企業評審單位開展評審工作、審核創建企業評審單位提交的評審報告等工作,并形成書面報告,提請自治區應急廳安全生產標準化專題辦公會議審定。
三、實行標準化二級企業創建分批受理。根據企業自愿申請的原則,廣西應急管理協會分別于每年3月底、6月底、9月底、12月底前按季度分四個批次集中受理。6月底、9月底、12月底、次年3月底前分別完成創建企業評審、公告和頒發證書和牌匾等工作,其中評審時間原則上不超過3個月。
四、擇優確定標準化二級企業評審單位。按照自愿申報、綜合評價的原則,每年擇優確定相關行業領域當年安全生產標準化二級企業評審單位名單,并向社會公告。原則上,在廣西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有安全評價或者相關工程設計資質,具有良好業績的安全生產中介機構和工程設計單位(統稱為安全生產技術服務機構),每年2月底前(2020年為9月底前)均可向自治區應急管理廳負責安全生產技術服務機構監管的相關處室申報。相關處室初審后,提出建議名單提請自治區應急廳安全生產標準化專題辦公會議審定。企業開展標準化二級企業創建工作在入圍名單中自行選定評審單位,評審費用自理。評審單位開展現場評審前7個工作日內告知廣西應急管理協會。創建企業評審單位與培育咨詢單位不得為同一家中介機構。
五、加強對創建企業現場評審的督導力度。原則上,自治區應急廳有關業務處室、廣西應急管理協會現場督導安全生產標準化二級創建企業評審比例分別占當年創建企業總數20%以上(煤礦企業現場督導率100%)。廣西應急管理協會每半年至少開展一次全區標準化二級企業現場達標情況“回頭看”,發現標準化水平滑坡的,及時提出降低或者撤銷標準化命名的意見及整改建議。
六、規范創建企業公告和證書、牌匾頒發工作。經自治區應急廳安全生產標準化專題辦公會議審定同意后的安全生產標準化二級創建企業,由自治區應急廳在官方網站上公告。經公告的企業,由評審組織單位(目前委托廣西應急管理協會)頒發證書和牌匾,有效期為3年。
七、規范安全生產標準化二級企業撤銷和期滿復評工作。對因發生生產安全死亡事故等行為撤銷安全生產標準化二級企業等級,取得安全生產標準化二級企業證書的企業3年有效期屆滿后復評,以及向應急部推薦申報安全生產標準化一級企業等工作,要嚴格按照應急部關于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工作有關規定及本通知規定要求辦理。
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試行1年。原自治區安全監管局《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工作的意見》(桂安監管法規〔2014〕25號)文件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
廣西壯族自治區應急管理廳
2020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