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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威海市小食品店專項整治與規范行動方案的通知

   2015-06-30 529
核心提示:各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國家級開發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為進一步保障食品消費安全,規范小食品店經營管理,結合我市創建國
各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國家級開發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為進一步保障食品消費安全,規范小食品店經營管理,結合我市創建國家食品安全城市工作的整體部署,市局制定了《威海市小食品店專項整治與規范行動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威海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5年4月1日
 
  威海市小食品店專項整治與規范行動方案
 
  為切實解決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突出問題,進一步保障食品消費安全,根據《威海市創建國家食品安全城市實施方案》部署要求,決定在全市范圍開展小食品店專項整治與規范行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按照山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規范中小學校周邊食品店餐飲店及食品攤販經營管理的通知》的標準規定,全面開展小食品店整治與規范行動。進一步完善監管制度,規范小食品店經營行為,嚴格執行食品進貨臺賬制度,嚴禁無照經營、超范圍經營以及經銷過期變質、有毒有害、假冒偽劣食品行為。通過集中整治和規范行動,全面推進小食品店合法經營,全面建立進貨查驗和臺賬登記制度等經營者自律制度,健全小食品店食品安全長效監管機制。
 
  二、工作重點
 
  (一)集中開展小食品店經營資格清理行動。結合食品經營許可制度改革和省局食品經營許可管理系統的使用,以信息化手段為依托,組織力量現場排查,進一步摸清轄區各類小食品店的底數和基本狀況,為開展整頓和規范工作奠定基礎。對清理中發現的無證經營行為,按照引導規范一批、取締一批的辦法予以處理。
 
  (二)指導規范小食品店落實“五有標準”,并對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在摸清經營主體基礎的同時,督促落實“經營有資質、安全有承諾、管理有制度、單據有留存、制售有公示”的經營自律制度。要對小食品店落實“五有標準”情況進行全面檢查。
 
  1、經營有資質。小食品店應持有食品流通許可證,對因場所問題達不到許可條件、其他標準得到落實的食品店可申請辦理的《食品經營實名備案證》(附件1);所有從業人員必須持有健康證。食品流通許可證、實名備案證、健康證懸掛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
 
  2、安全有承諾。小食品店負責人應簽訂《小食品店食品安全承諾書》(附件2),并張貼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
 
  3、管理有制度。小食品店應落實進貨查驗并記錄制度。查驗供貨者的資格證明、食品合格證明文件和食品包裝等信息。
 
  4、單據有留存。小食品店應留有供貨商的相關證照、食品合格證明等復印件和供貨票據。
 
  5、制售有公示。現場制售的小食品店所使用的米、面、油、肉、魚等加工原料,添加劑的名稱和生產廠家,要在《食品制售加工原料、添加劑名目公示》(附件3)上如實登記,并在店內公示。
 
  (三)集中開展小食品店食品質量安全的執法檢查。嚴格檢查是否銷售對人體健康和人身安全易造成危害的食品,是否銷售過期變質、“三無”、有毒有害、假冒偽劣食品,是否銷售檢測為不合格的食品,對于違法經營行為,必須嚴格進行處理,發現一件、處理一件,并責令迅速整改,不留任何死角。
 
  (四)強化小食品店商品源頭監管。要加強與食品批發市場等進貨源頭的對接,推進食品從供貨源頭到零售終端“一票通”制度,為小食品店建立進貨查驗和臺賬記錄制度提供便利,有利于更好地促進小食品店整治規范工作。
 
  三、工作步驟
 
  整治規范工作從2015年4月至2015年10月,分三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2015年4月-6月):開展主體資格清查行動,摸清整治與規范的小食品店的底數和基本狀況,整頓規范無證經營行為,完善小食品店監管檔案,指導其落實“五有標準”。
 
  第二階段(2015年7月-8月):全面開展小食品店整治與規范行動;圍繞工作重點有針對性地加大執法檢查、監督抽檢力度,做到檢查不留死角,抽檢有的放矢,整治重拳出擊,約談不走過場,公布違法不留情面,案件移送依法依規,確保整治規范取得實效。
 
  第三階段(2015年9月):鞏固和深化小食品店整治規范成果,組織開展整治規范工作回頭看,對照標準規范要求,全方位查漏補缺,消除盲點、盲區,確保完成整治規范目標。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狠抓落實。小食品店由于主體數量眾多、經營分布面廣、從業人員素質差異較大以及食品源頭難以管控,目前的安全風險大,監管形勢嚴峻,各區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務必高度重視,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市里的部署上來,必須充分發揮機構改革后的整合優勢,切實做到思想認識到位、組織領導到位、工作落實到位。要將小食品店整治納入目標考核體系,層層落實責任,確保整治工作順利完成。
 
  (二)注重方法,統籌安排。在整治與規范行動中,各地要做好五個結合:一是食品攤販的整治規范、與校園周邊食品規范行動相結合,統籌安排調度人員時間,強力推進小食品店整治;二是整治與引導經營者自律相結合。通過整治規范經營行為,完善經營制度,提高經營者素質,從而提升行業發展水平;三是整治與建立長效機制相結合。通過整治建立健全各項監管制度的機制,使整治效果能長久發揮;四是整治與社會共治相結合,要發揮社會監督機制特別是食品安全協管員隊伍的作用,不搞關門整治,要與相關部門密切配合,取得各鎮(街道)的支持配合下開展整治。
 
  (三)全面整治規范。織密監管網格,確保責任到人。各區市局要細化監管責任,實施網格化、規范化、痕跡化監管,層層簽訂責任書,明確監管責任,責任到人,確保不留空白、盲區和死角;現場檢查要有檢查記錄(附件4)。違法違規有查處,切實達到整治規范目標。
 
  (四)強化宣傳,正確引導。各鎮(街道)、市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切實加強對食品店整治和規范工作的輿論引導,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重要作用。要深入農村、社區、景區、車站、碼頭,大力宣傳開展小食品店整治規范行動的重要意義,尤其是要強化宣傳在整規中涌現出來的典型經驗和先進事例,報道守法經營的小食品店,樹立正面典型,曝光違法經營者。通過輿論和社會的力量,營造良好整治氛圍,發動群眾共同關心、支持、參與和監督整規工作,努力營造整治和規范的良好氛圍。
 
  (五)加強督導檢查。對小食品店的整治規范納入創建食品安全城市工作項目進行督查考核。市局將按照本方案定期對全市的整治規范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和情況調度,加強督查情況反饋,及時通報有關情況和發現的問題,確保工作進度平衡和任務落實。各區市局要抓好指導規范和監督檢查工作協調和督促工作,各市區局要按照本方案的時間工作安排,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制定《小食品店整治規范計劃表》,內容要包括本轄區各類小食品店數量、整治規范的計劃進度。計劃表于2015年4月30日前上報市局。小食品店整治規范工作總結,于2015年10月15日報送市局。
 
  聯系人:賈榮鋼,聯系電話:5289159,13326302188
 
  電子郵箱:whsplt@163.com


 
地區: 山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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