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市府直屬各單位:
《2019年東莞市食品安全工作要點》業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東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9年4月19日
2019年東莞市食品安全工作要點
為更好地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決策部署,結合我市實際,現就2019年我市食品安全工作要點明確如下:
一、強化源頭綜合治理
(一)推進土壤污染綜合防治。實施土壤污染重點監管企業名錄制度,確認及公布我市2019年土壤污染重點監管企業名單。開展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加強流域水污染防治。〔市生態環境局、市農業農村局依職責分工負責,各相關園區、鎮(街)配合〕
(二)加強獸藥飼料和農藥監管。督促企業全面健全生產、經營、使用等各環節的質量安全管理制度。開展獸藥飼料質量安全年度監督抽檢和日常監督檢查,加大對飼料和獸藥產品中抗菌藥和重金屬成分的檢測,杜絕偽劣獸藥和不合格飼料產品進入市場。加強農藥質量監督管理;依法實施農藥經營許可管理制度,規范農藥流通秩序;加強對農藥生產、經營企業(門店)的日常巡查;完成省、市的農藥質量監督抽檢任務;繼續推行農藥經營臺賬管理制度,落實限制使用農藥專柜經營及臺賬進出登記管理制度。〔市農業農村局牽頭,各園區、鎮(街)依職責分工負責〕
(三)加強屠宰業監督管理。杜絕生豬(牛、羊)在屠宰過程中“頭蹄、內臟、酮體”落地等違規行為;嚴禁未經許可私自擴建屠宰生產線;抓好生豬肉品統一冷鏈配送的日常監管工作,確保冷鏈配送的穩定化和常態化;鼓勵生豬定點屠宰企業開展標準化創建工作。推進生豬定點屠宰場整合工作。督促指導石排、常平、長安、厚街4家保留生豬定點屠宰場所在片區做好屠宰場擴建改造、參股經營,以及撤銷屠宰場關停、生豬肉品供應銜接等各項工作;督促中堂、黃江、塘廈3家新建生豬定點屠宰場落實建設用地選址、規劃、環評等工作。推進牛羊定點屠宰場建設。完善南城、橫瀝牛羊定點屠宰場驗收手續,確保第一季度正式投入使用。加快推動中堂牛羊定點屠宰場建設,確保2019年底前動工建設。(市農業農村局、石排鎮、常平鎮、長安鎮、厚街鎮、中堂鎮、黃江鎮、塘廈鎮、南城街道、橫瀝鎮依職責分工負責)
(四)加強進出口肉類監管。加強進出口肉類檢驗檢疫,開展東莞轄區口岸非洲豬瘟和禽流感的防控工作。配合緝私部門開展打擊肉類走私工作。(東莞海關負責)
(五)加強供港蔬菜監管。繼續推進轄區蔬菜的高質量、平穩、順暢供港澳的各項措施,出臺包括留駐場工作點等服務措施,扶持轄區出口量大的供港澳蔬菜企業做大、做強,服務地方經濟,確保供港蔬菜質量安全。(東莞海關負責)
二、聚焦突出問題整治
(六)組織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嚴肅查處在飼料生產經營、使用過程添加違禁藥物行為。清理“四無”獸藥、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無生產批文、無產品批號、無質量標準、無產品標準)等養殖投入品,保障養殖使用藥物、飼料和其他投入品安全。嚴厲查處違法使用瘦肉精。嚴厲查處在養殖、運輸、經營、餐飲環節違法添加氯霉素、孔雀石綠、哨基呋喃類等禁用藥物的違法行為。鐵腕整治私屠濫宰、“兩非一超”違法行為。(市農業農村局牽頭,市市場監管局、市公安局、東莞海關依職責分工負責)
(七)繼續推進農村食品安全專項治理。開展農村假冒偽劣食品專項整治,基本實現農村食品安全突出問題和風險隱患治理工作目標,凈化農村食品生產經營環境。努力形成全方位、全環節、全覆蓋的農村食品安全治理長效機制,切實提高農村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市市場監管局、市農業農村局依職責分工負責)
(八)繼續開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詐與虛假宣傳整治。重點治理未經許可生產經營食品和保健食品、標簽虛假標識、違法營銷宣傳、欺詐銷售食品和保健食品、未經審查發布保健食品廣告、發布虛假違法食品和保健食品廣告等違法違規行為。(市市場監管局牽頭,市委網信辦、市公安局、市商務局、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東莞海關配合)
三、嚴格落實生產經營主體責任
(九)推進食品生產許可改革。加強食品生產許可工作,堅持“從嚴許可”,引導食品生產單位持續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規范生產行為。按照“證照分離”改革部署,著力簡化市場準入,最大限度地精簡許可材料,壓縮許可時限。組織開展食品生產許可工作質量跟蹤核查。(市市場監管局負責)
(十)強化食品生產監督檢查。結合日常監督檢查、投訴舉報、抽檢、行政處罰等情況,對全市食品生產單位按行業類別分階段進行風險分析和評估,加強食品生產單位分級分類管理,消除食品安全隱患。嚴格落實上級監管要求,根據實際科學制定日常監督檢查計劃并組織實施。組織開展嬰幼兒輔助食品、蜂產品、食用植物油等重點食品生產專項整治。(市市場監管局負責)
(十一)督促食品生產企業落實主體責任。進一步督促和指導食品生產單位落實主體責任,開展自查、主動報告食品安全風險,不斷提高食品生產單位自查報告率。加大對存在較大食品安全隱患的食品生產單位相關人員的責任約談力度。(市市場監管局負責)
(十二)加強食品集中加工中心管理。開展食品集中加工中心日常監督檢查,督促集中加工中心組建管理團隊,落實食品安全管理機構和人員,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開展小作坊經營者知識培訓,促進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督促集中加工中心落實統一銷售票據制度,出具的產品銷售票據應印有唯一對應的二維碼,督促集中加工中心規范使用形象識別標識。〔市市場監管局牽頭,各園區、鎮(街)依職責分工負責〕
(十三)組織開展食品小作坊綜合治理行動。制定《深化整治非法食品小作坊、促進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中心規范發展行動方案》,全面開展食品小作坊整治專項行動,堅決取締無證食品小作坊,嚴厲打擊獲證食品小作坊違法行為,全力引導食品小作坊進駐集中加工中心。進一步加大對食品小作坊的明查暗訪、“飛行檢查”力度。〔市市場監管局牽頭,市公安局配合,各園區、鎮(街)依職責分工負責〕
(十四)加強食品攤販監管。落實《廣東省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管理條例》要求,各園區、鎮(街)明確食品攤販登記部門,劃定若干食品攤販集中擺賣區;各鎮(街)至少建成一個食品攤販集中擺賣樣板區。加強食品攤販登記工作,加強流動食品攤販清查整治,基本實現食品攤販集中管理。〔各園區、鎮(街)依職責分工負責,市市場監管局、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配合〕
(十五)加強對食用農產品市場及食品流通監管。加強農貿市場監管,實施食用農產品市場準入制度;加強食用農產品批發市場管理,繼續推進批發市場統一銷售票據,嚴格落實市場開辦方、經營者的主體責任。加強食品銷售企業的監管,實現大型商場、大型超市、食品批發企業的全覆蓋監管。(市市場監管局、市農業農村局依職責分工負責)開展酒類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開展風險隱患排查、分級分類監管,組織“飛行檢查”、明查暗訪等檢查。加強對已發證的銷售企業連鎖總部日常監管。(市市場監管局負責)
(十六)繼續推進學校及其周邊食品安全監管工作。開展春、秋季開學學校食品安全專項檢查,加大力度提升食堂及為學校配餐的集體用餐配送單位的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切實加強食材的源頭管理;強化相關單位食品從業人員的培訓;推動所有中小學(含幼兒園)新建食堂要達B級及以上。繼續推進學校及其周邊食品安全監管工作。推動學校食堂食品安全信息化發展,全市中小學校(幼兒園)食堂使用“廣東省學校食品安全監管系統”基本全覆蓋。(市教育局、市市場監管局依職責分工負責,市衛生健康局、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配合)
(十七)嚴格落實餐飲服務過程監管。構建以風險分級管理為基礎、企業自查為前提、日常檢查為主體、“飛行檢查”和體系檢查為補充的監督檢查工作體系;進一步強化網絡訂餐食品安全監管,加強網絡訂餐餐飲服務經營者、網絡訂餐第三方平臺提供者食品安全主體責任,規范網絡訂餐經營行為;對入網食品經營者的持證和日常經營情況開展檢查,依法對網絡訂餐第三方平臺的違法違規行為進行查處。加強巡查,嚴厲打擊各種違法經營陸生野生動物行為,嚴禁餐飲企業經營未經檢疫的野生動物及其制品,防止疫源疫病的發生;依法依規辦理“出售、購買、利用國家二級保護野生動物及其制品”和“出售、購買、利用國家三有保護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的行政許可。(市市場監管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林業局依職責分工負責)
(十八)推進餐飲服務單位食品安全主體責任提升。指導和督促餐飲服務單位建立并完善食品安全定期自查和報告制度,100%建立進貨查驗等各項記錄制度,強化餐飲單位對各項制度規范執行的效果。組織開展12期“一起查餐廳”行動,擴大鎮(街)覆蓋面。持續推進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知識及能力培訓。深入整治小餐飲無證經營行為。〔市市場監管局牽頭,各園區、鎮(街)依職責分工負責〕
(十九)推進技工院校深化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推進餐飲從業人員的培訓工作。鼓勵餐飲從業人員考取國家職業資格證書;認定2個省級粵菜師傅培訓基地、2個省級粵菜師傅大師工作室;舉辦餐飲類職業技能競賽。把食品安全教育課程納入全市職業技能教育教學內容。在全市學校(含民辦)全面落實食品安全校長負責制,簽訂責任書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檔案。(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市教育局、市市場監管局配合)
(二十)加強食品相關產品質量安全監督。開展食品相關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對不合格產品進行后處理。及時公開食品相關產品市級監督抽查、行政處罰等信息。按要求開展食品相關產品證后監管工作。(市市場監管局負責)規范餐飲具集中消毒行為,督促餐具、飲具集中消毒服務單位建立自查制度、落實生產過程質量控制措施,對全市的餐具、飲具集中消毒服務單位至少開展2次覆蓋全項目的檢查,提高集中清洗消毒餐飲具安全水平。實施餐飲具集中消毒單位量化分級管理,規范餐飲具集中消毒行為,全面提升我市餐飲具集中消毒單位質量安全管理水平。(市衛生健康局負責)
(二十一)加強進出口深加工食品監管。開展進口食品經營企業的現場檢查,監督出口食品企業質量體系運作和自查制度的建立落實,落實食品安全追溯責任,健全從業人員管理制度等工作。推進“進口食品放心工程”,開展酒類、食用油的專項檢測和整治。開展食品安全進社區、國門生物安全進校園等活動。(東莞海關負責)
(二十二)加強儲備糧油監管。落實地方儲備糧輪換任務,按計劃實施儲備糧輪換。開展國家、省、市級專項檢查以及夏、秋兩季糧油安全普查。加大儲備糧監管力度,定期、不定期對儲備糧進行檢查。強化儲備糧入庫、儲存、出庫等環節數量和質量的監管,確保儲糧安全。(市發展改革局負責)
(二十三)加大食鹽市場監管力度。加強對我市鹽業企業資質的管理,實時監管食鹽批發企業,加強對食鹽經銷商管理。開展針對全市大型農貿市場和集體食堂食鹽安全的檢查。從食鹽批發企業和市面零售流通兩方面加強對食鹽產品質量的抽檢。(市市場監管局牽頭,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配合)
四、促進食品產業高質量發展
(二十四)實施農業品牌提升行動。著力推進農產品品牌建設、規模化經營。推進標準化示范基地建設,加強宣傳培訓,以示范基地建設帶動面上標準化生產,保障農產品“產”出來的安全。大力發展無公害、綠色、有機、地理標志和名牌農產品。推進農業規模化、集約化生產。(市農業農村局負責)
(二十五)實施食品生產質量提升工程。結合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深入推進質量強市建設的意見》,全面推動食品生產企業開展質量提升工作;支持和鼓勵食品生產企業申報技術升級相關獎勵政策;引導、激勵食品生產企業培育和優化自主品牌,發動具有較強競爭力的企業參評中國馳名商標;鼓勵大型食品生產企業申報倍增計劃;持續宣貫食品安全標準,幫助企業分析解決共性質量問題,提升企業質量意識。〔市市場監管局牽頭,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各園區、鎮(街)配合〕
(二十六)大力推進量化等級提升,不斷鞏固食品安全示范建設成效。以推進量化等級提升為抓手,四個街道和十三個中心鎮年內完成50家以上餐飲單位(含單位食堂)的改造提升(量化等級需要提升至A級),其他鎮、園區年內完成30家以上餐飲單位(含單位食堂)的改造提升(量化等級需要提升至A級),相關單位應在轄區餐飲消費集中度較高區域或在校園周邊確定一批,形成“點、線、面、區”相結合的多層次、全方位、全業態的優秀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群體,到2019年底實現轄區學校(含托幼機構)食堂、中央廚房、集體配餐單位、大型餐飲單位和大型企業食堂(800人以上)等餐飲服務提供者餐飲服務食品安全量化等級基本達到良好(B級)以上,且優秀(A級)比例超25%;實現B級以上(含B級)單位食堂占總數的40%。繼續擴大餐飲單位“明廚亮灶”建設覆蓋面,2019年基本實現持證餐飲服務單位“明廚亮灶”建設全覆蓋的目標。(市市場監管局負責)
(二十七)實施“放心糧油”基地建設工程。大力加強與糧食產區的對接和交流,保障東莞糧源供應安全和原糧質量安全;加強進口油料的監管,保障大豆等進口油料的質量安全。督促落實主體責任,強化全程質量管控,加強監督抽檢,鼓勵實施HACCP、GMP、ISO22000等質量管理體系,打造一批“放心糧油”示范單位。鼓勵糧油生產企業爭創中國馳名商標及中國放心糧油示范企業。依托麻涌新沙港口、儲備糧庫和產業集群優勢,統籌推進麻涌——沙田沿江糧油加工生產物流產業帶發展,吸引國內外糧油巨頭進駐,打造成為大型“放心糧油”加工生產基地。(市發展改革局牽頭,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市場監管局、東莞海關依職責分工負責,麻涌鎮、沙田鎮配合)
(二十八)創新電子商務與餐飲業的集成應用模式推動食品產業發展。支持推動餐飲業健康發展,促進餐飲業線上線下融合發展;支持餐飲企業發展連鎖經營、中央廚房,實現原料統一加工、集中配送。持續推動、宣傳《東莞市城市商業網點規劃(2016-2025)》,完善、優化我市商業網點規劃布局,助力食品產業發展。(市商務局負責,市市場監管局配合)
(二十九)積極發揮行業協同作用,打造東莞食品行業品牌。加強與食品生產相關行業協會的溝通聯系,通過行業協會引導食品生產單位不斷規范食品生產行為,加強自律,促進食品生產行業不斷健康發展。推動成立東莞市臘味行業協會、東莞市食品小作坊行業協會,促進我市臘味行業、食品小作坊行業高質量發展。〔市市場監管局負責,相關園區、鎮(街)配合〕積極圍繞“灣區都市、品質東莞”戰略目標,推動舉辦“2019中國創新食品大會暨粵港澳大灣區食品博覽會”,增強東莞食品行業全國知名度,打造東莞食品行業品牌。(市商務局負責)
五、嚴懲食品安全違法犯罪
(三十)深入推進食品打假“利劍”行動,始終保持對食品安全犯罪嚴打高壓態勢。重點治理超范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使用工業明膠生產食品、使用工業酒精生產酒類食品、使用工業硫磺熏蒸食物、違法使用瘦肉精,食品制作過程違法添加罌粟殼等物質、水產品違法添加孔雀石綠等禁用物質、生產經營企業虛假標注生產日期、保質期、用回收食品作為原料生產食品、保健食品標簽宣傳欺詐等危害食品安全的“潛規則”和相關違法行為,達到刑事犯罪的依法予以嚴厲打擊。(市公安局牽頭,市農業農村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配合)
(三十一)推進食品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積極推進日常監管和執法辦案信息共享,推動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公安、法院、檢察院建立健全溝通協作、案件查辦聯動、信息共享等工作機制。發揮公安機關在打擊涉及食品藥品犯罪的作用。切實做好涉刑案件移送、涉案物品處理、涉案物品檢驗與認定等相關工作,發揮市公安局治安巡警支隊食品藥品和環境犯罪偵查大隊作用,做好涉及食品藥品和環境犯罪案件偵辦工作。(市市場監管局、市公安局、市農業農村局、東莞海關依職責分工負責)嚴厲查處涉鹽違法犯罪案件,從源頭上打擊制售假冒偽劣食鹽違法行為。加大對食品走私打擊力度。嚴厲查處食品商標侵權等違法行為。加強大案要案聯合督辦、典型案件通報。(市市場監管局、市公安局、東莞海關依職責分工負責)
六、強化安全風險隱患排查防控
(三十二)加強監督抽檢。加強“放心糧油”產品質量安全抽檢工作,對我市“放心糧油”示范加工企業的糧油產品進行質量抽檢。(市發展改革局負責)強化食品質量安全檢測。按照2019年市政府主要目標任務“全年完成食品抽檢不少于每千人5.5批次”要求,每月組織開展市級抽檢,全市全年完成食品抽檢45884批。其中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完成39594批,農業農村部門負責完成6290批,其中農產品抽檢5860批次、水產品抽檢430批次。對不合格產品及時、全面開展溯源追查,產品召回、處置等工作及時徹底。繼續開展食用農產品政府快檢工作,全年開展政府快檢115萬批次,其中蔬菜105.2萬批次、水產品8.4萬批次、畜禽肉蛋類1.4萬批次;督促農貿市場自主開展食用農產品快檢工作,發揮農貿市場快檢室作用,堅決堵住不合格食用農產品注入“菜籃子”。(市市場監管局牽頭,市農業農村局配合)完成海關總署進出口食品抽樣檢驗和抽樣檢測計劃任務。(東莞海關負責)
(三十三)加強風險監測。擴大風險監測點覆蓋面,實現覆蓋全市所有園區、鎮(街);全面完成省級風險監測計劃,同步實施市級風險監測工作,收集我市主要食源性疾病信息和食品中污染物及有害因素污染數據,為開展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和風險管理等提供技術、科學依據。(市衛生健康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市場監管局、東莞海關依職責分工負責)積極做好加強醫療機構對食源性疾病監測工作的督導和培訓,提高監測質量,暢通通報渠道,提升通報效率。(市衛生健康局負責)
(三十四)開展風險隱患排查。通過明察暗訪、投訴舉報、抽檢等手段,主動排查、研判、及時處置危害食品安全的行業共性隱患問題。做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數據的分析評估,及時通報監測結果,分季度進行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數據分析,為及時實行有效監管提供科學依據。(市食藥安辦牽頭,市衛生健康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市場監管局、東莞海關配合)
(三十五)加強非洲豬瘟排查防控工作。督促生豬定點屠宰企業落實進場生豬違禁藥物自檢、非洲豬瘟檢測和肉品品質檢驗工作;貫徹落實國家和省的部署要求,切實加強野豬非洲豬瘟排查防控工作。(市農業農村局、市林業局依職責分工負責)
(三十六)加強應急處置工作。繼續完善重要信息上報制度,加強食品安全輿情監測。進一步理順突發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程序,完善食品安全事件應急預案,增強應急預案的針對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加強市鎮兩級疾控機構技術人員培訓,提高技術人員食品安全事故處置能力和實戰水平。強化應急培訓,開展應急演練,提高處置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能力。(市農業農村局、市衛生健康局、市市場監管局、東莞海關依職責分工負責)
(三十七)開展供港蔬菜風險監控。保障香港《食物內除害劑殘余規例》平穩實施,加強對供港澳蔬菜種植基地、蔬菜加工廠的監管和農藥殘留物檢測,確保供港蔬菜質量安全。(東莞海關牽頭,市農業農村局、市市場監管局配合)
(三十八)持續推進家禽“集中屠宰、冷鏈配送、生鮮上市”工作。鼓勵有條件的地區進一步擴大活禽經營限制區范圍,確保生鮮家禽安全有效供給,有效防控H7N9等流感疫情。〔市食藥安辦牽頭,市農業農村局、市商務局、市衛生健康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配合,各園區、鎮(街)依職責分工負責〕
七、加強食品安全監管能力建設
(三十九)持續推進“十三五”規劃實施。落實廣東省“十三五”食品安全相關規劃,切實提高食品安全監管水平和能力。加強市和園區、鎮(街)食品安全和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機構建設,整合充實執法力量,加強食品安全監管機構建設,2019年繼續將食品安全工作經費納入本級政府財政預算,保障食品安全監管部門的內設機構、人員、經費、裝備等落實到位,保障業務用房和輔助用房、執法車輛、快速檢測、執法取證等必要的執法基本裝備落實到位。繼續抓緊基層人員三年回歸計劃,督促各園區、鎮(街)按照2019年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隊伍人員配置達標總數做好人員回歸計劃,做好跟蹤督促,完成各年度人員回歸任務。〔市農業農村局、市市場監管局、市財政局,各園區、鎮(街)依職責分工負責〕鼓勵和支持有關單位針對食品產業發展和安全監管面臨的重大問題,開展科技共性和關鍵技術研發。(市科技局負責)
(四十)提升監管隊伍能力。以全面提升基層監管隊伍的整體素質和監管執法能力為核心,結合網上學法、案例培訓、現場培訓、點評培訓、診斷檢查培訓等方式開展分類培訓,提升基層使用現代化監管手段能力、稽查辦案能力和應急處置能力。(市市場監管局負責)加強安全儲糧和安全生產培訓,采用“理論學習、實操演練、監督檢查”相結合方式,開展糧食熏蒸、行業職業資格鑒定等一系列培訓,提高糧食儲存和檢驗水平。(市發展改革局負責)
(四十一)推進智慧食品監管工程。充分利用“互聯網+”技術,推動監管效能提升。依托“一平臺三工程”和智慧食藥監平臺,建立完善食品安全數據庫,實現監管數據隨時上傳、隨時查看。推廣移動執法,實現掌上監管。在食品領域推動實施“智網工程”,以“智網工程”基礎網格為單元,合理配備監管協管力量,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有效消除各類風險隱患。〔市委政法委、市農業農村局、市市場監管局、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依職責分工負責,各園區、鎮(街)配合〕
(四十二)加強食品安全檢驗檢測機構能力建設。加強市食品藥品檢驗所、市農檢所、市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原東莞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技術中心檢驗檢測能力建設,市級檢驗檢測機構具備食品微生物、理化、農獸藥殘留等常規檢驗檢測能力,能夠開展打擊假冒偽劣及非法添加的補充檢驗方法研究及檢驗檢測,具備應對常見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的檢驗能力,為政府部門日常監管和執法提供可靠的技術支持。(市財政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市場監管局、東莞海關依職責分工負責)加強鎮(街)食用農產品快檢機構建設,各園區、鎮(街)加大經費投入,依標準配備相應儀器設備,強化檢驗人員的業務培訓,增強轄區農技中心和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檢驗室(快檢室)依法開展定性檢測的能力,承擔轄區食用農產品安全政府快檢工作。〔市農業農村局、市市場監管局,各園區、鎮(街)依職責分工負責〕
(四十三)提升我市餐廚垃圾無害化處理能力。全面貫徹落實《東莞市餐廚廢棄物管理辦法》,完善餐廚廢棄物集中收集、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體系,完成麻涌垃圾處理廠三期(餐廚項目)遠期工程、市區有機資源再生利用近期工程,新增餐廚垃圾處理能力250噸/日。〔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牽頭,各園區、鎮(街)配合〕
(四十四)加快追溯體系建設。推廣電子追溯系統應用,推進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體系工程建設。全面推廣應用國家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平臺;探索建立種植戶農產品質量安全“信息卡”監管制度,建立起有效的農產品產地準出制度,實現散戶種植溯源管理。建設好市肉菜流通追溯管理平臺,平臺上線運行后,按要求上報數據到省平臺;在第一批試點企業的基礎上,在2019年開展第二批節點企業的申報工作并完成建設,確保在2019年順利完成肉菜追溯建設的中期評估。(市商務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市場監管局、東莞海關依職責分工負責)
八、構建安全共治共享格局
(四十五)持續推進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創建。召開創建工作推進會,按照全市統一部署和要求,圍繞創建工作各項指標,明確時間節點,分解落實責任,扎實推進創建計劃實施。強化專項治理整頓,加大食品安全違法犯罪打擊力度,確保不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影響惡劣的食品安全事件。加強督導檢查,深入開展專項督查和明查暗訪,及時發現和解決創建中存在的問題,強力推進各項創建任務落實。制定完善通報、迎接中期評估的具體方案并組織實施,加強對創建工作的協調指導,根據創建工作要求持續開展創建工作。〔市食藥安辦牽頭,市市場監管局、市委組織部、市委宣傳部、市委政法委、市委編辦、市考評辦、市發展改革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自然資源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商務局、市衛生健康局、市應急管理局、東莞海關,各園區、鎮(街)依職責分工負責〕持續深入推動東城街道、寮步鎮開展廣東省食品安全示范縣建設。(東城街道、寮步鎮負責,市食藥安辦、市食藥安委相關成員單位配合)
(四十六)加強食品安全宣傳教育。開展創建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傳活動,在全市范圍內廣泛開展宣傳工作。圍繞市食品安全工作重點和時間節點,通過召開新聞發布會、組織集中采訪等多種形式,向中央、省市重點媒體推送我市創建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思路舉措和亮點成效。(市食藥安辦牽頭,市委宣傳部、市委網信辦、市發展改革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農業農村局、市衛生健康局、市市場監管局、東莞海關依職責分工負責)組織做好涉及食品安全熱點問題輿情的監測和協調處置,加強信息公開,及時回應社會關切,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市食藥安辦牽頭,市委宣傳部、市委網信辦、市農業農村局、市市場監管局依職責分工負責)加強食品安全消費教育,科學引導消費。結合每年“315”消費者權益保護日活動,開展食品安全消費現場咨詢活動,繼續開展食品安全消費進企業活動,針對老年人保健食品消費,進社區、進老年人活動區開展消費宣傳教育活動。〔市市場監管局牽頭,各園區、鎮(街)配合〕開展食品安全宣傳周活動。(市食藥安辦牽頭,市相關單位配合)在全市中小學(含幼兒園)開展食品安全宣傳教育,組織“東莞市普教系統食品安全宣傳教育周活動”,通過發放宣傳資料給學生、學生帶回家與家長共同學習了解,提高廣大市民和全社會的食品安全認知。(市教育局牽頭,市衛生健康局、市市場監管局配合)通過門戶網站、微信公眾號等電子載體開設常態化食品安全宣傳窗口,適時公布公安機關打擊涉食品犯罪、食品安全宣傳等信息。(市公安局負責)
(四十七)暢通社會監督渠道。開通網絡投訴舉報平臺,設立統一的投訴舉報電話,建成覆蓋市,園區、鎮(街)的投訴舉報業務系統,按法定時限回復率,做到件件有回復,事事有落實。(市農業農村局、市市場監管局依職責分工負責)
(四十八)健全食品安全誠信體系。建立并完善食品安全誠信管理制度,將食品生產經營相關法人和非法人組織、個人的食品安全信用狀況全面納入社會誠信體系范圍,各類食品生產經營者食品安全信用信息全面、準確記錄并及時更新,食品安全失信行為在金融、土地、許可等各領域得到聯合懲戒。〔市發展改革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資源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市場監管局、市金融工作局、人行東莞市中心支行、東莞銀保監分局,各園區、鎮(街)依職責分工負責〕
(四十九)提高公眾食品安全科學素質。開展學生食品安全知識和食源性疾病預防常識教育,充分發揮課堂教學的主陣地作用,在全市中小學(含幼兒園)廣泛開展食品安全科學素養教育。強化食品、食用農產品、食品相關產品質量安全科普網點建設,辦好食品藥品安全科普知識大講堂,開展食品藥品科普知識進基層宣傳月活動,舉辦食品藥品安全科普展。(市教育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市場監管局依職責分工負責)
九、加強領導落實責任
(五十)嚴格落實黨政同責。嚴格按照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地方黨政領導干部食品安全責任制規定》的要求,對《東莞市落實食品安全黨政同責的意見》進行修改完善,健全工作機制,落實食品安全“黨政同責”,強化責任落實。〔市食藥安辦牽頭,各園區、鎮(街),市直各相關單位依職責分工負責〕
(五十一)嚴格落實屬地責任。各園區、鎮(街)要嚴格按照《東莞市貫徹落實<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落實食品安全屬地管理責任的意見>工作方案》以及市政府與各園區、鎮(街)簽訂的食品安全責任書的要求,落實好食品安全屬地責任。〔市食藥安辦牽頭,各園區、鎮(街)依職責分工負責〕
(五十二)充分發揮食藥安委及其辦公室作用。發揮各級食藥安委統一領導、食藥安辦綜合協調作用,強化食品安全工作的統籌協調。〔市食藥安辦牽頭,各園區、鎮(街)依職責分工負責〕適應機構改革和部門食品安全職責調整,重新調整市鎮兩級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成員單位,重新編制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各成員單位工作職責。充實食藥安辦力量,完善工作機制,提高統籌協調能力。〔市食藥安辦,各園區、鎮(街)依職責分工負責〕充分發揮食品安全專家在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創建工作中的作用。(市食藥安辦負責)
(五十三)扎實開展考核評議。貫徹實施《東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東莞市食品安全工作評議考核辦法>的通知》,對園區、鎮(街)食品安全進行年度評議考核,考核結果交由干部主管部門作為對各園區、鎮(街)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進行綜合考核評價與實行獎懲的重要參考,發揮考核評價激勵約束及導向作用;組織對市級食品安全相關部門的食品安全監管工作進行評議考核,督促監管部門落實食品安全監管責任。(市食藥安辦牽頭,市食藥安委相關成員單位配合)把校園食品安全列為“平安校園創建”和“校園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考核內容。(市公安局負責)把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納入對各園區、鎮(街)綜治工作(平安建設)考評。(市委政法委負責)
《2019年東莞市食品安全工作要點》業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東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9年4月19日
2019年東莞市食品安全工作要點
為更好地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決策部署,結合我市實際,現就2019年我市食品安全工作要點明確如下:
一、強化源頭綜合治理
(一)推進土壤污染綜合防治。實施土壤污染重點監管企業名錄制度,確認及公布我市2019年土壤污染重點監管企業名單。開展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加強流域水污染防治。〔市生態環境局、市農業農村局依職責分工負責,各相關園區、鎮(街)配合〕
(二)加強獸藥飼料和農藥監管。督促企業全面健全生產、經營、使用等各環節的質量安全管理制度。開展獸藥飼料質量安全年度監督抽檢和日常監督檢查,加大對飼料和獸藥產品中抗菌藥和重金屬成分的檢測,杜絕偽劣獸藥和不合格飼料產品進入市場。加強農藥質量監督管理;依法實施農藥經營許可管理制度,規范農藥流通秩序;加強對農藥生產、經營企業(門店)的日常巡查;完成省、市的農藥質量監督抽檢任務;繼續推行農藥經營臺賬管理制度,落實限制使用農藥專柜經營及臺賬進出登記管理制度。〔市農業農村局牽頭,各園區、鎮(街)依職責分工負責〕
(三)加強屠宰業監督管理。杜絕生豬(牛、羊)在屠宰過程中“頭蹄、內臟、酮體”落地等違規行為;嚴禁未經許可私自擴建屠宰生產線;抓好生豬肉品統一冷鏈配送的日常監管工作,確保冷鏈配送的穩定化和常態化;鼓勵生豬定點屠宰企業開展標準化創建工作。推進生豬定點屠宰場整合工作。督促指導石排、常平、長安、厚街4家保留生豬定點屠宰場所在片區做好屠宰場擴建改造、參股經營,以及撤銷屠宰場關停、生豬肉品供應銜接等各項工作;督促中堂、黃江、塘廈3家新建生豬定點屠宰場落實建設用地選址、規劃、環評等工作。推進牛羊定點屠宰場建設。完善南城、橫瀝牛羊定點屠宰場驗收手續,確保第一季度正式投入使用。加快推動中堂牛羊定點屠宰場建設,確保2019年底前動工建設。(市農業農村局、石排鎮、常平鎮、長安鎮、厚街鎮、中堂鎮、黃江鎮、塘廈鎮、南城街道、橫瀝鎮依職責分工負責)
(四)加強進出口肉類監管。加強進出口肉類檢驗檢疫,開展東莞轄區口岸非洲豬瘟和禽流感的防控工作。配合緝私部門開展打擊肉類走私工作。(東莞海關負責)
(五)加強供港蔬菜監管。繼續推進轄區蔬菜的高質量、平穩、順暢供港澳的各項措施,出臺包括留駐場工作點等服務措施,扶持轄區出口量大的供港澳蔬菜企業做大、做強,服務地方經濟,確保供港蔬菜質量安全。(東莞海關負責)
二、聚焦突出問題整治
(六)組織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嚴肅查處在飼料生產經營、使用過程添加違禁藥物行為。清理“四無”獸藥、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無生產批文、無產品批號、無質量標準、無產品標準)等養殖投入品,保障養殖使用藥物、飼料和其他投入品安全。嚴厲查處違法使用瘦肉精。嚴厲查處在養殖、運輸、經營、餐飲環節違法添加氯霉素、孔雀石綠、哨基呋喃類等禁用藥物的違法行為。鐵腕整治私屠濫宰、“兩非一超”違法行為。(市農業農村局牽頭,市市場監管局、市公安局、東莞海關依職責分工負責)
(七)繼續推進農村食品安全專項治理。開展農村假冒偽劣食品專項整治,基本實現農村食品安全突出問題和風險隱患治理工作目標,凈化農村食品生產經營環境。努力形成全方位、全環節、全覆蓋的農村食品安全治理長效機制,切實提高農村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市市場監管局、市農業農村局依職責分工負責)
(八)繼續開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詐與虛假宣傳整治。重點治理未經許可生產經營食品和保健食品、標簽虛假標識、違法營銷宣傳、欺詐銷售食品和保健食品、未經審查發布保健食品廣告、發布虛假違法食品和保健食品廣告等違法違規行為。(市市場監管局牽頭,市委網信辦、市公安局、市商務局、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東莞海關配合)
三、嚴格落實生產經營主體責任
(九)推進食品生產許可改革。加強食品生產許可工作,堅持“從嚴許可”,引導食品生產單位持續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規范生產行為。按照“證照分離”改革部署,著力簡化市場準入,最大限度地精簡許可材料,壓縮許可時限。組織開展食品生產許可工作質量跟蹤核查。(市市場監管局負責)
(十)強化食品生產監督檢查。結合日常監督檢查、投訴舉報、抽檢、行政處罰等情況,對全市食品生產單位按行業類別分階段進行風險分析和評估,加強食品生產單位分級分類管理,消除食品安全隱患。嚴格落實上級監管要求,根據實際科學制定日常監督檢查計劃并組織實施。組織開展嬰幼兒輔助食品、蜂產品、食用植物油等重點食品生產專項整治。(市市場監管局負責)
(十一)督促食品生產企業落實主體責任。進一步督促和指導食品生產單位落實主體責任,開展自查、主動報告食品安全風險,不斷提高食品生產單位自查報告率。加大對存在較大食品安全隱患的食品生產單位相關人員的責任約談力度。(市市場監管局負責)
(十二)加強食品集中加工中心管理。開展食品集中加工中心日常監督檢查,督促集中加工中心組建管理團隊,落實食品安全管理機構和人員,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開展小作坊經營者知識培訓,促進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督促集中加工中心落實統一銷售票據制度,出具的產品銷售票據應印有唯一對應的二維碼,督促集中加工中心規范使用形象識別標識。〔市市場監管局牽頭,各園區、鎮(街)依職責分工負責〕
(十三)組織開展食品小作坊綜合治理行動。制定《深化整治非法食品小作坊、促進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中心規范發展行動方案》,全面開展食品小作坊整治專項行動,堅決取締無證食品小作坊,嚴厲打擊獲證食品小作坊違法行為,全力引導食品小作坊進駐集中加工中心。進一步加大對食品小作坊的明查暗訪、“飛行檢查”力度。〔市市場監管局牽頭,市公安局配合,各園區、鎮(街)依職責分工負責〕
(十四)加強食品攤販監管。落實《廣東省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管理條例》要求,各園區、鎮(街)明確食品攤販登記部門,劃定若干食品攤販集中擺賣區;各鎮(街)至少建成一個食品攤販集中擺賣樣板區。加強食品攤販登記工作,加強流動食品攤販清查整治,基本實現食品攤販集中管理。〔各園區、鎮(街)依職責分工負責,市市場監管局、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配合〕
(十五)加強對食用農產品市場及食品流通監管。加強農貿市場監管,實施食用農產品市場準入制度;加強食用農產品批發市場管理,繼續推進批發市場統一銷售票據,嚴格落實市場開辦方、經營者的主體責任。加強食品銷售企業的監管,實現大型商場、大型超市、食品批發企業的全覆蓋監管。(市市場監管局、市農業農村局依職責分工負責)開展酒類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開展風險隱患排查、分級分類監管,組織“飛行檢查”、明查暗訪等檢查。加強對已發證的銷售企業連鎖總部日常監管。(市市場監管局負責)
(十六)繼續推進學校及其周邊食品安全監管工作。開展春、秋季開學學校食品安全專項檢查,加大力度提升食堂及為學校配餐的集體用餐配送單位的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切實加強食材的源頭管理;強化相關單位食品從業人員的培訓;推動所有中小學(含幼兒園)新建食堂要達B級及以上。繼續推進學校及其周邊食品安全監管工作。推動學校食堂食品安全信息化發展,全市中小學校(幼兒園)食堂使用“廣東省學校食品安全監管系統”基本全覆蓋。(市教育局、市市場監管局依職責分工負責,市衛生健康局、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配合)
(十七)嚴格落實餐飲服務過程監管。構建以風險分級管理為基礎、企業自查為前提、日常檢查為主體、“飛行檢查”和體系檢查為補充的監督檢查工作體系;進一步強化網絡訂餐食品安全監管,加強網絡訂餐餐飲服務經營者、網絡訂餐第三方平臺提供者食品安全主體責任,規范網絡訂餐經營行為;對入網食品經營者的持證和日常經營情況開展檢查,依法對網絡訂餐第三方平臺的違法違規行為進行查處。加強巡查,嚴厲打擊各種違法經營陸生野生動物行為,嚴禁餐飲企業經營未經檢疫的野生動物及其制品,防止疫源疫病的發生;依法依規辦理“出售、購買、利用國家二級保護野生動物及其制品”和“出售、購買、利用國家三有保護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的行政許可。(市市場監管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林業局依職責分工負責)
(十八)推進餐飲服務單位食品安全主體責任提升。指導和督促餐飲服務單位建立并完善食品安全定期自查和報告制度,100%建立進貨查驗等各項記錄制度,強化餐飲單位對各項制度規范執行的效果。組織開展12期“一起查餐廳”行動,擴大鎮(街)覆蓋面。持續推進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知識及能力培訓。深入整治小餐飲無證經營行為。〔市市場監管局牽頭,各園區、鎮(街)依職責分工負責〕
(十九)推進技工院校深化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推進餐飲從業人員的培訓工作。鼓勵餐飲從業人員考取國家職業資格證書;認定2個省級粵菜師傅培訓基地、2個省級粵菜師傅大師工作室;舉辦餐飲類職業技能競賽。把食品安全教育課程納入全市職業技能教育教學內容。在全市學校(含民辦)全面落實食品安全校長負責制,簽訂責任書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檔案。(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市教育局、市市場監管局配合)
(二十)加強食品相關產品質量安全監督。開展食品相關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對不合格產品進行后處理。及時公開食品相關產品市級監督抽查、行政處罰等信息。按要求開展食品相關產品證后監管工作。(市市場監管局負責)規范餐飲具集中消毒行為,督促餐具、飲具集中消毒服務單位建立自查制度、落實生產過程質量控制措施,對全市的餐具、飲具集中消毒服務單位至少開展2次覆蓋全項目的檢查,提高集中清洗消毒餐飲具安全水平。實施餐飲具集中消毒單位量化分級管理,規范餐飲具集中消毒行為,全面提升我市餐飲具集中消毒單位質量安全管理水平。(市衛生健康局負責)
(二十一)加強進出口深加工食品監管。開展進口食品經營企業的現場檢查,監督出口食品企業質量體系運作和自查制度的建立落實,落實食品安全追溯責任,健全從業人員管理制度等工作。推進“進口食品放心工程”,開展酒類、食用油的專項檢測和整治。開展食品安全進社區、國門生物安全進校園等活動。(東莞海關負責)
(二十二)加強儲備糧油監管。落實地方儲備糧輪換任務,按計劃實施儲備糧輪換。開展國家、省、市級專項檢查以及夏、秋兩季糧油安全普查。加大儲備糧監管力度,定期、不定期對儲備糧進行檢查。強化儲備糧入庫、儲存、出庫等環節數量和質量的監管,確保儲糧安全。(市發展改革局負責)
(二十三)加大食鹽市場監管力度。加強對我市鹽業企業資質的管理,實時監管食鹽批發企業,加強對食鹽經銷商管理。開展針對全市大型農貿市場和集體食堂食鹽安全的檢查。從食鹽批發企業和市面零售流通兩方面加強對食鹽產品質量的抽檢。(市市場監管局牽頭,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配合)
四、促進食品產業高質量發展
(二十四)實施農業品牌提升行動。著力推進農產品品牌建設、規模化經營。推進標準化示范基地建設,加強宣傳培訓,以示范基地建設帶動面上標準化生產,保障農產品“產”出來的安全。大力發展無公害、綠色、有機、地理標志和名牌農產品。推進農業規模化、集約化生產。(市農業農村局負責)
(二十五)實施食品生產質量提升工程。結合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深入推進質量強市建設的意見》,全面推動食品生產企業開展質量提升工作;支持和鼓勵食品生產企業申報技術升級相關獎勵政策;引導、激勵食品生產企業培育和優化自主品牌,發動具有較強競爭力的企業參評中國馳名商標;鼓勵大型食品生產企業申報倍增計劃;持續宣貫食品安全標準,幫助企業分析解決共性質量問題,提升企業質量意識。〔市市場監管局牽頭,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各園區、鎮(街)配合〕
(二十六)大力推進量化等級提升,不斷鞏固食品安全示范建設成效。以推進量化等級提升為抓手,四個街道和十三個中心鎮年內完成50家以上餐飲單位(含單位食堂)的改造提升(量化等級需要提升至A級),其他鎮、園區年內完成30家以上餐飲單位(含單位食堂)的改造提升(量化等級需要提升至A級),相關單位應在轄區餐飲消費集中度較高區域或在校園周邊確定一批,形成“點、線、面、區”相結合的多層次、全方位、全業態的優秀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群體,到2019年底實現轄區學校(含托幼機構)食堂、中央廚房、集體配餐單位、大型餐飲單位和大型企業食堂(800人以上)等餐飲服務提供者餐飲服務食品安全量化等級基本達到良好(B級)以上,且優秀(A級)比例超25%;實現B級以上(含B級)單位食堂占總數的40%。繼續擴大餐飲單位“明廚亮灶”建設覆蓋面,2019年基本實現持證餐飲服務單位“明廚亮灶”建設全覆蓋的目標。(市市場監管局負責)
(二十七)實施“放心糧油”基地建設工程。大力加強與糧食產區的對接和交流,保障東莞糧源供應安全和原糧質量安全;加強進口油料的監管,保障大豆等進口油料的質量安全。督促落實主體責任,強化全程質量管控,加強監督抽檢,鼓勵實施HACCP、GMP、ISO22000等質量管理體系,打造一批“放心糧油”示范單位。鼓勵糧油生產企業爭創中國馳名商標及中國放心糧油示范企業。依托麻涌新沙港口、儲備糧庫和產業集群優勢,統籌推進麻涌——沙田沿江糧油加工生產物流產業帶發展,吸引國內外糧油巨頭進駐,打造成為大型“放心糧油”加工生產基地。(市發展改革局牽頭,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市場監管局、東莞海關依職責分工負責,麻涌鎮、沙田鎮配合)
(二十八)創新電子商務與餐飲業的集成應用模式推動食品產業發展。支持推動餐飲業健康發展,促進餐飲業線上線下融合發展;支持餐飲企業發展連鎖經營、中央廚房,實現原料統一加工、集中配送。持續推動、宣傳《東莞市城市商業網點規劃(2016-2025)》,完善、優化我市商業網點規劃布局,助力食品產業發展。(市商務局負責,市市場監管局配合)
(二十九)積極發揮行業協同作用,打造東莞食品行業品牌。加強與食品生產相關行業協會的溝通聯系,通過行業協會引導食品生產單位不斷規范食品生產行為,加強自律,促進食品生產行業不斷健康發展。推動成立東莞市臘味行業協會、東莞市食品小作坊行業協會,促進我市臘味行業、食品小作坊行業高質量發展。〔市市場監管局負責,相關園區、鎮(街)配合〕積極圍繞“灣區都市、品質東莞”戰略目標,推動舉辦“2019中國創新食品大會暨粵港澳大灣區食品博覽會”,增強東莞食品行業全國知名度,打造東莞食品行業品牌。(市商務局負責)
五、嚴懲食品安全違法犯罪
(三十)深入推進食品打假“利劍”行動,始終保持對食品安全犯罪嚴打高壓態勢。重點治理超范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使用工業明膠生產食品、使用工業酒精生產酒類食品、使用工業硫磺熏蒸食物、違法使用瘦肉精,食品制作過程違法添加罌粟殼等物質、水產品違法添加孔雀石綠等禁用物質、生產經營企業虛假標注生產日期、保質期、用回收食品作為原料生產食品、保健食品標簽宣傳欺詐等危害食品安全的“潛規則”和相關違法行為,達到刑事犯罪的依法予以嚴厲打擊。(市公安局牽頭,市農業農村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配合)
(三十一)推進食品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積極推進日常監管和執法辦案信息共享,推動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公安、法院、檢察院建立健全溝通協作、案件查辦聯動、信息共享等工作機制。發揮公安機關在打擊涉及食品藥品犯罪的作用。切實做好涉刑案件移送、涉案物品處理、涉案物品檢驗與認定等相關工作,發揮市公安局治安巡警支隊食品藥品和環境犯罪偵查大隊作用,做好涉及食品藥品和環境犯罪案件偵辦工作。(市市場監管局、市公安局、市農業農村局、東莞海關依職責分工負責)嚴厲查處涉鹽違法犯罪案件,從源頭上打擊制售假冒偽劣食鹽違法行為。加大對食品走私打擊力度。嚴厲查處食品商標侵權等違法行為。加強大案要案聯合督辦、典型案件通報。(市市場監管局、市公安局、東莞海關依職責分工負責)
六、強化安全風險隱患排查防控
(三十二)加強監督抽檢。加強“放心糧油”產品質量安全抽檢工作,對我市“放心糧油”示范加工企業的糧油產品進行質量抽檢。(市發展改革局負責)強化食品質量安全檢測。按照2019年市政府主要目標任務“全年完成食品抽檢不少于每千人5.5批次”要求,每月組織開展市級抽檢,全市全年完成食品抽檢45884批。其中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完成39594批,農業農村部門負責完成6290批,其中農產品抽檢5860批次、水產品抽檢430批次。對不合格產品及時、全面開展溯源追查,產品召回、處置等工作及時徹底。繼續開展食用農產品政府快檢工作,全年開展政府快檢115萬批次,其中蔬菜105.2萬批次、水產品8.4萬批次、畜禽肉蛋類1.4萬批次;督促農貿市場自主開展食用農產品快檢工作,發揮農貿市場快檢室作用,堅決堵住不合格食用農產品注入“菜籃子”。(市市場監管局牽頭,市農業農村局配合)完成海關總署進出口食品抽樣檢驗和抽樣檢測計劃任務。(東莞海關負責)
(三十三)加強風險監測。擴大風險監測點覆蓋面,實現覆蓋全市所有園區、鎮(街);全面完成省級風險監測計劃,同步實施市級風險監測工作,收集我市主要食源性疾病信息和食品中污染物及有害因素污染數據,為開展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和風險管理等提供技術、科學依據。(市衛生健康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市場監管局、東莞海關依職責分工負責)積極做好加強醫療機構對食源性疾病監測工作的督導和培訓,提高監測質量,暢通通報渠道,提升通報效率。(市衛生健康局負責)
(三十四)開展風險隱患排查。通過明察暗訪、投訴舉報、抽檢等手段,主動排查、研判、及時處置危害食品安全的行業共性隱患問題。做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數據的分析評估,及時通報監測結果,分季度進行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數據分析,為及時實行有效監管提供科學依據。(市食藥安辦牽頭,市衛生健康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市場監管局、東莞海關配合)
(三十五)加強非洲豬瘟排查防控工作。督促生豬定點屠宰企業落實進場生豬違禁藥物自檢、非洲豬瘟檢測和肉品品質檢驗工作;貫徹落實國家和省的部署要求,切實加強野豬非洲豬瘟排查防控工作。(市農業農村局、市林業局依職責分工負責)
(三十六)加強應急處置工作。繼續完善重要信息上報制度,加強食品安全輿情監測。進一步理順突發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程序,完善食品安全事件應急預案,增強應急預案的針對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加強市鎮兩級疾控機構技術人員培訓,提高技術人員食品安全事故處置能力和實戰水平。強化應急培訓,開展應急演練,提高處置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能力。(市農業農村局、市衛生健康局、市市場監管局、東莞海關依職責分工負責)
(三十七)開展供港蔬菜風險監控。保障香港《食物內除害劑殘余規例》平穩實施,加強對供港澳蔬菜種植基地、蔬菜加工廠的監管和農藥殘留物檢測,確保供港蔬菜質量安全。(東莞海關牽頭,市農業農村局、市市場監管局配合)
(三十八)持續推進家禽“集中屠宰、冷鏈配送、生鮮上市”工作。鼓勵有條件的地區進一步擴大活禽經營限制區范圍,確保生鮮家禽安全有效供給,有效防控H7N9等流感疫情。〔市食藥安辦牽頭,市農業農村局、市商務局、市衛生健康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配合,各園區、鎮(街)依職責分工負責〕
七、加強食品安全監管能力建設
(三十九)持續推進“十三五”規劃實施。落實廣東省“十三五”食品安全相關規劃,切實提高食品安全監管水平和能力。加強市和園區、鎮(街)食品安全和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機構建設,整合充實執法力量,加強食品安全監管機構建設,2019年繼續將食品安全工作經費納入本級政府財政預算,保障食品安全監管部門的內設機構、人員、經費、裝備等落實到位,保障業務用房和輔助用房、執法車輛、快速檢測、執法取證等必要的執法基本裝備落實到位。繼續抓緊基層人員三年回歸計劃,督促各園區、鎮(街)按照2019年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隊伍人員配置達標總數做好人員回歸計劃,做好跟蹤督促,完成各年度人員回歸任務。〔市農業農村局、市市場監管局、市財政局,各園區、鎮(街)依職責分工負責〕鼓勵和支持有關單位針對食品產業發展和安全監管面臨的重大問題,開展科技共性和關鍵技術研發。(市科技局負責)
(四十)提升監管隊伍能力。以全面提升基層監管隊伍的整體素質和監管執法能力為核心,結合網上學法、案例培訓、現場培訓、點評培訓、診斷檢查培訓等方式開展分類培訓,提升基層使用現代化監管手段能力、稽查辦案能力和應急處置能力。(市市場監管局負責)加強安全儲糧和安全生產培訓,采用“理論學習、實操演練、監督檢查”相結合方式,開展糧食熏蒸、行業職業資格鑒定等一系列培訓,提高糧食儲存和檢驗水平。(市發展改革局負責)
(四十一)推進智慧食品監管工程。充分利用“互聯網+”技術,推動監管效能提升。依托“一平臺三工程”和智慧食藥監平臺,建立完善食品安全數據庫,實現監管數據隨時上傳、隨時查看。推廣移動執法,實現掌上監管。在食品領域推動實施“智網工程”,以“智網工程”基礎網格為單元,合理配備監管協管力量,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有效消除各類風險隱患。〔市委政法委、市農業農村局、市市場監管局、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依職責分工負責,各園區、鎮(街)配合〕
(四十二)加強食品安全檢驗檢測機構能力建設。加強市食品藥品檢驗所、市農檢所、市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原東莞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技術中心檢驗檢測能力建設,市級檢驗檢測機構具備食品微生物、理化、農獸藥殘留等常規檢驗檢測能力,能夠開展打擊假冒偽劣及非法添加的補充檢驗方法研究及檢驗檢測,具備應對常見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的檢驗能力,為政府部門日常監管和執法提供可靠的技術支持。(市財政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市場監管局、東莞海關依職責分工負責)加強鎮(街)食用農產品快檢機構建設,各園區、鎮(街)加大經費投入,依標準配備相應儀器設備,強化檢驗人員的業務培訓,增強轄區農技中心和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檢驗室(快檢室)依法開展定性檢測的能力,承擔轄區食用農產品安全政府快檢工作。〔市農業農村局、市市場監管局,各園區、鎮(街)依職責分工負責〕
(四十三)提升我市餐廚垃圾無害化處理能力。全面貫徹落實《東莞市餐廚廢棄物管理辦法》,完善餐廚廢棄物集中收集、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體系,完成麻涌垃圾處理廠三期(餐廚項目)遠期工程、市區有機資源再生利用近期工程,新增餐廚垃圾處理能力250噸/日。〔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牽頭,各園區、鎮(街)配合〕
(四十四)加快追溯體系建設。推廣電子追溯系統應用,推進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體系工程建設。全面推廣應用國家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平臺;探索建立種植戶農產品質量安全“信息卡”監管制度,建立起有效的農產品產地準出制度,實現散戶種植溯源管理。建設好市肉菜流通追溯管理平臺,平臺上線運行后,按要求上報數據到省平臺;在第一批試點企業的基礎上,在2019年開展第二批節點企業的申報工作并完成建設,確保在2019年順利完成肉菜追溯建設的中期評估。(市商務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市場監管局、東莞海關依職責分工負責)
八、構建安全共治共享格局
(四十五)持續推進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創建。召開創建工作推進會,按照全市統一部署和要求,圍繞創建工作各項指標,明確時間節點,分解落實責任,扎實推進創建計劃實施。強化專項治理整頓,加大食品安全違法犯罪打擊力度,確保不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影響惡劣的食品安全事件。加強督導檢查,深入開展專項督查和明查暗訪,及時發現和解決創建中存在的問題,強力推進各項創建任務落實。制定完善通報、迎接中期評估的具體方案并組織實施,加強對創建工作的協調指導,根據創建工作要求持續開展創建工作。〔市食藥安辦牽頭,市市場監管局、市委組織部、市委宣傳部、市委政法委、市委編辦、市考評辦、市發展改革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自然資源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商務局、市衛生健康局、市應急管理局、東莞海關,各園區、鎮(街)依職責分工負責〕持續深入推動東城街道、寮步鎮開展廣東省食品安全示范縣建設。(東城街道、寮步鎮負責,市食藥安辦、市食藥安委相關成員單位配合)
(四十六)加強食品安全宣傳教育。開展創建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傳活動,在全市范圍內廣泛開展宣傳工作。圍繞市食品安全工作重點和時間節點,通過召開新聞發布會、組織集中采訪等多種形式,向中央、省市重點媒體推送我市創建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思路舉措和亮點成效。(市食藥安辦牽頭,市委宣傳部、市委網信辦、市發展改革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農業農村局、市衛生健康局、市市場監管局、東莞海關依職責分工負責)組織做好涉及食品安全熱點問題輿情的監測和協調處置,加強信息公開,及時回應社會關切,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市食藥安辦牽頭,市委宣傳部、市委網信辦、市農業農村局、市市場監管局依職責分工負責)加強食品安全消費教育,科學引導消費。結合每年“315”消費者權益保護日活動,開展食品安全消費現場咨詢活動,繼續開展食品安全消費進企業活動,針對老年人保健食品消費,進社區、進老年人活動區開展消費宣傳教育活動。〔市市場監管局牽頭,各園區、鎮(街)配合〕開展食品安全宣傳周活動。(市食藥安辦牽頭,市相關單位配合)在全市中小學(含幼兒園)開展食品安全宣傳教育,組織“東莞市普教系統食品安全宣傳教育周活動”,通過發放宣傳資料給學生、學生帶回家與家長共同學習了解,提高廣大市民和全社會的食品安全認知。(市教育局牽頭,市衛生健康局、市市場監管局配合)通過門戶網站、微信公眾號等電子載體開設常態化食品安全宣傳窗口,適時公布公安機關打擊涉食品犯罪、食品安全宣傳等信息。(市公安局負責)
(四十七)暢通社會監督渠道。開通網絡投訴舉報平臺,設立統一的投訴舉報電話,建成覆蓋市,園區、鎮(街)的投訴舉報業務系統,按法定時限回復率,做到件件有回復,事事有落實。(市農業農村局、市市場監管局依職責分工負責)
(四十八)健全食品安全誠信體系。建立并完善食品安全誠信管理制度,將食品生產經營相關法人和非法人組織、個人的食品安全信用狀況全面納入社會誠信體系范圍,各類食品生產經營者食品安全信用信息全面、準確記錄并及時更新,食品安全失信行為在金融、土地、許可等各領域得到聯合懲戒。〔市發展改革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資源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市場監管局、市金融工作局、人行東莞市中心支行、東莞銀保監分局,各園區、鎮(街)依職責分工負責〕
(四十九)提高公眾食品安全科學素質。開展學生食品安全知識和食源性疾病預防常識教育,充分發揮課堂教學的主陣地作用,在全市中小學(含幼兒園)廣泛開展食品安全科學素養教育。強化食品、食用農產品、食品相關產品質量安全科普網點建設,辦好食品藥品安全科普知識大講堂,開展食品藥品科普知識進基層宣傳月活動,舉辦食品藥品安全科普展。(市教育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市場監管局依職責分工負責)
九、加強領導落實責任
(五十)嚴格落實黨政同責。嚴格按照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地方黨政領導干部食品安全責任制規定》的要求,對《東莞市落實食品安全黨政同責的意見》進行修改完善,健全工作機制,落實食品安全“黨政同責”,強化責任落實。〔市食藥安辦牽頭,各園區、鎮(街),市直各相關單位依職責分工負責〕
(五十一)嚴格落實屬地責任。各園區、鎮(街)要嚴格按照《東莞市貫徹落實<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落實食品安全屬地管理責任的意見>工作方案》以及市政府與各園區、鎮(街)簽訂的食品安全責任書的要求,落實好食品安全屬地責任。〔市食藥安辦牽頭,各園區、鎮(街)依職責分工負責〕
(五十二)充分發揮食藥安委及其辦公室作用。發揮各級食藥安委統一領導、食藥安辦綜合協調作用,強化食品安全工作的統籌協調。〔市食藥安辦牽頭,各園區、鎮(街)依職責分工負責〕適應機構改革和部門食品安全職責調整,重新調整市鎮兩級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成員單位,重新編制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各成員單位工作職責。充實食藥安辦力量,完善工作機制,提高統籌協調能力。〔市食藥安辦,各園區、鎮(街)依職責分工負責〕充分發揮食品安全專家在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創建工作中的作用。(市食藥安辦負責)
(五十三)扎實開展考核評議。貫徹實施《東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東莞市食品安全工作評議考核辦法>的通知》,對園區、鎮(街)食品安全進行年度評議考核,考核結果交由干部主管部門作為對各園區、鎮(街)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進行綜合考核評價與實行獎懲的重要參考,發揮考核評價激勵約束及導向作用;組織對市級食品安全相關部門的食品安全監管工作進行評議考核,督促監管部門落實食品安全監管責任。(市食藥安辦牽頭,市食藥安委相關成員單位配合)把校園食品安全列為“平安校園創建”和“校園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考核內容。(市公安局負責)把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納入對各園區、鎮(街)綜治工作(平安建設)考評。(市委政法委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