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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2017年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檢查計劃》的通知(青食藥監食流[2017]5號)

   2017-04-17 321
核心提示:各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局屬各單位:  現將《2017年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檢查計劃》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
各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局屬各單位:
 
  現將《2017年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檢查計劃》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青島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7年4月6日
 
  2017年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檢查計劃
 
  為進一步提升全市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管成效,規范監督檢查行為,依據《食品生產經營日常監督檢查管理辦法》、《2017年全省流通環節食品流通監管工作計劃》、《2017年全市食品藥品監管工作要點》,制定本計劃。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四個最嚴”指示精神,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監管理念,著眼全市流通環節食品安全面臨的新形勢、新任務,堅持源頭嚴防、過程嚴管、風險嚴控,深入排查食品安全重大隱患和薄弱環節,嚴厲打擊流通環節食品違法行為,全力凈化流通環節食品市場秩序。
 
  二、檢查依據
 
  《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食品生產經營日常監督檢查管理辦法》及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印發的《食品銷售日常監督檢查要點表》、《青島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加強食品流通三級監管的實施意見》(青食藥監〔2016〕7號)等相關規定。
 
  三、檢查分類
 
  監督檢查分為日常監督檢查、雙隨機檢查、專項檢查和監督抽檢。
 
  (一)日常監督檢查。按照“屬地負責、全面覆蓋、風險管理、信息公開”原則,進一步完善日常監管網格,持續推進“網格化”監管工作落實。各食品藥品監管所要做到監督檢查全覆蓋,年度內對轄區內每一食品(包括食用農產品、食品添加劑)銷售者、食品(食用農產品)集中交易市場開辦者、柜臺出租者和展銷會舉辦者、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食品貯存和運輸經營者、備案食品攤販等至少檢查一次。按規定公示監督檢查結果記錄表。做好對檢查發現問題整改情況的跟蹤檢查,確保問題整改到位。依據《食品生產經營風險分級管理辦法(試行)》,科學擬制流通環節食品經營風險分級管理計劃,組織開展轄區內食品經營者風險分類分級工作,年內完成轄區內商場超市和供貨商的風險分級。嚴格按分類分級確定的檢查頻次要求開展工作,認真做好檢查記錄并留存。狠抓食品經營業戶信用檔案規范建設,不斷充實業戶基礎、行政許可、執法檢查等信息,大力推動并逐步實現電子化管理。
 
  (二)雙隨機檢查。按照規定要求,建立“兩庫”(檢查對象數據庫和級檢查員數據庫)并實施動態管理。明確責任分工,市、區(市)分別組織進行,市局一年開展不少于2次,區(市)局一年不少于4次。市局抽查要覆蓋所有區(市),重點抽查批發市場、農貿市場、大中商場超市、供貨商等,其中批發市場要全部抽查,農貿市場按不少于20%比例抽查,大中商場超市抽查不少于10家、供貨商抽查不少于20家。各區(市)局抽查要覆蓋所有食品藥品監管所,要抽查轄區所有的批發市場、農貿市場、大中商場超市,其他經營業態在年度計劃中合理確定數量或比例。嚴格規范要求,認真做好檢查記錄并留存;對發現的違法行為,一律移交屬地監管部門依法嚴厲查處,并進行督導復查;加強信息公示,及時公開“雙隨機”檢查結果。
 
  (三)專項檢查。著眼加強風險管控,建立常態化風險排查機制,每季度至少開展一次全面自查;以農村地區、城鄉結合部、中小學校及其周邊、旅游景點、車站碼頭等為重點區域,以商場、超市、批發市場、集貿市場、食品店、食品展銷會等為重點場所,突出加強夏秋季、傳統節假日、中高考、學校開學前等重點時段的監管力度,重點查處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違法違規行為,排除風險隱患;繼續深入開展畜禽水產品專項整治,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強化責任落實,加強協作配合,形成監管合力,確保工作實效。
 
  (四)監督抽檢。按照國家、省、市、區(市)四級抽檢劃分原則,合理制定抽檢計劃。堅持問題導向,開展抽樣前問題篩查,突出高風險產品和高風險項目,提高問題發現率和靶向性。年內,市局流通環節組織監督抽檢計劃5000批次,組織完成好國抽、省抽任務,做到批發市場抽檢全覆蓋,農貿市場按不低于總數量50%抽檢,大中型商場超市、食品批發企業每年抽檢數量分別不少于30家、20家;區(市)局抽檢要實現對轄區內街道(鄉鎮)全覆蓋,將各類業態全部納入抽檢計劃,對于重點品種、食品安全風險高的食品要加大抽檢頻次,做到食用農產品抽檢每月不少于20批次,全年不少于240批次。繼續開展“食品快檢進市場”、“你點我檢”活動。對監督抽檢不合格的產品要依法查處,強化追溯力度,公開發布處置結果。各區、市要認真做好抽檢后處理工作,建立不合格食品后處理臺賬,將問題發現率、不合格處置率和結果公布率納入考核。
 
  四、檢查內容
 
  檢查內容主要包括:經營資質、經營條件、食品標簽等外觀質量狀況、食品安全管理機構和人員、從業人員管理、經營過程控制情況以及市場開辦者、柜臺出租者和展銷會舉辦者、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食品貯存和運輸經營者、食用農產品批發市場、特殊食品等履行法律義務的情況。專項檢查、雙隨機檢查和監督抽查內容以落實日常監督檢查事項為主,同時,還要根據上級要求及轄區實際適時進行調整,具體情況以文件通知為準。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督導檢查。各區(市)局要按照市局要求,結合轄區實際,科學擬制工作計劃,切實加大督導檢查力度,確保監督檢查各項工作落到實處。督導檢查發現問題一律進行通報并限期整改,實行量化評分制,納入年終考核。
 
  (二)狠抓工作落實。要充分發揮基層食藥所的一線監管作用,按照“網格化”監管要求,深入開展食品經營單位拉網式大排查、大抽查,切實摸清底數,全面建檔立帳,督促企業落實好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對發現問題,一方面,要依法嚴厲查處,同時還要追根溯源,強化源頭管理。對查扣的不合格食品,要做好其下架退市和銷毀工作,防止不合格食品繼續存在于市場或再次入市銷售。另一方面,對違法違規依法需要予以糾正整改的行為,要監督其進行及時的糾正整改,并做好后續的跟蹤檢查,確保糾正整改得以落實。
 
  (三)推行信息公開。始終堅持“公開是常態,不公開是意外”原則,進一步加大信息公開力度。通過門戶網站、報刊電視、微博微信等平臺,全方位推進監管責任、檢查抽查、后處置等信息公開,著力提高監督檢查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切實讓消費者權益得到保障,讓違法者受到震懾。
 
  六、注意事項
 
  關于《食品銷售日常監督檢查要點表》目前仍按國家局(食藥監食監一[2016]58號)規定執行。近期,省局正在制定新的《食品銷售日常監督檢查要點表》,待出臺后,按省局新的規定執行。


 
地區: 山東 青島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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