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省政府法制辦公室審核,現將我局負責實施的行政審批項目及修改、取消的行政審批項目名稱公告如下:
一、現行保留行政審批項目(17項)
1. 食品生產許可;
2. 產品質量檢驗機構考核;
3. 特種設備設計、制造單位許可;
4. 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核準;
5. 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許可;
6. 特種設備使用登記;
7. 除氧艙維護管理人員、客運索道作業人員、大型游樂設備管理安裝人員以外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許可;
8. 氣瓶、移動式壓力容器充裝單位許可;
9. 計量標準器具考核;
10. 制造、修理計量器具許可;
11. 計量檢定員資格核準;
12. 建立社會公正計量行(站)審批;
13. 計量器具型式批準(樣機試驗、標準物質定級檢定);
14. 實驗室資質認定(計量認證);
15. 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資格許可;
16. 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發放、變更、注銷管理;
17. 設備監理單位乙級資格證書核發。
二、修改行政審批項目名稱(2項)
1.“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許可”改為“除氧艙維護管理人員、客運索道作業人員、大型游樂設備管理安裝人員以外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許可”;
2.“氣瓶充裝單位許可”改為“氣瓶、移動式壓力容器充裝單位許可”。
三、清理取消行政審批項目(4項)
1.設立認證咨詢機構審批;
2.電焊條生產許可證核發;
3.驗配眼鏡生產許可證核發;
4.特種設備檢驗檢測人員證書。
青海省質量技術監督局
二〇一三年八月一日
一、現行保留行政審批項目(17項)
1. 食品生產許可;
2. 產品質量檢驗機構考核;
3. 特種設備設計、制造單位許可;
4. 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核準;
5. 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許可;
6. 特種設備使用登記;
7. 除氧艙維護管理人員、客運索道作業人員、大型游樂設備管理安裝人員以外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許可;
8. 氣瓶、移動式壓力容器充裝單位許可;
9. 計量標準器具考核;
10. 制造、修理計量器具許可;
11. 計量檢定員資格核準;
12. 建立社會公正計量行(站)審批;
13. 計量器具型式批準(樣機試驗、標準物質定級檢定);
14. 實驗室資質認定(計量認證);
15. 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資格許可;
16. 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發放、變更、注銷管理;
17. 設備監理單位乙級資格證書核發。
二、修改行政審批項目名稱(2項)
1.“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許可”改為“除氧艙維護管理人員、客運索道作業人員、大型游樂設備管理安裝人員以外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許可”;
2.“氣瓶充裝單位許可”改為“氣瓶、移動式壓力容器充裝單位許可”。
三、清理取消行政審批項目(4項)
1.設立認證咨詢機構審批;
2.電焊條生產許可證核發;
3.驗配眼鏡生產許可證核發;
4.特種設備檢驗檢測人員證書。
青海省質量技術監督局
二〇一三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