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市、區)農業局、林業局、海洋與漁業局:
為貫徹落實2017年中央一號文件和省委農村工作會議精神,持續推進農產品特色化、精品化、品牌化,加快培育一批農產品精深加工領軍企業和國內外知名品牌,決定在全省范圍內推選一批浙江省知名農業品牌,發布浙江農業品牌百強榜?,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推薦范圍
(一)知名農產品區域公用品牌
在糧食、油料、蔬菜、茶葉、果品、畜牧、水產、竹木、花卉苗木、蠶桑、食用菌、中藥材等農產品區域公用品牌中擇優推薦知名品牌。
(二)知名農業企業品牌
在糧油、蔬菜、茶葉、果品、畜牧、水產、竹木、花卉苗木、蠶桑、食用菌、中藥材、飼料、飲料等行業中,從省著名商標、浙江名牌(農業類)或浙江名牌農產品中擇優推薦農業企業品牌。
(三)特色農產品品牌
在具有資源比較優勢和地方特色的種植業、養殖業、海洋捕撈類的農產品(含初加工產品)中擇優推薦知名品牌。
二、推薦條件
(一)知名農產品區域公用品牌
1.品牌主體須是政府部門或公益性組織,品牌主體須具有公用品牌管理辦法和標準;
2.品牌使用單位須為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能夠嚴格按照產品質量控制技術規范生產經營,有穩定的生產基地、銷售渠道和服務保障;
3.產品至少應獲得“三品一標”的其中一項認證(含農產品地理標志登記、生態原產地產品保護、農產品國家地理標志認證等),產地環境和產品質量符合國家相關標準要求,近3年未發生農產品質量安全事件;
4.品牌知名度高、產業鏈完整、發展潛力大,品牌農產品帶動農民增收、促進農業產業發展作用明顯。
(二)知名農業企業品牌
1.品牌主體一般應為省級以上骨干農業龍頭企業、農業新業態企業和高新技術開發企業等;
2.品牌主體在行業內具有較高的知名度和影響力,主營產品突出,市場占有率在行業內處于前列;
3. 產品至少應獲得“三品一標”或HACCP、ISO的其中一項認證,產品質量安全可靠,近3年未發生農產品質量安全或違法違規事件;
4.品牌主體能夠嚴格按照產品質量控制技術規范生產經營,有穩定的生產基地、銷售渠道和服務保障;
5.品牌主體產業鏈完整,促進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效果明顯,帶動農民增收和產業發展作用突出。
(三)特色農產品品牌
1.品牌主體須是農業部認定的全國“一村一品”示范村鎮或省級以上示范性農民專業合作社、示范性家庭農(林)場;
2.品牌主體生產的產品須是特色初級農產品,并已在工商部門登記注冊商標;
3.產品至少應獲得“三品一標”或HACCP、ISO的其中一項認證,產品質量安全可靠,近3年未發生農產品質量安全或違法違規事件;
4.品牌主體能夠嚴格按照產品質量控制技術規范生產經營,有穩定的生產基地、銷售渠道和服務保障,每個品牌主體只能申報一個主導品種特色農產品品牌;
5.品牌特色鮮明、知名度高、發展潛力大、輻射帶動作用強,促進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效果明顯。
三、推薦程序
1.申報??h(市、區)農業主管部門牽頭組織品牌主體在自愿申報的基礎上,填寫《浙江省知名農業品牌申報表》(見附件1)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見附件2),在征求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意見后,將申報材料聯合行文上報市農業主管部門,同時抄送市級林業、漁業主管部門。各市農業主管部門對所轄縣(市、區)申報材料進行真實性審核,審核無誤并征求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意見后確定推薦名單,明確推薦順序,聯合行文上報省農業廳,同時抄送省林業廳、省海洋與漁業局。知名農產品區域公用品牌不限推薦名額,知名農業企業品牌每個市推薦數量不超過15個,特色農產品品牌每個市推薦數量不超過10個。每個品牌申報材料一式2份(一份報省農業廳,一份依據產品行業屬性報省林業廳或省海洋與漁業局),并通過農民信箱報電子版(含宣傳圖片),申報截止日期為2017年3月25日。
2.推選。對上報的農業品牌,省農業廳負責組織有關行業主管部門、行業協會及相關產業專家進行評審,提出浙江省知名農業品牌候選名單,并通過微信、新聞客戶端等平臺廣泛征集意見,由省農業廳、省林業廳、省海洋與漁業局共同確定名單。
3.公示。名單確認后,在浙江農業信息網等平臺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4.發布。公示無異議后,由省農業廳、省林業廳、省海洋與漁業局聯合發布。
四、有關要求
各地要高度重視農產品品牌推薦工作,嚴格評選標準,做好審評把關,確保推選過程公平、公正、公開,切實把知名度高、美譽度高、競爭力強、示范帶動效果好的農產品品牌推選出來。
聯系人:省農業廳林家琦,電話:0571-86757776;
省林業廳陳 湘,電話:0571-87399120;
省海洋與漁業局宋珍,電話:0571-88007112。
附件1.浙江省知名農業品牌申報表
2.報送材料清單
浙江省農業廳 浙江省林業廳 浙江省海洋與漁業局
2017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