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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慶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大慶市2017年食品安全監督抽檢計劃實施方案》的通知(慶食藥管發〔2017〕5號)

   2017-03-15 392
核心提示:各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市局有關科室、直屬有關單位,相關承檢機構:  依據《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關于印發2017年食品安全抽
各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市局有關科室、直屬有關單位,相關承檢機構:
 
  依據《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關于印發2017年食品安全抽檢計劃及要求的通知》(食藥監食監三〔2017〕1號)及省局制定的《2017年食品安全監督抽檢計劃實施方案》(黑食藥監應急〔2017〕34號)文件要求,現將我局制定的《大慶市2017年食品安全監督抽檢計劃實施方案》現印發你們,請認真抓好組織實施工作。
 
  大慶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7年2月10日
 
  2017年食品安全監督抽檢計劃實施方案
 
  為做好我市2017年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工作,根據《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關于印發2017年食品安全抽檢計劃及要求的通知》(食藥監食監三〔2017〕1號)、省局制定的《2017年食品安全監督抽檢計劃實施方案》(黑食藥監應急〔2017〕34號)、《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和風險監測工作規范》、《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和風險監測實施細則(2017版)》(另行印發)和《關于印發<食品安全抽檢監測抽樣及樣品管理制度(試行)>等五項工作制度的通知》(黑食藥監應急〔2015〕324號)等有關文件規定和工作要求,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以下簡稱市局)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抽檢任務
 
  1、抓好國、省抽的配合工作。市局各科室、各縣局在做好本級抽檢工作的同時,還要拿出相當的力量協助配合做好國抽和省抽抽樣工作。
 
  2、編制好本轄區的食品抽檢計劃。2017年我市監督抽檢任務覆蓋食品生產環節、食品流通環節、乳制品生產流通環節、酒類生產流通、餐飲環節和保健食品生產流通環節。抽檢食品種類包括糧食加工品、豆制品加工、食用農產品、調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酒類產品等 (含保健食品)。我市根據實際情況自行確定了具體抽檢品種及檢驗項目。
 
  3、市、縣級局抽檢任務。 2017年市、縣局除按照省局《關于做好市、縣級食用農產品監督抽檢工作的通知》(黑食藥監應急〔2017〕9號)要求做好食用農產品抽檢任務外,市、縣局還要在當地財政爭取經費組織對小作坊、小攤販、小經營等生產經營場所開展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工作。
 
  二、抽樣對象
 
  市、縣局抽檢任務的抽樣對象包括本行政區域內生產銷售的各類食品。主要對行政區域內進入銷售環節的蔬菜、水果、蛋、畜禽肉、水產品等鮮活食用農產品以及本地小作坊生產加工的食品和餐飲單位自制食品進行抽檢。要根據轄區內食用農產品銷售和消費等特點,結合既往發現的農獸藥濫用和殘留問題,重點加強對食用農產品禁限用農獸藥檢驗。
 
  三、抽樣時間和頻次
 
  市、縣局分擔任務要全年均衡分配抽檢任務,每月任務完成量不少于全年任務的1/12。季節性生產銷售的食品或存在季節性質量安全風險的食品在相應季節增加采樣量。節令性食品應在節前開展抽檢監測工作。高風險產品可每季度抽檢一次,較高風險產品可半年抽檢一次,一般風險產品年度抽檢一次。全年抽檢任務完成截止時間為11月30日。
 
  四、抽樣場所
 
  本年度食品安全監督抽檢覆蓋我市9個縣區、鄉鎮和行政村。監督抽檢堅持問題導向,加大對食品生產集聚區、食品及食用農產品集中交易市場、食品問題多發區、大型集體餐飲場所,以及農村、城鄉結合部、中小學校園及周邊、旅游景區景點等重點區域的食品抽檢力度。
 
  抽檢的樣品主要在流通環節購買。流通環節未抽到的樣品,可在生產環節抽取。流通環節采樣應覆蓋批發市場、農貿市場、商場、超市小食雜店等不同業態。餐飲環節采樣重點為學校和托幼機構食堂以及中央廚房、集體用餐配送單位、旅游景區餐飲服務單位等。
 
  五、組織實施
 
  (一)抽樣及檢驗機構
 
  按照《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印發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和風險監測承檢機構工作規定的通知》(食藥監辦食監三[2014)70號)有關規定,除指定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中心外,委托檢驗由市(縣)政府采購辦通過招投標確定的檢驗檢測機構承擔市(縣)2017年食品安全監督抽樣和檢驗任務。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支持各檢驗機構的抽樣工作。
 
  (二)抽樣檢驗及數據報送
 
  各承檢機構在抽樣、檢驗及結果報送工作中嚴格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以及《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和風險監測工作規范》、《食品安全抽檢實施細則(2017版)》和《食品安全抽檢監測抽樣及樣品管理制度(試行)》、《食品安全抽檢監測檢驗檢測工作制度(試行)》等有關要求。
 
  1、 抽樣及信息報送。抽樣過程嚴格按照監督抽檢工作程序,履行法定手續。市、縣局要積極支持配合承檢機構開展工作,在樣品采集、運輸等方面提供必要的幫助。
 
  2、檢驗及結果報送。檢驗人應按照食品安全標準和檢驗規范對食品進行檢驗,保證數據和結論客觀、公正。承檢機構對于不合格樣品必須進行復核,確保檢驗結果準確可靠。
 
  承檢機構應及時將檢驗數據上報國家“食品安全抽檢監測信息管理系統”并出具有效電子報告;其他檢驗數據及時上報省局“二級站系統”。
 
  承檢機構發現不合格樣品中含有非食用物質或其他可能存在較高或急性健康風險的,應當在確認檢驗結果后24小時之內報告。
 
  六、核查處置
 
  食品安全抽檢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工作嚴格執行《監督抽檢不合格食品和風險監測問題食品核查處置工作規程(試行)》,核查處置情況及時填報“食品安全抽檢信息管理系統”。對于同一企業多批次產品不合格的,要責令企業停止生產、召回全部市場銷售的產品,并監督企業徹查原因,督促進行有效整改。對檢驗結論表明含有非食用物質,或其他可能存在較高或急性健康風險的,應在24小時內啟動核查處置程序。
 
  七、信息公布
 
  抽檢信息公布嚴格執行《食品安全抽檢信息公布制度(試行)》(黑食藥監應急〔2015〕324號)。及時發布食品抽檢相關信息,市縣局的食用農產品抽檢信息由各市縣局負責定期公布,發布的抽檢信息必須由本單位主要負責人簽發。并將發布的信息同時向上一級單位報送。
 
  八、相關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縣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切實加強食品安全抽檢工作的統一領導,抓好組織協調,細化工作機制、工作流程和崗位責任,確定月度、季度、半年度進度安排,明確主管領導,落實責任部門和責任人員。各縣局務于2017年2月15日前將本級食品安全抽檢計劃和實施方案匯總后報送市局應急管理科。
 
  (二)認真協調配合。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把食品安全抽檢工作作為落實四有兩責、強化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重要內容抓緊抓好,并將抽檢工作與對企業日常監管有機結合,支持配合抽樣單位按時完成抽樣任務。
 
  (三)嚴格質量控制。參與抽檢的各級食品安全監管部門、抽樣單位、承檢機構及其工作人員要依法履行職責、規范行為。加強對組織實施、樣品采集、實驗室檢驗、數據報送等關鍵環節的培訓指導和質量控制。抽檢過程中,如發現企業停產的要說明原因并作書面記錄,長期停產的要進行生產條件的復核確認。復檢結果與初檢結果不一致的應分析原因。
 
  (四)強化督導考評。我省已建立食品安全抽檢工作督導考評機制,省局加強對市級局督導考評,對市級局制定及組織實施抽檢計劃情況、轄區被抽樣企業全覆蓋情況、監督抽檢不合格食品認領及核查處置工作情況、抽檢信息公布情況、抽檢數據信息和核查處置信息填報情況、食品安全監督抽檢統計數據月報上報情況等進行考核通報,必要時通報地方政府并向社會公布。同時,市局也會加強對縣級局督導考評和定期通報。
 
  (五)嚴格執行工作紀律。參與抽檢的各級食品安全監管部門、抽樣單位、承檢機構及其工作人員不得隨意更改抽樣地點和樣品信息,不得瞞報、謊報、漏報檢測數據,不得擅自發布有關抽檢的信息,不得在開展抽樣工作前事先通知被抽檢單位和接受被抽檢單位的饋贈,不得利用抽檢結果開展有償活動、牟取不正當利益。對發現的違法違規施檢行為一律停止承檢工作,并視情節上報總局會商有關部門取消其食品檢驗資質。
 
  (六)按時報送工作總結。2017年度食品安全抽檢工作結束后,于2017年12月20日前報市局應急管理科。
 
  各縣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各承檢機構等單位在食品安全抽檢工作中遇到特殊情況,請及時與市局應急管理科或相關責任科室聯系。
 
  市局應急管理科:
 
  聯系人:宋建慶;聯系電話:0459-6323345
 
  市局食品生產監管科:
 
  聯系人:魏  東;聯系電話:0459-6287922
 
  市局食品流通監管科:
 
  聯系人:夏國濤;聯系電話:0459-6040894
 
  市局餐飲消費監管科:
 
  聯系人:馬  穎;聯系電話:0459-6040892
 
  市局乳制品監管科:
 
  聯系人:張躍芹;聯系電話:0459-6042077
 
  市局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管科:
 
  聯系人:李彥君;聯系電話:0459-6291738


 
地區: 黑龍江 大慶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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