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農業農村委,市農業農村委執法總隊,市獸藥飼料檢測所:
為加強獸藥質量監管、畜禽產品獸藥殘留監控和動物源細菌耐藥性監測工作,維護畜牧養殖生產安全、動物源性食品安全、公共衛生安全和生物安全,根據《農業農村部關于印發2025年獸藥質量監督抽檢和風險監測等3個計劃的通知》(農牧發〔2025〕2號,以下簡稱“2號文”)要求,結合本市實際,我委組織制定了《2025年上海市獸藥質量監督抽檢計劃》《2025年上海市畜禽產品獸藥殘留監控計劃》《2025年上海市動物源細菌耐藥性監測計劃》,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任務分工
市農業農村委負責計劃的制訂和組織實施,按照農業農村部工作要求及時報送實施情況和監測結果。
(一)獸藥質量監督抽檢。各區負責組織對轄區內獸藥生產、經營企業和使用單位監督抽檢的抽樣工作,抽檢中發現的假、劣獸藥的查處工作和獸藥使用環節違法違規問題的查處工作;市農業農村委執法總隊負責中心城區獸藥經營企業監督抽檢的抽樣工作,指導各區開展抽樣和查處工作;市獸藥飼料檢測所負責檢測工作。
(二)畜禽產品獸藥殘留監控。市農業農村委執法總隊負責組織實施畜禽產品獸藥殘留監控計劃的抽樣工作,指導陽性樣品追溯工作;各區負責做好轄區內的抽樣工作和陽性樣品追溯;市獸藥飼料檢測所負責檢測工作。
(三)動物源細菌耐藥性監測。市獸藥飼料檢測所負責樣品采集和檢測工作;各區負責協助開展采樣和養殖場用藥情況調查,并依據監測情況加強對畜禽養殖中合理用藥的指導和監督。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區、單位要高度重視,采取有效措施,抓實抓細重點任務,規范采樣、嚴格檢驗、依法查處、及時報告,確保全年工作任務圓滿完成。
(二)加強經費保障。各區、單位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生物安全法》、《獸藥管理條例》,提供經費保障,落實監管責任,確保工作取得實效。
(三)加強技術培訓。各區、單位要嚴格執行《獸藥質量監督抽查檢驗管理辦法》、獸藥殘留限量標準、檢測方法標準等,做好抽樣和檢驗人員的技術培訓,進一步規范抽樣和檢驗行為,確保監測工作的合法性、真實性、科學性和公正性。
(四)加強協作配合。各區、單位要各司其職、團結合作,建立健全區域間、部門間協調聯動機制,建立信息通報反饋制度和跨區域聯合辦案制度。市農業農村委執法總隊和各區要加大跨區域案件的督促和查處配合力度,暢通信息互通、資源共享和案件移交渠道,形成監管合力。市獸藥飼料檢測所要嚴格履行檢驗報告送達和結果確認等要求,做好問題反饋,配合后續監督執法和案件查處工作。
(五)加強信息報送。市獸藥飼料檢測所應于3月25日、6月25日、9月25日和11月25日前,將獸藥質量監督抽檢相關結果及其分析報告報送我委畜牧獸醫管理處并抄送市農業農村委執法總隊。同時登錄“獸藥抽檢信息平臺”錄入獸藥質量監督結果及發現的假獸藥、未賦獸藥追溯二維碼的獸藥產品等情況。
于6月25日和11月15日前將半年、全年獸藥殘留監控計劃實施情況報送我委畜牧獸醫管理處并抄送市農業農村委執法總隊。于6月25日和11月15日前將半年、全年動物源細菌耐藥性監測結果和分析研判情況報送中國獸醫藥品監察所(以下簡稱“中監所”)和我委畜牧獸醫管理處。
聯系人及聯系方式:畜牧獸醫管理處顧建華021-23113083 。

1.2025年上海市獸藥質量監督抽檢計劃
2.2025年上海市畜禽產品獸藥殘留監控計劃
3.2025年上海市動物源細菌耐藥性監測計劃
上海市農業農村委員會
202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