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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畜牧獸醫局關于印發2025年獸藥質量監督抽檢和風險監測等3個計劃的通知 (魯牧飼藥發〔2025〕1號)

   2025-03-12 305
核心提示:為做好獸藥質量監管、畜禽產品獸藥殘留監控和動物源細菌耐藥性監測工作,維護養殖業生產安全、動物源性食品安全、公共衛生安全和生物安全,根據《農業農村部關于印發2025年獸藥質量監督抽檢和風險監測等3個計劃的通知》(農牧發〔2025〕2號)要求,我局組織制定了《山東省2025年獸藥質量監督抽檢和風險監測計劃》《山東省2025年畜禽產品獸藥殘留監控計劃》《山東省2025年動物源細菌耐藥性監測計劃》,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各市農業農村局(畜牧獸醫局)、有關市畜牧獸醫中心,省飼料獸藥質量檢驗中心、省畜產品質量安全中心:

為做好獸藥質量監管、畜禽產品獸藥殘留監控和動物源細菌耐藥性監測工作,維護養殖業生產安全、動物源性食品安全、公共衛生安全和生物安全,根據《農業農村部關于印發2025年獸藥質量監督抽檢和風險監測等3個計劃的通知》(農牧發〔2025〕2號)要求,我局組織制定了《山東省2025年獸藥質量監督抽檢和風險監測計劃》《山東省2025年畜禽產品獸藥殘留監控計劃》《山東省2025年動物源細菌耐藥性監測計劃》(以下簡稱“3個計劃”),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任務分工

(一)省畜牧局負責組織制定并實施3個計劃,并根據3個計劃實施情況和監測結果,組織分析研判獸藥質量、獸藥殘留、動物源細菌耐藥性等風險形勢,改進工作措施。組織查處抽檢發現的假、劣獸藥和生產經營等方面的違法違規問題,推進獸用抗菌藥使用減量化。

(二)省飼料獸藥質量檢驗中心(以下簡稱省飼藥中心)具體承擔獸藥質量監督抽檢、獸用生物制品風險監測和動物源細菌耐藥性監測任務,實施部級跟蹤檢驗和獸用生物制品監督抽檢的抽樣工作,及時報送獸藥質量監督抽檢有關情況,生物制品風險監則和動物源細菌耐藥性監測結果,協助查處假、劣獸藥等違法違規問題。

(三)省畜產品質量安全中心(以下簡稱省畜安中心)具體承擔畜禽產品獸藥殘留監控任務,協助開展陽性樣品追溯,指導畜禽養殖合理用藥,定期匯總分析和報告監控結果。

(四)各市農業農村(畜牧獸醫)部門負責制定并組織實施本轄區的3個計劃,協助省級監測任務承擔單位開展抽樣工作,負責組織查處問題產品,加強對畜禽養殖環節合理用藥的指導和監督。

二、工作要求

(一)強化經費保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生物安全法》《獸藥管理條例》,各地農業農村(畜牧獸醫)部門要積極做好獸藥質量監督抽檢、獸藥殘留監控、動物源細菌耐藥性監測工作經費保障,落實監管責任,確保取得工作實效。

(二)強化技術培訓。各市和相關任務承擔機構要嚴格執行《獸藥質量監督抽查檢驗管理辦法》《農業行政處罰程序規定》以及獸藥殘留限量標準和檢測方法標準等規定,加強抽樣人員和檢驗人員的技術培訓,進一步規范抽樣和檢驗行為,確保監測工作的合法性、真實性、科學性和公正性。

(三)強化信息報送。各市在實施3個計劃過程中的問題建議以及相關問題產品查處結果請及時反饋。省飼藥中心應于前三季度的每季度末、第四季度的11月20日前,將省級獸藥質量監督抽檢結果及其分析報告報送省畜牧局,并于7月10日、11月20日前將半年、全年動物源細菌耐藥性監測結果及相關分析研判情況經省畜牧局審核后報部畜牧獸醫局和中監所。省畜安中心于7月5日、11月15日前分別將半年、全年獸藥殘留監控計劃實施情況報送省畜牧局。

聯系人:劉利     電話:0531-51788879

   附件:

1.山東省2025年獸藥質量監督抽檢和風險監測計劃

2.山東省2025年畜禽產品獸藥殘留監控計劃

3.山東省2025年動物源細菌耐藥性監測計劃

山東省畜牧獸醫局

2025年3月7日




 
地區: 山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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