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綏芬河、撫遠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省食品藥品檢驗檢測所:
現將《黑龍江省2017年國家保健食品監督抽檢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黑龍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7年2月27日
黑龍江省2017年國家保健食品監督抽檢實施方案
根據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食品藥品監管總局關于印發2017年食品安全抽檢計劃及要求的通知》(食藥監食監三〔2017〕 1號)的要求,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任務
全年抽檢監測任務共計93批次,優先抽取本省保健食品生產企業的產品,抽樣不受類別限制,確保本省保健食品生產企業生產的產品抽檢全覆蓋。本省企業生產的品種抽檢批次不夠時,可在流通環節抽檢減肥、增強免疫力兩類外省生產的保健食品。抽檢數量和抽樣地點見附表1。
二、組織實施
省局應急管理處負責全省2017年國家保健食品監督抽檢的組織和抽檢結果信息發布工作;省局保化監管處負責不合格產品報告的核查處置工作;省食品藥品檢驗檢測所負責保健食品抽樣、檢驗檢測和監督抽檢業務培訓。各市(地)、綏芬河、撫遠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對轄區內不合格樣品違法行為的依法查處。
(一)抽樣檢驗
監督抽檢工作要嚴格按照《全國保健食品監督抽檢監測工作手冊》的具體要求執行。樣品采集過程嚴格按照監督抽檢工作程序,履行法定手續。抽樣時要索取產品標準,與確認后的樣品一同寄送檢驗機構。抽樣數量必須滿足檢測要求。省食品藥品檢驗檢測所要按照檢測項目要求對樣品進行檢測及風險監測(附表2)。對不合格樣品或問題樣品必須進行復核,確保檢測結果準確可靠。
(二)結果報送
抽樣單位應現場將抽樣信息上報中檢院“食品安全抽檢監測信息管理系統(以下簡稱信息系統)”,域名為http://www.nicpbp.org.cn/foodsafety/,并現場打印抽樣單。承檢機構檢驗完畢并復核確認后,將檢驗結果上報信息系統,并將不合格報告一式二份分別寄送被抽樣單位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與生產單位所在地的省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同時,將不合格產品信息報送省局保化監管處和應急管理處。相關單位應及時將不合格樣品的處置情況上傳至信息系統的問題樣品處理模塊。
各單位要加強對抽檢監測數據信息的報送工作,及時、準確、規范報送數據。數據上報人員應經過統一培訓,確保數據報送的準確性、規范性和安全性。省食品藥品檢驗檢測所要嚴格按照有關要求將檢驗工作中發現的保健食品安全問題和有關檢驗報告及時報送省局相關處室;在流通環節抽樣的,還應報送標示生產者或進口代理商所在地省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
(三)時間安排
3月底前完成全省培訓工作;4月1日至11月15日前,分階段完成抽樣、樣品寄送及信息上報工作,將抽樣工作情況報省局應急管理處;省食品藥品檢驗檢測所于2017年11月30日前按時限要求完成檢驗工作和檢驗結果信息錄入工作,并撰寫監督抽檢和風險監測年度工作總結報送省局應急管理處,應急管理處審核后報送國家總局。
三、核查處置
各市(地)局收到不合格樣品的檢驗報告后,按時限要求對不合格保健食品及其生產企業的有關情況及時進行核實和處置。在收到不合格樣品或問題樣品中含非食用物質或存在較高或急性健康風險的報告后,應在24小時內啟動核查處置,及時開展執法檢查。核查處置情況按要求及時上報中檢院“食品安全抽檢監測信息管理系統”。
四、其他事項
(一)嚴肅工作紀律
參與監督抽檢工作的人員要嚴格按照工作要求按時報送抽樣和檢驗結果,不得瞞報、謊報、漏報相關信息。抽檢監測工作的單位未經授權,不得擅自發布保健食品監督抽檢監測結果。
(二)嚴格資金使用
本次監督抽檢和風險監測專項資金來源于財政部、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2017年中央補助地方部分公共衛生專項資金,適用于本方案抽樣、樣品檢驗、結果分析和評價及相關會議培訓和差旅等費用,不得以任何名義截留、挪用專項資金。
(三)加強溝通協調
各市(地)局要配合省食品藥品檢驗檢測所做好抽樣工作,提供必要的方便。省局切實加強協調和信息互通,及時向地方政府和上級監管部門報告有關安全風險狀況。
省食品藥品檢驗檢測所聯系方式:
聯系人:張斌 (業務)
電 話:13104508096 辦公電話:0451-53673493
聯系人:馬輝 (抽樣) 電話:13936378668
地址:哈爾濱市南崗區王崗大街711號,郵編:150088
省局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管處聯系方式:
聯系人:金鷹 辦公電話:0451-88313079
郵 箱:hljfda@qq.com
省局應急管理處聯系方式:
聯系人:朱剛民,電話(傳真):0451-88313090
郵 箱:953724831@qq.com
附件:1.
2017年國家保健食品監督抽樣地點明細表
2.
2017年保健食品檢測和風險監測項目
現將《黑龍江省2017年國家保健食品監督抽檢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黑龍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7年2月27日
黑龍江省2017年國家保健食品監督抽檢實施方案
根據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食品藥品監管總局關于印發2017年食品安全抽檢計劃及要求的通知》(食藥監食監三〔2017〕 1號)的要求,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任務
全年抽檢監測任務共計93批次,優先抽取本省保健食品生產企業的產品,抽樣不受類別限制,確保本省保健食品生產企業生產的產品抽檢全覆蓋。本省企業生產的品種抽檢批次不夠時,可在流通環節抽檢減肥、增強免疫力兩類外省生產的保健食品。抽檢數量和抽樣地點見附表1。
二、組織實施
省局應急管理處負責全省2017年國家保健食品監督抽檢的組織和抽檢結果信息發布工作;省局保化監管處負責不合格產品報告的核查處置工作;省食品藥品檢驗檢測所負責保健食品抽樣、檢驗檢測和監督抽檢業務培訓。各市(地)、綏芬河、撫遠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對轄區內不合格樣品違法行為的依法查處。
(一)抽樣檢驗
監督抽檢工作要嚴格按照《全國保健食品監督抽檢監測工作手冊》的具體要求執行。樣品采集過程嚴格按照監督抽檢工作程序,履行法定手續。抽樣時要索取產品標準,與確認后的樣品一同寄送檢驗機構。抽樣數量必須滿足檢測要求。省食品藥品檢驗檢測所要按照檢測項目要求對樣品進行檢測及風險監測(附表2)。對不合格樣品或問題樣品必須進行復核,確保檢測結果準確可靠。
(二)結果報送
抽樣單位應現場將抽樣信息上報中檢院“食品安全抽檢監測信息管理系統(以下簡稱信息系統)”,域名為http://www.nicpbp.org.cn/foodsafety/,并現場打印抽樣單。承檢機構檢驗完畢并復核確認后,將檢驗結果上報信息系統,并將不合格報告一式二份分別寄送被抽樣單位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與生產單位所在地的省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同時,將不合格產品信息報送省局保化監管處和應急管理處。相關單位應及時將不合格樣品的處置情況上傳至信息系統的問題樣品處理模塊。
各單位要加強對抽檢監測數據信息的報送工作,及時、準確、規范報送數據。數據上報人員應經過統一培訓,確保數據報送的準確性、規范性和安全性。省食品藥品檢驗檢測所要嚴格按照有關要求將檢驗工作中發現的保健食品安全問題和有關檢驗報告及時報送省局相關處室;在流通環節抽樣的,還應報送標示生產者或進口代理商所在地省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
(三)時間安排
3月底前完成全省培訓工作;4月1日至11月15日前,分階段完成抽樣、樣品寄送及信息上報工作,將抽樣工作情況報省局應急管理處;省食品藥品檢驗檢測所于2017年11月30日前按時限要求完成檢驗工作和檢驗結果信息錄入工作,并撰寫監督抽檢和風險監測年度工作總結報送省局應急管理處,應急管理處審核后報送國家總局。
三、核查處置
各市(地)局收到不合格樣品的檢驗報告后,按時限要求對不合格保健食品及其生產企業的有關情況及時進行核實和處置。在收到不合格樣品或問題樣品中含非食用物質或存在較高或急性健康風險的報告后,應在24小時內啟動核查處置,及時開展執法檢查。核查處置情況按要求及時上報中檢院“食品安全抽檢監測信息管理系統”。
四、其他事項
(一)嚴肅工作紀律
參與監督抽檢工作的人員要嚴格按照工作要求按時報送抽樣和檢驗結果,不得瞞報、謊報、漏報相關信息。抽檢監測工作的單位未經授權,不得擅自發布保健食品監督抽檢監測結果。
(二)嚴格資金使用
本次監督抽檢和風險監測專項資金來源于財政部、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2017年中央補助地方部分公共衛生專項資金,適用于本方案抽樣、樣品檢驗、結果分析和評價及相關會議培訓和差旅等費用,不得以任何名義截留、挪用專項資金。
(三)加強溝通協調
各市(地)局要配合省食品藥品檢驗檢測所做好抽樣工作,提供必要的方便。省局切實加強協調和信息互通,及時向地方政府和上級監管部門報告有關安全風險狀況。
省食品藥品檢驗檢測所聯系方式:
聯系人:張斌 (業務)
電 話:13104508096 辦公電話:0451-53673493
聯系人:馬輝 (抽樣) 電話:13936378668
地址:哈爾濱市南崗區王崗大街711號,郵編:150088
省局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管處聯系方式:
聯系人:金鷹 辦公電話:0451-88313079
郵 箱:hljfda@qq.com
省局應急管理處聯系方式:
聯系人:朱剛民,電話(傳真):0451-88313090
郵 箱:953724831@qq.com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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