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總則
1.1工作目的
建立健全應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救助體系和運行機制,規范和指導應急處理工作,有效預防、積極應對、及時控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組織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眾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決定》、《遼寧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和《錦州市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制定本預案。
1.3事故分級
按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質、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圍,國家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分為四級。
1.3.1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級)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事故危害特別嚴重,對2個以上省份造成嚴重威脅,并有進一步擴散趨勢的;
?。?)超出事發地省級政府處置能力的;
?。?)發生跨境(香港、澳門、臺灣)、跨國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特別嚴重社會影響的;
?。?)國務院認為需要由國務院或國務院授權有關部門負責處置的。
1.3.2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級)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事故危害嚴重,影響范圍涉及省內2個以上市級行政區域的;
?。?)造成傷害人數100人以上,并出現死亡病例的;
(3)造成10人以上死亡病例的;
?。?)省政府認定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3.3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級)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較大食品安全事故:
?。?)事故影響范圍涉及市級行政區域內2個以上縣級行政區域,給人民群眾飲食安全帶來嚴重危害的;
(2)造成傷害人數100人以上,或者出現死亡病例的;
(3)市級政府認定的較大食品安全事故。
1.3.4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級)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一般食品安全事故:
?。?)事故影響范圍涉及縣級行政區域內2個以上鄉鎮,給大眾飲食安全帶來嚴重危害的;
?。?)造成傷害人數30至99人,未出現死亡病例的;
(3)縣級政府認定的一般食品安全事故。
1.4適用范圍
在食品種植、養殖、生產加工、包裝、倉儲、運輸、流通、消費等環節發生食源性疾患,造成社會公眾大量病亡或者可能對人體健康構成潛在的重大危害,并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適用本預案。
1.5工作原則
按照全市統一領導,縣(市)、區政府負責、部門指導協調、各方聯合行動的食品安全工作原則,根據食品安全事故的范圍、性質和危害程度,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實行分級管理;有關部門按照本預案規定,落實各自的職責,編制部門應急預案。堅持群防群控,加強日常監測,及時分析、評估和預警。對可能引發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采取先進科學技術,充分發揮專家作用,實行科學民主決策,依法規范應急救援工作,確保應急預案的科學性、權威性和可操作性。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作出快速反應,及時啟動應急預案,嚴格控制事故發展,有效開展應急救援工作,做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處理及整改督查工作。
2.應急處理指揮機構及其職責
2.1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
2.1.1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市政府根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處理需要,成立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應急指揮部”),負責對全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統一領導和指揮。由市政府領導任總指揮,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1.2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根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質和應急處理工作的需要確定,主要有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市衛生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監察局、市財政局、市農委、市海洋與漁業局、市動物衛生監督管理局、市商業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質量技術監督局、錦州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等部門組成(組織機構圖見附錄)。
2.1.3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職責
(1)領導、組織、協調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負責事故應急救援重大事項的決策。
(3)負責發布事故的重要信息;
?。?)審議批準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提交的應急處理工作報告等;
(5)總結上報事故處理結果。
2.1.4成員單位職責
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日常工作,落實該辦公室各項職責;擬訂應急救援預案,組織協調應急救援工作,收集信息,分析動態;組織開展應急救援宣傳、教育、培訓等工作。
市衛生局負責重大食物中毒的應急響應及病員救治,依法開展對重大食物中毒的衛生學原因調查處理和相關技術鑒定等工作;負責餐飲業、學校食堂等環節發生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等工作。
市農委負責組織對重大初級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會同有關部門依法開展對重大初級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處理和相關技術鑒定等工作。
市商業局負責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所需物資的組織、供應,負責生豬屠宰加工環節突發食品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
市工商局依法開展食品流通環節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違法行為的調查處理等工作。
市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對食品生產、加工環節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原因調查處理和相關技術鑒定等工作。
市教育局負責協助衛生等部門對學校食堂、學生在校營養餐造成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原因調查以及組織應急處理等工作。
市海洋漁業局負責水產生產環節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調查以及組織應急處理等工作。
市動物衛生監督管理局負責初級畜產品生產環節因獸藥、飼料等投入品的使用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調查以及組織應急處理工作。
錦州出入境檢驗檢疫局負責因進出口食品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進出口檢驗檢疫及相關環節的調查處理以及組織應急處理工作。
市公安局負責組織、指導、協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涉嫌犯罪案件的偵查工作,負責維護事故現場治安秩序。
市監察局負責組織、協調、指導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涉及有關人員的行政責任追究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行政執法人員履行職責的情況進行監督,對執法過程中的違紀違法行為進行調查處理。
市財政局負責事故應急救援資金保障及管理。
各成員單位按照上述職責制定本部門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2.1.5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1)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是指揮部下設的辦事機構,市應急指揮部成立后,指揮部辦公室工作立即啟動。辦公室主任由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同志擔任,副主任由市衛生局、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市動物衛生監督局、市海洋與漁業局、市工商局等成員單位的負責同志擔任。指揮部辦公室人員、辦公場地、辦公設備要落實到位,一旦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當立即進入應急工作狀態。
(2)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a.貫徹落實市應急指揮部的各項部署,組織實施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b.檢查督促各縣(市)、區、各部門做好各項應急處置工作,及時有效控制事故,防止蔓延擴大;
c.研究協調解決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中的具體問題,必要時決定采取有關控制措施;
d.向市政府、市應急指揮部及其成員單位報告、通報事故應急處理工作情況;
e.為新聞機構提供事故有關信息,必要時接受媒體的專訪;
f.完成市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2.1.6指揮部辦公室各工作組職責
?。?)事故調查處理組。根據事故發生原因和環節,以事故發生環節的具體監管職能部門為主,深入調查事故發生原因,作出調查結論,組織協調其他政府職能部門實施救援工作,監督救援措施的落實,評估事故影響,提出事故防范意見。依法實施行政監督、行政處罰,監督召回有毒有害食品,嚴格控制流通渠道,及時移送相關案件,依法追究責任人責任,涉嫌構成犯罪的,移送公安部門查處。
?。?)醫療救治組。由市衛生局負責,迅速組織開展醫療救治工作,盡快查明致病原因,提出救治措施。
?。?)專家咨詢組。由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和有關部門負責組織。為事故處置提供技術幫助,分析事故原因及造成的危害。
(4)現場檢測組。由檢測單位組成。配合事故調查處理組調查處理食品安全事故。
?。?)綜合組。由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匯總信息,報告、通報情況,分析事故進展以及對外宣傳。
2.2縣(市)、區應急指揮部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地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成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在上級應急指揮機構的指導和本級政府的領導下,組織和指揮本地區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其應急指揮部由本級政府有關部門組成,其日常辦事機構設在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3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日常管理機構
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日常管理工作。主要職責是:負責全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收集、分析、報告、通報、處理工作;組織編制和修訂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組織建立和管理市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專家庫;指導各縣(市)、區編制和修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確認上報的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質、發生環節、級別。
3.監測、預警與報告
3.1監測系統
建立暢通的信息監測和通報體系,形成統一、科學的食品安全信息評估和預警指標體系,及時研究分析食品安全形勢,對食品安全問題做到早發現、早預防、早整治、早解決。設立全市統一的舉報電話。各監管部門負責開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日常監測工作。各級食品安全綜合監管部門要加強對監測工作的管理和監督,保證監測質量,實現監測信息共享。
3.2預警系統
3.2.1加強日常監管
各監管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加強對重點品種,重點環節,重點場所,尤其是高風險食品種植、養殖、生產、加工、包裝、貯藏、經營、消費等環節的食品安全日常監管;建立健全重大食品安全信息數據庫和信息報告系統,按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發生、發展規律和特點,及時分析對公眾健康的危害程度、可能發展的趨勢,及時作出預警,并保障系統的有效運行。
3.2.2建立通報制度
?。?)通報范圍
a.對公眾健康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嚴重損害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b.30人以上群體性食物中毒,未出現死亡病例的食品安全事故。
?。?)通報方式
a.市政府有關部門接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后,應當在2小時內向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通報;
b.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接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后,應當在2小時內向與事故有關的縣(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和市政府有關部門通報,有蔓延趨勢的還應向相關地區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通報,加強預警預防工作。
c.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應當及時將可能引發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風險的信息報送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向新聞宣傳主管部門通報
對于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及時上報市政府,由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商市委宣傳部后,適時向新聞單位通報情況,以便及時組織輿論引導工作。
3.2.3建立舉報制度
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向市政府有關部門舉報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隱患,以及相關責任部門、單位、人員不履行或者不按規定履行食品安全事故監管職責的行為。
市政府有關部門接到舉報后,應及時組織或者通報有關部門,對舉報事項進行調查處理。涉及多部門、多環節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隱患應及時報告市政府。
3.2.4應急準備和預防
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應當及時對有關部門以及各縣(市)、區報告的可能導致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進行分析,按照應急預案的程序及時研究確定應對措施,并及時通報有關部門,必要時召開會議,聽取有關專家意見,研究防控措施。
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接到可能導致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信息后,應密切關注事態發展,并按照預案做好應急準備和預防工作;事態嚴重時及時上報市政府,向市政府有關部門、應急救援機構和專家通報,做好應急準備工作。
3.3報告制度
3.3.1報告范圍
a.發生在轄區內的對公眾健康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嚴重損害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屬于Ⅰ級、Ⅱ級、Ⅲ級食品安全事故的;
b.造成傷害人數30至99人,未出現死亡病例的食品安全事故。
3.3.2報告程序
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地,報告人(單位)直接向所在地縣(市)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或政府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報告,也可以直接向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或市政府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報告。
3.3.3建立報告制度
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會同市有關部門建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報告系統,包括: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專項信息系統,信息報告和通報系統,以及社會監督、輿論監督、信息采集和報送系統等。
市食品安全監管部門按照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報告的有關規定,進行組織監測,按規定報告。
市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在接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后,立即報告市政府和省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并在1小時內報告省政府。
縣(市)、區食品安全監管部門按照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報告的有關規定,主動組織監測,按規定報告。
縣(市)、區政府和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在接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后,應當立即向市政府和市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報告,并在1小時內報告省政府。
任何單位和個人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不得瞞報、遲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瞞報、遲報、謊報,不得阻礙他人報告。
4.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分級響應
4.1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響應(Ⅰ級)
?、窦墤表憫蓢覒敝笓]部或辦公室組織實施。
4.2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響應(Ⅱ級)
?、蚣墤表憫?,由省應急指揮部或辦公室組織實施。
4.3較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響應(Ⅲ級)
4.3.1市政府應急響應:
市政府根據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建議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處理的需要,成立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負責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統一領導和指揮;決定啟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4.3.2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應急響應:
接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后,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立即進行調查確認,對事故進行評估,根據評估確認的結果,按規定向市政府報告事故情況,并建議成立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提出應急處理工作建議,確定調查處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主要負責部門;及時向有關部門通報情況;有關工作小組立即啟動,組織、協調、落實各項應急措施;指導、部署縣(市)、區相關部門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4.3.3市級食品安全監管部門應急響應:
根據事故發生原因、環節和工作職責,決定啟動本部門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負責或配合其他食品監管部門調查處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4.3.4縣級政府應急響應: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地政府及有關部門在市政府或市應急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按照要求認真履行職責,落實有關工作。
4.4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響應(Ⅳ級)
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縣(市)、區政府負責組織有關部門開展應急救援工作。縣(市)、區食品安全監管部門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立即組織調查、確認、評估,及時采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按規定向縣(市)、區政府報告,提出是否啟動應急救援預案,有關事故情況應當立即向相關部門報告、通報。
市食品安全監管部門應當對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給予指導、監督和有關方面的支持。
4.5響應的升級與降級
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隨時間發展進一步加重,食品安全事故危害特別嚴重,并有蔓延擴大的趨勢,情況復雜難以控制時,應當上報指揮部審定,及時提升預警和響應級別;對事故危害已迅速消除,并不會進一步擴散的,應當上報指揮部審定,相應降低響應級別或者撤銷預警。
4.6響應終止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隱患或相關危害因素消除后,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組織有關專家進行分析論證,經現場檢測評價確無危害和風險后,提出終止應急響應的建議,報應急指揮部批準宣布應急響應結束。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根據匯總之后的應急處理工作情況報告,向有關部門提出具體處理意見和建議。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對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單位、責任單位的整改工作進行監督,跟蹤處理過程,隨時通報處理結果。
5.后期處置
5.1善后處置
市政府負責組織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補償、征用物質補償,污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等事項。盡快消除影響,妥善安置受害和受影響人員,盡快恢復正常生產、生活秩序,保證社會穩定。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保險機構及時開展應急救援人員保險受理和受災人員保險理賠工作。
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對受害人給予賠償。
5.2責任追究
對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預防、通報、報告、調查、控制和處理過程中,有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等行為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5.3總結報告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善后處置工作結束后,應急救援指揮部總結分析應急救援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應急救援工作的建議,完成應急救援總結報告,報送市政府,同時報送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6.應急保障
6.1信息保障
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建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專項信息報告系統,負責承擔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的收集、處理、分析、發布和傳遞等工作。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應急指揮部應當及時向社會發布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嚴格按照信息歸口、統一對外發布的原則,對媒體發布的信息,應當經應急指揮部或指揮部辦公室同意后,向社會發布。
6.2醫療保障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人員傷害的,衛生系統應急救援工作應當立即啟動,救治人員應當立即趕赴現場,開展醫療救治工作。
6.3人員保障
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組織相關部門人員、專家參加事故處理工作。
6.4技術保障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技術鑒定工作必須由有資質的檢測機構承擔。當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時,受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指揮部或者食品安全綜合監管部門委托,立即采集樣本,按有關標準要求實施檢測,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定性提供科學依據。
6.5物資保障
市、縣(市)、區政府應當保障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所需設施、設備和物資;保障應急物資儲備。
6.6資金保障
市、縣(市)、區財政部門負責安排本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救援資金,所需經費列入同級政府財政預算,并保證應急救援資金及時足額到位。對經費使用情況實施監督。
6.7演習演練
市、縣(市)、區政府及有關部門要按照“統一規劃、分類實施、分級負責、突出重點、適應需求”的原則,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結合形式,組織開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演習演練。
市、縣(市)、區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可根據實際情況和工作需要,結合應急預案,統一組織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演習演練。
有關企事業單位應當根據自身特點,定期或不定期組織本單位的應急救援演習演練。
6.8宣教培訓
各級政府及其相關部門應當加強對廣大消費者進行食品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提高消費者的風險和責任意識,正確引導消費。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培訓工作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由各級相關部門負責組織實施。
7.附則
7.1名詞術語
食品安全:是指食品中不應包含有可能損害或威脅人體健康的有毒、有害物質或不安全因素,不可導致消費者急性、慢性中毒或感染疾病,不能產生危及消費者及其后代健康的隱患。食品安全的范圍:包括食品數量安全、食品質量安全、食品衛生安全。本預案涉及到的食品安全主要是指食品質量衛生安全。
食源性疾患:亦稱食源性疾病。凡是致病因素通過食物進入人體,使人體罹患感染或中毒性疾病的,都稱之為食源性疾患。
高風險食品:可能發生較高程度污染和危害的食品。
食品安全綜合監管部門:是指在食品安全工作負責綜合協調和督察督辦的牽頭工作部門。
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7.2預案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市政府辦公廳負責解釋。
7.3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8.附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