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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印發《貴州省食品生產監管約談制度》的通知

   2013-02-21 413
核心提示:  各市(州)質量技術監督局:  為進一步強化生產加工環節食品生產監管,推動食品生產者落實主體責任,提高對食品生產監管的

  各市(州)質量技術監督局:

  為進一步強化生產加工環節食品生產監管,推動食品生產者落實主體責任,提高對食品生產監管的前瞻性、預見性和對食品安全可控性。省局制定了《貴州省食品生產監管約談制度》,經局長辦公會審議通過,現印發你們,于2012年4月15日起施行,請認真貫徹執行。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六日


  附件:貴州省食品生產監管約談制度

  為進一步強化生產加工環節食品生產監管,推動食品生產者落實主體責任,提高對食品生產監管的前瞻性和預見性,有效防范生產加工環節食品安全事故的發生,切實保障食品質量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的規定,建立貴州省食品生產監管約談制度。

  一、約談目的和原則

  食品生產單位是食品質量安全第一責任人。食品生產單位發生食品質量安全事故、存在嚴重違法違規行為、未及時消除重大食品安全隱患,或質監部門在監管中發現可能存在行業性、區域性、系統性食品安全風險的,質監部門按照依法約談、分級約談、適時約談的原則,對食品生產單位主要負責人進行談話,要求其認真落實食品質量安全責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及時消除食品安全隱患,切實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約談對象和內容

  (一)約談對象。

  約談對象是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食品生產單位主要負責人:一是發生食品質量安全事故的;二是存在嚴重違法違規行為的;三是存在嚴重食品安全隱患的;四是有關情況涉及到食品安全問題,監管部門認為需要約談的。

  (二)約談內容。

  1、對于發生食品質量安全事故、存在嚴重違法違規行為的食品生產單位:

  一是通報違法違規事實及其行為的嚴重性,宣講食品生產監管法律法規和規章的相關規定,明確食品生產者作為食品質量安全第一責任人的法律責任及要求;二是了解其對食品生產加工過程的質量安全管理工作情況,和其剖析發生違法違規行為的原因;三是針對存在的問題,告知整改內容和期限,提出食品生產者具體整改要求。

  2、對于存在嚴重食品安全隱患的食品生產單位:

  一是通報食品安全隱患,宣講食品生產監管法律法規和規章的相關規定,明確食品生產者作為食品質量安全第一責任人的法律責任及要求;二是了解其對食品生產加工過程的質量安全管理工作情況;三是分析食品安全隱患及可能存在的風險及危害,提出食品生產者具體整改要求。

  3、其他有關情況涉及到食品安全問題應約談的內容。

  三、約談權限

  (一)省質監局負責統一管理全省食品生產者約談工作,必要時可以直接對全省范圍內相關的食品生產單位實施約談,各市(州)質監局按照本制度規定負責本轄區內食品生產單位約談實施工作。

  (二)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由省質監局組織約談;發生較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由事故發生地的市(州)級質監局組織約談,省質監局派人參加;發生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的,由負責直接監管的縣級質監部門組織約談。質監部門參加約談的人員必須具有執法資格,并不得少于2人。

  (三)對存在食品安全隱患、違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規等行為,有關問題經確認后需要約談的,屬于孤立性問題,由負責直接監管的縣級質監局組織約談;屬于區域性問題,由市(州)級質監局組織約談;屬于行業性、系統性問題,由省質監局組織約談。

  (四)對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的企業,其產品在國家監督抽查或者省級監督抽查中因品質指標連續2次不合格的,或反映產品特征性能項目出現1次不合格,由負責直接監管的縣級質監局組織約談;其產品在國家監督抽查或者省級監督抽查中因涉及安全衛生等強制性標準規定的項目出現1次不合格的,由市(州)級質監局組織約談。

  四、約談處理

  (一)因發生食品質量安全事故、存在嚴重違法違規行為、未及時消除重大食品安全隱患被約談的,實施約談質監部門應及時整理約談資料,將其作為不良記錄歸入監管檔案,加強監管。

  (二)需整改的約談對象要按照約談中確定的整改措施和要求實施整改,按期完成整改后,向實施約談的質監部門提交食品生產加工監管約談整改報告。

  (三)對拒絕參加約談、無故不參加約談或通過約談不落實整改措施以及再次出現類似違法行為的食品生產者,依法予以從嚴處理。

  五、有關要求

  (一)各級質監部門要高度重視,認真落實食品生產監管約談制度。出現約談情形時,要依法及時進行約談,確保約談取得實效。因發生食品質量安全事故或存在嚴重違法違規行為而實施約談的,約談組織部門的分管領導必須參加。  (二)約談應以《食品生產監管約談通知書》形式通知被約談人。《食品生產監管約談通知書》應載明被約談單位名稱、約談事項、約談時間、約談地點等內容。  (三)各級質監部門要將食品生產監管約談工作,列為日常監管工作,將約談資料納入監管檔案,詳細記錄約談工作開展情況。約談記錄及有關資料應及時歸檔備查,可作為不良記錄的,應在約談工作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錄入食品安全動態監管系統。

  食品相關產品、化妝品生產監管中可參照本約談制度對食品相關產品及化妝品生產單位主要負責人開展約談,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

  附件:1、   食品生產監管約談通知書.doc
2、   食品生產監管約談記錄.doc
 



 
地區: 貴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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