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和洋浦經濟開發區管委會,省安委會各有關成員單位,各有關企業:
為貫徹落實省政府辦公廳印發的《關于加強危險化學品全產業鏈條、全生命周期安全生產工作的實施意見》,推行以危險化學品電子標簽、電子臺賬、危險化學品分級分類綜合數據庫為支撐的一體化監管系統,對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使用、運輸、進出口、廢棄處置等各環節流向和流量進行有效監管,省安委辦決定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正式啟動“海南省危險化學品一體化監管系統---流通監管”(以下簡稱危險化學品流通監管系統)和危險化學品電子標簽,系統網頁地址:http://yjglt.hainan.gov.cn/iview-admin/login,系統微信小程序入口:關注海南應急管理公眾號,點擊“服務---海南危化監管系統”。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全面啟用危險化學品流通監管系統和電子標簽
全省涉及《海南省禁止、限制和控制危險化學品目錄(第一批)》中“全省限制和控制部分”危險化學品(以下簡稱限控危險化學品,見附件1)流通活動的企業(含單位,以下統稱企業),嚴格落實電子標簽的生成、傳遞、完結,做到“一品一簽一流通”。
(一)嚴格落實危險化學品流通監管系統注冊。
1.全省生產、經營、儲存、使用企業涉及限控危險化學品流通活動的,應依照《海南省危險化學品流通監管系統操作手冊---危化品企業》(見附件2)完成流通監管系統的企業注冊、限控危險化學品注冊、倉儲設施注冊。
2.省內涉及限控危險化學品運輸活動的道路運輸車輛,以及省外限控危險化學品經由車輛及滾裝船舶進入本省,其車輛駕駛人員應依照《海南省危險化學品流通監管系統操作手冊---運輸司機、滾裝船》(見附件3)完成流通監管系統-小程序端注冊。
(二)嚴格落實危險化學品電子標簽管理。
1.省內流通管理。省內發貨的限控危險化學品,其發貨企業應先在系統上生成電子標簽,將電子標簽傳遞給運輸車輛;車輛駕駛人員完成電子標簽掃碼接貨,并確保當出現運輸過程中車輛或駕駛人員變更時,及時完成電子標簽的掃碼傳遞;駕駛人員到達收貨倉庫后,出示電子標簽,由收貨倉庫掃碼收貨,完結電子標簽。
2.涉及省外購買。從省外購買限控危險化學品的,其需求方應先在系統上生成電子標簽,并將電子標簽傳遞給銷售方。運輸車輛在省外提貨時,應由銷售方向其出示電子標簽,車輛駕駛人員完成電子標簽掃碼接貨;涉及省外多級銷售或承運情況,應落實電子標簽隨附貨物,確保入省車輛完成電子標簽掃碼接貨;未完成電子標簽掃碼的運輸車輛限制登船。進入省內的省外車輛,按照省內流通進行管理。
3.有關豁免管理。化工園區內危險化學品企業通過自有碼頭收發的限控危險化學品、化工園區內危險化學品企業之間流通的限控危險化學品以及通過管道運輸的限控危險化學品暫不納入電子標簽管理范疇。
二、實施電子標簽“紅橙綠碼”動態評價
危險化學品流通監管系統將根據系統注冊(包括企業注冊、限控危險化學品注冊、倉儲設施注冊)、電子標簽生成、電子標簽傳遞、電子標簽完結指標對相關企業使用情況進行動態評價。對未完成企業系統注冊或長期未正常使用電子標簽的企業標記為紅碼;對企業系統注冊不完整或已使用電子標簽但使用情況與企業實際開展限控危險化學品活動情況不符合的企業標記為橙碼;對企業系統注冊完整準確且正常使用電子標簽的企業標記為綠碼。
省安委辦將協同各行業主管部門對紅碼企業進行隨機抽查監管,對于長期處于紅碼狀態的企業,對其危險化學品相關從業資格及活動準入的行政審批進行嚴格管控和限制;長期處于綠碼狀態的企業,對其危險化學品相關從業資格及活動準入的行政審批,予以優先核準。
三、有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強化責任落實。
各市縣政府、各有關部門、各有關企業要充分認識危險化學品流通監管系統和電子標簽對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意義,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省委、省政府的決策部署上來,要明確一名具體責任人,負責推進啟用危險化學品流通監管系統及電子標簽。同時,各市縣、各部門要進一步排查確認本地區本行業領域內涉及危險化學品流通的企業,加強對相關工作的指導監督。
省安委辦將定期通報各市縣危險化學品企業電子標簽“紅橙綠碼”動態評價結果,并依據“紅橙綠碼”企業統計數據進行市、縣排名。對排名靠后的市、縣(管委會)進行約談,對工作落實不到位的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問責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并把相關工作落實情況納入年度安全生產考核內容;對不按要求執行的企業,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大監督檢查力度,依法依規納入信用記錄,加強失信懲戒。
(二)細化責任分工,強化協同配合。
省應急管理部門負責限控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綜合工作,指導、督促危險化學品企業切實執行電子標簽與電子臺賬管理,通過危險化學品流通監管系統實現數據統計與風險預警。
省交通運輸部門負責指導、督促省內危險貨物運輸企業落實限控危險化學品電子標簽的傳遞;協調電子運單管理系統與危險化學品流通監管系統進行數據對接,杜絕無證照資質的車輛、駕駛人員運輸危險化學品。
省公安交警部門負責對裝載限控危險化學品的運輸車輛進行道路交通安全執法,配合交通運輸部門對違法車輛、駕駛人員進行查處。
海南海事部門負責推進對限控危險化學品水路運輸的安全監管,嚴格查驗瓊州海峽兩岸危險化學品滾裝運輸船舶;督促危險化學品滾裝船運企業建立健全水路運輸危險化學品電子標簽查驗機制,并督促其對裝載限控危險化學品但未完成電子標簽掃碼的運輸車輛限制登船。
海口海關與省港航管理部門負責協同推進海南口岸進出口危險化學品的相關工作,海口海關將涉及限控危險化學品貨物的報關信息推送至國際貿易“單一窗口”,港口經營企業確認報關貨物附有電子標簽的,予以放行,不具備電子標簽的報關貨物禁止在省內運輸。
省市場監督、衛生健康、教育、水務等其他行業主管部門負責指導、督促本行業涉及限控危險化學品流通和儲存活動的企業,落實電子標簽和電子臺賬管理,協同省應急管理部門對紅碼企業進行抽查監管。
海南省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2021年8月4日
相關文檔
附件: 海南省禁止、限制和控制危險化學品目錄(第一批)》..pdf
海南省危險化學品流通監管系統操作手冊-危化品企業.pdf
海南省危險化學品流通監管系統操作手冊-運輸司機、滾裝船.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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