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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深化“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貫徹落實方案的通知 (市政發〔2021〕10號)

   2021-08-18 281
核心提示:現將《西安市深化“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貫徹落實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各直屬機構:

現將《西安市深化“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貫徹落實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西安市人民政府

2021年8月7日

西安市深化“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貫徹落實方案

為持續深化落實“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優化營商環境,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活力,按照國務院《關于深化“證照分離”改革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的通知》(國發〔2021〕7號)精神和省政府《關于印發深化“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實施方案的通知》(陜政發〔2021〕10號)要求,西安市在全市范圍推行“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在自貿試驗區增加實施“證照分離”改革事項。為明確改革任務、強化改革舉措、落實工作推進力度,厘清各部門職責,制定本方案。

一、改革目標

自2021年7月1日起,在全市范圍內實施涉企(含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下同)經營許可事項全覆蓋清單管理,按照直接取消審批、審批改為備案、實行告知承諾、優化審批服務等四種方式分類推進審批制度改革。同時,進一步加大在全市各個自貿試驗區塊及其所在開發區的改革試點力度,力爭2022年底前建立簡約高效、公正透明、寬進嚴管的行業準營規則,大幅提高市場主體辦事便利度和可預期性。

二、工作任務

(一)全市實行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清單管理

對照《中央層面設定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改革清單(2021年全國版)》和《地方層面設定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改革清單(2021年版)》,經市級相關部門結合本部門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審批工作職責,對國務院規定的523項、陜西省政府規定的8項共計531項改革事項逐項認領,梳理出涉及我市的實施事項共154項,形成了《中央和地方層面設定涉及西安市實施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改革清單(2021年版)》(見附件1)并在全市范圍內貫徹執行。將國家部委、省級部門和垂直管理部門負責實施的377項改革事項,編制成《中央和地方層面設定暫不涉及西安市實施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改革清單(2021年版)》(見附件2),由相關部門對照各自工作職責實施監督管理。

各相關部門在改革工作中要按照《中央和地方層面設定涉及西安市實施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改革清單(2021年版)》在全市范圍內分類實施改革,2021年底前對清單之外限制企業進入特定行業開展經營的管理事項進行全面自查清理。清單之外,一律不得限制企業進入相關行業開展經營。

各個自貿試驗區塊及其所在開發區在執行《中央和地方層面設定涉及西安市實施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改革清單(2021年版)》的基礎上,增加實施《中央層面設定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改革清單(2021年自由貿易試驗區版)》(見附件3)規定的改革事項與試點舉措,并嚴格落實《國務院決定在自由貿易試驗區暫時調整適用行政法規有關規定目錄》(見附件4)。

(二)大力推進照后減證和簡化審批

1.直接取消審批。在全市范圍內,取消22項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在自貿區所在開發區,進一步試點取消14項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取消審批后,企業取得營業執照即可開展經營,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行業組織等不得要求企業提供相關行政許可證件。市場監管部門要及時將相關企業設立、變更登記信息共享至數據平臺,相關部門通過數據平臺及時獲取登記信息并掌握企業情況,將企業納入監管范圍,依法實施事中事后監管。各相關部門一律不再受理已取消的改革事項,不得以拆分、合并或重組等名義、條目變相審批,不得將涉企經營許可事項轉移至行業協會、社會組織變相保留。

2.審批改為備案。在全市范圍內,將7項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改為備案管理;在自貿區所在開發區,進一步試點將15項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改為備案管理。改為備案的事項,原則上實行事后備案,確需事前備案的,企業完成備案手續即可開展經營。各相關部門要抓緊建立健全備案制度,公布辦理備案事項所需的材料,企業按照規定提交備案材料的,有關主管部門應當場辦理備案手續,不得作出不予備案的決定。

3.實行告知承諾。在全市范圍內,對21項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在自貿區所在開發區,進一步試點對40項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各相關部門要依法準確完整列出可量化、可操作、不含兜底條款的經營許可具體條件,明確辦理需提供的材料、辦理程序、監管規則和違反承諾的后果,一次性告知企業,并提供告知承諾書示范文本。在企業提供承諾書后,按要求頒發相關許可文件、證件,許可事項審批與監管不屬于同一部門的,要同步將許可信息推送給監管部門。各相關部門要創新監管方式,制定與告知承諾制相適應的監管制度,嚴格落實“寬進嚴管”,依法督促企業守法經營,保護人民群眾利益不受侵害。

4.優化審批服務。在全市范圍內,對104項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優化審批服務。各相關部門要按照改革清單規定的舉措精簡許可條件和審批材料、優化辦理流程、壓減審批時限、取消或延長許可證件有效期限、取消數量限制或合理放寬數量限制,積極推薦許可證件、文件電子化等舉措,優化審批服務。在條件允許的情況,市級各相關部門可以通過委托等方式下放改革事項審批權限,加強對下放改革事項的業務指導,確保各區縣相關部門接得住、辦得了、辦得好,真正為企業帶來便利化服務。

各相關部門在推進改革工作中,要對照改革清單規定的改革方式,及時對本部門網站及相關公示信息進行清理、調整,并積極聯系市行政審批局(審改辦),對陜西政務網(西安市)的相關事項公示內容、辦理程序、條件、材料清單進行統一調整。

(三)推行經營范圍規范化表述,促進商事制度改革

深入推進“先照后證”改革,按照國務院、省政府的統一部署,依法推進登記注冊前置許可改為后置工作。在全市范圍內開展經營范圍規范化登記,規范企業經營范圍表述,為企業自主選擇經營范圍提供服務。在市場主體登記注冊工作中要嚴格落實“雙告知”制度。企業超經營范圍開展非許可類經營活動的,市場監管部門不予處罰。相關部門不得以企業登記的經營范圍為由,限制其辦理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或者其他政務服務事項。

自貿試驗區要按照省政府的統一安排,做好試點商事主體登記確認制改革,最大程度尊重企業登記注冊自主權,并在試點工作中總結經驗,整理歸納創新案例,為試點政策的推廣積累經驗。

(四)推進信息歸集運用

加快推進全市數字政府建設,市級各相關部門要主動聯系市大數據局完成本部門許可信息、監管數據的互聯互通工作,努力在全市范圍內實現信息化建設和涉企數據統一管理、集約共享,推動涉企信息資源整合應用。涉及垂直管理的業務信息系統,市級各相關部門要積極聯系省級有關部門,主動對接數據共享平臺,確保本部門涉企信息歸集共享落地落實。

按照全省統一部署,市級各相關部門要及時將企業登記注冊、經營許可、備案、執法檢查、行政處罰等信息及電子證照歸集至全國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陜西)、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陜西),推進全省建設實時更新、權威可靠的企業電子證照庫。

改革工作中,各相關部門要加強電子證照運用,實現跨層級、跨地域、跨部門互認互信,在政務服務、商業活動等場景普遍推廣企業電子亮照亮證。凡是通過電子證照可以獲取的信息,一律不再要求企業提供相應材料。

(五)創新和加強事中事后監管

1.適應改革要求明確監管職責。全市各級監管部門要按照“誰審批、誰負責,誰主管、誰監管”“權責統一”的原則,切實履行監管職責,堅決糾正“以批代管”“不批不管”問題,防止出現監管真空。堅持政府主導、企業自治、行業自律、社會監督,壓實企業主體責任,支持行業協會提升自律水平,鼓勵新聞媒體、從業人員、消費者、中介機構等發揮監督作用,健全多元共治、互為支撐的協同監管格局。

2.明晰監管規則落實監管責任。各行業監管工作要按照國務院有關部委和省級相關部門制定的監管規則落實監管責任。各級相關部門對直接取消審批的,要及時聯通信息共享平臺,掌握新設企業情況,并將其納入監管范圍,依法實施監管;對審批改為備案的,要督促有關企業按規定履行備案手續,對未按規定備案或者提交虛假備案材料的要依法調查處理;對實行告知承諾的,要重點對企業履行承諾情況進行檢查,發現違反承諾的要責令其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未履行承諾的要依法撤銷相關許可,構成違法的要依法予以處罰;對下放審批權限的,要同步調整優化監管層級,實現審批監管權責統一。行政審批部門和行業主管部門要按照“審管聯動”機制,確保監管責任落實。

3.結合行業特點完善監管方法。日常監管中,對一般行業、領域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根據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結果實施差異化監管措施,持續推進常態化跨部門聯合抽查;對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眾生命健康等特殊行業、重點領域,落實全覆蓋重點監管,強化全過程質量管理,守牢安全底線。要充分發揮信用監管基礎性作用,建立企業信用與自然人信用掛鉤機制,依法依規實施失信懲戒。要建立健全嚴重違法責任企業及相關人員行業禁入制度,增強監管威懾力。對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等實行包容審慎監管,量身定制監管模式,對輕微違法行為依法從輕、減輕或者免予行政處罰。深入推進“互聯網+監管”,探索智慧監管,加強監管數據共享,運用大數據、物聯網、人工智能等手段精準預警風險隱患。

三、組織落實

(一)加強組織領導。“證照分離”改革工作由市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協調小組負責統籌領導,市行政審批局(審改辦)、市市場監管局、市商務局(自貿辦)、市司法局、市大數據局按照各自職責負責牽頭推進。

市行政審批局(審改辦)負責編制我市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清單,深化“一網通辦”,建立政務服務“好差評”機制,完善政務服務網;市市場監管局負責改革事項分類推進,落實企業經營范圍規范化登記,完善“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機制;市商務局(自貿辦)負責指導自由貿易試驗區“證照分離”改革工作,匯總各個自貿區塊改革推進情況與創新案例;市大數據局負責涉企經營信息歸集共享;市司法局負責法治保障,督促各相關部門對照改革清單清理文件規定,做好我市相關行政規范性文件的廢、改工作。

市級各相關部門負責以下幾項工作:一是按照《中央和地方層面設定涉及西安市實施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改革清單(2021年版)》規定的改革方式,規范審批程序、梳理完善申請材料、制定監管制度,并在全市范圍內推進落實,做到本部門管理的涉企許可事項在全市范圍內辦理流程、申請材料、辦理時限、數據共享、監管制度無差別,按要求完成改革任務,并按時編制、報送本部門改革事項報表及改革工作總結材料(全市含區縣推進情況);二是負責指導西咸新區、高新區、經開區、浐灞生態區、國際港務區相關部門,按照《中央層面設定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改革清單(2021年自由貿易試驗區版)》規定的內容開展改革工作,協助制定工作舉措、監管制度,規范辦理流程,梳理申請材料,完成改革任務;三是各級行業主管部門要與行政審批部門緊密協同,做好改革舉措制定、許可審批及事中事后監管工作,主動與市大數據局對接,做好信息網絡對接和信息共享歸集工作,主動與涉企信息提供部門對接,實現信息共享、信息反饋、備案事項信息推送。

各區縣政府、西咸新區管委會、各開發區管委會對本地區改革工作負總責,按改革要求組織推進完成改革任務,編制報送本地區改革工作推進情況報表、創新案例及總結材料。

(二)抓好工作落實。市級各相關部門要根據《中央和地方層面設定涉及西安市實施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改革清單(2021年版)》,逐項細化改革舉措,統一制定行業監管規則,明確監管責任,研究制定本系統落實“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的具體配套措施。各區縣政府、西咸新區管委會、各開發區管委會要緊盯改革重點環節,編制本區域改革事項清單,完善配套措施,制定本轄區工作落實方案。

建立“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工作推進情況月報、季報制度,由市市場監管局對照省政府要求制定“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月報表。各區縣政府、西咸新區管委會、各開發區管委會、市級各相關部門于每月25日向市市場監管局報送改革事項辦理情況月報;每季度最后一個月的25日,向市市場監管局報送“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推進工作季度小結,內容包括措施落實、制度建設、工作規范、辦理情況等方面。

(三)強化宣傳培訓。各區縣政府、西咸新區管委會、各開發區管委會、市級各相關部門,要利用政務服務大廳、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有關媒體等做好“證照分離”改革政策宣傳解讀工作,提高公眾知曉度,回應社會關切問題,營造良好改革氛圍;要加強業務培訓,提高工作人員的業務水平和操作能力,及時總結推廣改革典型經驗和創新做法。

附件:1.中央和地方層面設定涉及西安市實施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改革清單(2021年版)

2.中央和地方層面設定暫不涉及西安市實施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改革清單(2021年版)

3.中央層面設定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改革清單(2021年自由貿易試驗區版)

4.國務院決定在自由貿易試驗區暫時調整適用行政法規有關規定目錄

附件:   市政發[2021]10號(規)



 
地區: 陜西 西安市
標簽: 證照分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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