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沈陽市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的必要性
制定《沈陽市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進一步確立碳排放交易和相關管理制度,明確主管部門職責范圍,明晰參與各方權利義務,針對違規行為采取必要的懲戒措施,保障我市碳排放權交易工作的順利開展。
二、《沈陽市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的框架
制定《沈陽市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主要依據《沈陽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同時參照了生態環境部《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試行)》,借鑒其他城市的立法經驗。
《辦法》共六章二十六條,除總則和附則外,重點對配額管理、配額交易、碳排放報告、核查與配額清繳及監督管理與激勵作了基本要求和一般規定。
三、《沈陽市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的主要特點
《沈陽市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以實現我市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安全、健康、穩定為原則,規范了碳排放權交易工作行為及懲治措施,確保我市碳排放權交易活動順利開展。
一是明確了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的立法目的、適用范圍、監管部門、交易品種及交易主體等。
二是規范了碳排放權交易配額管理、分配、抵消的方式方法及注冊登記、排放數據報送、核查、核證、申訴、配額清繳履約的相關要求。
三是規定了對交易主體不報告、不履約、不履行核查義務,核查機構、交易機構存在違規行為的,需采取的懲戒措施。
四是重點突出了本辦法適用于本市對地方碳排放權交易活動的相關管理,但應當納入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統一管理的碳排放權交易活動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