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廳機關各處(室、局)、各設區市無線電管理局,廳屬事業單位:
按照《省政府關于持續深化“證照分離”改革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實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為進一步深化“證照分離”改革,優化營商環境,激發市場活力,我廳對照《中央層面設定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改革清單(2021年全國版)》中涉及我廳的6個涉企經營許可事項,逐項細化制定了具體改革舉措和事中事后監管措施(見附件),對改革內容、監管措施等作出了明確規定。請相關部門結合實際,強化協作配合,積極主動作為,明確任務分工,夯實主體責任,妥善解決“證照分離”改革推進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形成推進改革的強大合力,確保各項改革事項落實落地。
附件:1.第二、三類監控化學品和第四類監控化學品中含磷、硫、氟的特定有機化學品生產特別許可 2.食鹽定點批發企業審批 3.食鹽定點生產企業審批 4.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產許可 5.民用爆炸物品銷售許可 6.第二類監控化學品經營許可河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2021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