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縣區人民政府,巴彥淖爾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甘其毛都口岸管委會,市直各部門,駐市各單位,各直屬企事業單位:
為全面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以及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確保法制統一和政令暢通,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推動我市營商環境持續優化,按照《內蒙古自治區規范性文件制定和備案監督辦法》(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令第191號)和《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開展行政規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工作的通知》(內政辦字〔2021〕14號)有關要求,現對列入清理范圍的158件規范性文件的清理結果進行公布,通知如下:
一、繼續有效的規范性文件122件,廢止的規范性文件15件,宣布失效的規范性文件21件(目錄詳見附件1、2、3)。
二、凡列入廢止、宣布失效目錄的規范性文件,自通知發布之日起一律停止執行,今后不得作為行政管理依據。
巴彥淖爾市人民政府
2021年9月10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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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續有效的規范性文件目錄.xls
廢止的規范性文件目錄.xls
宣布失效的規范性文件.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