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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服務“六穩”“六保”進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有關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 (廈府辦規〔2021〕17號)

   2021-12-17 274
核心提示:《廈門市服務“六穩”“六保”進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有關工作實施意見》已經第158次市人民政府常務會議研究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各區人民政府,市直各委、辦、局,各開發區管委會,各有關單位:

《廈門市服務“六穩”“六保”進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有關工作實施意見》已經第158次市人民政府常務會議研究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廈門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1年12月7日

(此件主動公開)

廈門市服務“六穩”“六保”進一步做好

“放管服”改革有關工作實施意見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的決策部署,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進一步做好“六穩”工作,落實“六保”任務,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服務“六穩”“六保”進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有關工作的意見》(國辦發〔2021〕10號)和《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福建省服務“六穩”“六保”進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有關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閩政辦〔2021〕39號)的有關要求,結合本市實際,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來閩考察重要講話精神,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積極服務和融入新發展格局,圍繞“六穩”“六保”,加快轉變政府職能,深化“放管服”改革,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活力,促進要素自由便利流動,加快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打造國際一流營商環境,全方位推進高質量發展超越,為更高水平建設高素質高顏值現代化國際化城市提供強有力支撐。

二、進一步推動優化就業環境

(一)推動降低就業門檻,促進重點群體就業。根據國家統一部署,壓減準入類職業資格數量,降低或取消準入類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限制,取消勘察設計注冊石油天然氣工程師職業資格。開展鄉村獸醫備案,做好獸醫衛生綜合信息平臺中鄉村獸醫信息錄入工作,強化事中事后監管,嚴格查處違法違規行為。規范小微電商準入,“便民勞務活動”“零星小額交易活動”標準按國家要求執行。依托全市現有各類招聘求職平臺,推進各類線上線下招聘活動,妥善做好統一招考工作。推動國有企業落實校園招聘工作,增加應屆畢業生招聘崗位數量。(市人社局、教育局、建設局、農業農村局、商務局、市場監管局、國資委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以下任務均需各區政府落實,不再列出)

(二)支持提升職業技能。實施職業技能提升行動,確定職業技能培訓補貼標準,將以工代訓政策實施期限延長至2021年底,簡化申請材料。面向應屆畢業生、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含技師學院)免費開展就業和創業技能培訓。鼓勵開展“互聯網+職業技能培訓”,支持各區開展重點群體項目制培訓。加強對家政、養老等行業從業人員職業技能培訓,全面提升就業能力。完善企校雙師帶徒、工學交替培養等模式,創新開展“行校合作”,鼓勵行業協會、跨企業培訓中心等開展企業新型學徒制培訓,實現用工單位供需對接。優化民辦職業培訓機構設立審批流程,依法在自貿試驗區開展“中外合作職業技能培訓機構設立、分立、合并、變更及終止審批”告知承諾制試點。(市人社局、民政局、財政局,自貿委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支持和規范新就業形態發展。落實支持多渠道靈活就業意見,拓寬個體經營、非全日制經營、新就業形態等靈活就業渠道。開展平臺從業人員職業傷害保障試點,制定維護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勞動保障權益意見,推進靈活就業人員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試點工作。引導靈活就業人員、被征地農民和其他有條件的人員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繼續推動小微企業、符合條件的個體工商戶和特殊群體人員參加工傷保險。持續推動達到法定勞動年齡的靈活就業人員可憑居住證辦理醫保登記。持續提升退役軍人就業創業服務水平。到2025年全市培育300名農村創業創新帶頭人。支持在廈高校和職業院校加快“三創教育示范院校”和“產創融合教育實踐示范基地”建設,深入推進產創融合。(市人社局、醫保局、農業農村局、退役軍人局、教育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加強就業創業財稅金融支持。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合理配置資源并向科創型企業傾斜,進一步擴大集成電路、大數據、人工智能等重點領域的信貸投放,逐步擴大知識產權質押融資規模。積極開展創業擔保貸款業務受理工作,簡化申請審批資料和流程。落實高校畢業生、退役軍人、返鄉農民工等重點群體創業就業稅收優惠政策。(市財政局、金融監管局、人社局,人行廈門市中心支行、市稅務局、廈門銀保監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進一步推動減輕市場主體負擔

(五)優化惠企財稅政策。完善直達惠企資金使用、監管機制,推廣運用產業扶持資金系統,優化審核撥付程序,確保資金快速、精準直達企業。落實國家關于延續制度性減稅、緩稅、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增值稅留抵退稅等政策,按規定執行新的組合式、階段性減稅降費措施,支持制造業企業、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紓困解難和創新升級。精簡退稅流程,實現退稅全流程電子化。完善非稅收入收繳系統,搭建手機銀行等多種線上支付渠道,打破繳款的市域限制。推行10個財行稅種合并申報,開展增值稅、消費稅同附加稅費合并申報試點。推行勞動關系解除、社保減員和公積金封存等員工離職三項業務“一件事一次辦”。擴大稅收優惠政策資料備案改備查范圍,2022年底前除增值稅即征即退外的其他稅收優惠備案全部改為資料留存備查。(市財政局、工信局、稅務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信用賦能企業金融服務。推動各類惠企金融政策的申報、受理、審核及兌現等在全國中小企業融資綜合信用服務平臺廈門站實現“一站式辦理”。鼓勵金融機構創新和豐富“信易貸”線上融資產品。加快推進醫社保等相關信用信息匯聚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臺,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在做好數據安全管理的基礎上,將公共涉企數據與機構內部金融數據有機結合,改進業務審批技術和風險管理模型,為小微企業精準“畫像”。建立健全小微企業授信盡職免責機制,探索非信貸類“替代數據”在征信領域的應用,創新開發符合行業特點和小微企業特性的征信產品和服務。〔市發改委(信用辦)、金融監管局、財政局、科技局、工信局、市場監管局、人社局、醫保局,廈門銀保監局、人行廈門市中心支行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建立健全合規經營制度。清理規范城鎮供水供電供氣行業收費。加強民生領域反壟斷監管,維護市場公平競爭秩序和消費者合法權益。深入開展市場監管領域“藍天”專項整治行動,加強對知識產權代理監管。(市市政園林局、發改委、市場監管局、財政局,國網廈門供電公司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加強中介服務收費管理。加強行政審批中介服務機構收費監管,重點規范行政機關將其自身應承擔的中介服務費用轉嫁給企業等行為和不按規定明碼標價等價格違法行為。(市市場監管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規范改進認證服務。加強對認證機構的監管,督促認證機構公開收費標準,及時上傳、公布認證信息。落實國家統一的認證制度。加強與相關行業協會等溝通協調,落實政府、行業、社會等多層面的認證采信機制,推動認證結果互認通用。(市市場監管局牽頭,市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優化涉企審批服務。進一步落實“減環節、減材料、減時限、減費用”要求,降低企業制度性交易成本。各行業主管部門要按照國家及省、市“證照分離”改革要求,完善審批改備案事項的辦理標準。整治惡意商標注冊申請,遏制不以保護創新為目的的專利申請行為。銜接中央層面設定的企業年檢、年報事項,推動年檢改年報,年報事項“多報合一、信息共享”。(市審批管理局、市場監管局,自貿委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進一步推動擴大有效投資

(十一)持續提高投資審批效率。簡化、整合投資項目報建手續,推進企業投資項目承諾制,優化交通、水利、能源等領域重大投資項目審批流程。落實“多審合一、多證合一”改革要求,依法簡化規劃用地許可辦理手續。根據國家和省部署,探索開展省級以上工業園區“標準地”出讓。推動投資在線審批監管平臺與市政務信息共享協同平臺、市政務服務總線的互聯互通和數據共享,建立業務協同和數據共享申請、審核及運維機制,解決企業重復填報、部門重復核驗的問題。(市發改委、審批管理局、資源規劃局、建設局、交通局、水利局、工信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二)優化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升級改造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推進全流程在線審批。推動實行市政公用服務報裝“一站式”服務,相關信息接入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并通過“i廈門”提供移動端受理功能。開展市級工程建設項目前置審批事項和特殊環節清理。按照國家、省部署要求,進一步梳理規范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涉及中介服務事項。社會投資簡易低風險工程建設項目實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一站式申請,一次性獲得。進一步優化“清單制+告知承諾制”審批。工程投資額在100萬元以下(含100萬)或者建筑面積在500平方米以下(含5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無需申請辦理施工許可證。(市審批管理局、資源規劃局、建設局、市政園林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進一步推動激發消費潛力

(十三)清除消費隱性壁壘。嚴格落實公平競爭審查制度,防止出臺排除、限制市場競爭及制約新行業新業態發展的政策措施,打破行業壟斷和地方保護。有序取消行政性限制消費購買的規定,釋放消費潛力。按照國家、省部署,依法統籌推進,落實二手車遷入政策,放寬二手車經營條件。規范開展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資質認定工作,支持具備條件的企業進入回收拆解市場,依法查處非法拆解行為。各區根據實際依法制定出臺促進民宿發展的政策措施,加快推進實施旅游民宿行業規范。依法依規簡化跨地區巡演審批程序。(市市場監管局、公安局、生態環境局、商務局、文旅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四)便利新產品市場準入。鼓勵企業、社會團體積極參與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制定工作,推動形成政府主導制定的標準與市場自主制定的標準協同發展、協調配套的新型標準體系。完善本市進出口支持政策,加強跨境電商配套軟硬件設施建設,支持發展跨境電商、海外倉等外貿新業態。對于確認符合監管要求的區域,準予開展跨境電商網購保稅進口業務,擴大國際知名品牌進口,做大跨境電商進口體量。對開展9610、1210、9710、9810等模式的跨境電商予以支持,積極爭取調整擴大跨境電商零售進口商品清單,保障清單內的跨境電商零售進口商品快速通關。(自貿委,市市場監管局、商務局、財政局,廈門海關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進一步推動穩外貿穩外資

(十五)持續提升外資管理和服務水平。落實國家最新版外資準入負面清單和自貿試驗區負面清單,加大對新開放領域招商引資力度,確保外資企業平等享受各項支持政策。實施跨境貿易便利化專項行動,支持外資企業參與標準制定,完善外資企業登記系統及提示功能,提升線下咨詢服務水平,落實外商投資信息報告制度。(市發改委、商務局、市場監管局,自貿委等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六)提升跨境貿易便利化。持續深化中國(廈門)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建設,拓展通關、物流、貿易、金融等服務功能,提升外貿綜合服務數字化水平。對海關風險布控規則進行評估并優化。對部分進口礦及原油,采取“先放后檢”監管方式,對進口汽車零部件實施第三方檢驗結果采信。取消進出口商品檢驗鑒定業務的檢驗許可,支持具備認證資質的第三方檢測機構承擔進出口商品監測委托業務。支持理貨企業無紙化辦理海關備案,規范理貨備案、發放拖輪證書,運用信用管理和信息化手段加強事中事后監管,保障港口經營秩序。抓住RCEP生效實施的契機,發揮自貿試驗區等開放平臺作用,深化和擴大國際合作。〔自貿委,市商務局、交通局、金融監管局、工信局(大數據局)、廈門港口局,廈門海關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七)清理規范口岸收費。落實新修訂的港口收費政策,及時調整并對外公示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做到清單與實際相符、清單之外無收費。貫徹落實國家關于引航費最新政策。明確洗修箱服務規則,清理規范港外堆場洗修箱費等收費。推廣使用國家標準版單一窗口收費及服務信息發布系統,實現收費標準在線公開、在線查詢,增強透明度和可比性。〔自貿委,市商務局(口岸辦)、廈門港口局、發改委、財政局、交通局、商務局、市場監管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進一步推動優化民生服務

(十八)完善養老和醫療服務供給。完善養老政策體系,取消養老機構設立許可,實行備案制。深化養老機構公建民營改革,吸引社會力量參與,優化配置閑置床位資源,推動轉型升級。落實民辦養老服務機構相關扶持政策,進一步完善社區“一刻鐘養老服務圈”配置。做實做細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和慢性病分級診療廈門模式,帶動一般常見病、多發病、慢性病在基層就診。加強對互聯網醫院或開展互聯網診療服務活動開具的電子處方管理。創新信用就醫模式,推進全市醫療衛生資源互聯互通和患者就診信息區域共享,改革就醫流程。(市民政局、衛健委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九)提升社會救助保障水平。完善社會救助對象認定和救助標準動態調整機制,及時將符合條件的困難群眾納入低保或特困供養兜底保障。對低保對象、特困人員、臨時救助對象、殘疾人、教育救助對象等信息共享和進行大數據分析,變“人找政策”為“政策找人”,早發現、早干預。加大臨時救助力度,實現“應救盡救”。2021年底前雙向打通核對平臺與社會救助綜合服務平臺,健全核對機制,推動社會救助服務向省網辦事大廳延伸。〔市民政局、人社局、醫保局、工信局(大數據局)、殘聯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深入推進政務服務優化。進一步開展證明事項清理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工作。2021年底前推動涉及本市承辦的高頻政務服務事項實現“跨省通辦”,大力推動“異地代收代辦”“多地聯辦”。深化“就近辦、自助辦”改革,打造15分鐘便民服務圈。不斷提升“免申即享”惠企政策事項比例。加快推進《廈門市全面深化“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務改革擴大“一業一證”試點改革工作方案》落地實施。按照省里統一部署,制定本市政務服務改革相關規范。〔市審批管理局、司法局、市場監管局、工信局(大數據局),各區政府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一)推進在線政務服務平臺整合優化。依托省網上辦事大廳廈門分廳,完善本市政務服務“一張網”總門戶。推動各部門已建APP和第三方平臺公眾號、小程序等以“i廈門”小程序入駐閩政通,入駐事項數達到100項。持續提升以“e政務”為主渠道的自助服務能力,2021年底前實現180項高頻事項進駐“e政務”,實現“就近辦、自助辦、跨省通辦”。各自建政務服務系統依托市政務信息共享協同平臺,統一接收辦件數據,并向所屬系統進行分發。推進省網辦事大廳廈門分廳、各自建政務服務平臺適老化改造,為弱勢群體提供更周全、更貼心、更直接的便利化服務。〔市工信局(大數據局)、審批管理局、公安局,各審批服務部門,各開發區管委會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進一步創新和完善市場監管

(二十二)加強取消和下放事項監管。2021年底前規范行政審批服務事項下放(委托)程序,落實合法性審查和承接能力評估。對取消和下放的行政許可事項逐項制定事中事后監管措施,明確監管層級、監管部門、監管方式,完善監管規則和標準。根據上級部署,梳理編制本市生態環境保護、交通運輸(含港航)、農業(不含漁業)等領域的綜合行政執法事項目錄,明確各級監管部門的監管執法職責和責任分工,對涉及多部門的監管執法事項,進一步明確牽頭部門和配合部門。(市審批管理局,市委編辦,市市場監管局、司法局、生態環境局、交通局、農業農村局、廈門港口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三)提升事中事后監管效能。優化提升“互聯網+監管”工作,推動各行業監管部門全面實現高標準關聯對接國家監管事項,規范統一檢查實施清單,完成自建監管系統對接改造和監管數據匯聚,完善執法人員數據庫,健全風險預警核查處置機制,依托省“互聯網+監管”系統開展。完善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管理機制,強化經營異常名錄管理、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管理。貫徹落實危化品、水泥等生產企業產品質量安全信用風險分級分類監管試點工作。加強重點工業品、消費品質量監督抽查和風險監測工作,深入開展隱患排查或整治。研究對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的包容審慎監管機制。〔市審批管理局、工信局(大數據局)、市場監管局、司法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四)嚴格規范行政執法。2021年底前行政執法機關制定并公布行政裁量基準,各級各部門開展行政裁量基準的清理調整。各部門制定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行政處罰事項清單。實施柔性執法清單管理制度,對輕微違法行為,慎用少用行政強制措施,防止一關了之、以罰代管。(市司法局牽頭,市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保障措施

(二十五)加強組織實施。各區各部門要做把好“六穩”工作,落實“六保”任務放在突出位置,切實增強責任意識、擔當意識、服務意識,全力以赴做好協調保障。各責任單位要形成工作專班,健全工作機制,完善工作方案,抓緊抓實抓細各項具體工作措施。

(二十六)完善企業和群眾評價機制。堅持以企業群眾獲得感和滿意度作為評判“放管服”改革成效的標準,持續依托省網上辦事大廳建立政務服務“好差評”工作機制,及時公開評價結果,強化差評整改,形成評價、反饋、整改有機銜接的工作閉環,做到群眾參與、社會評判、市場認可。

本意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附件:   廈門市服務“六穩”“六保”進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工作任務分工表



 
地區: 福建 廈門市
標簽: 放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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