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市)縣市場監管局、行政審批局(網絡理政辦):
《關于推行連鎖企業食品經營許可“申請人承諾制”的指導意見(試行)》將于2021年12月13日失效。根據《四川省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成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牽頭組織實施了效果評估,決定繼續實施,有效期至2026年12月12日。
成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成都市政務服務管理和網絡理政辦公室
2021年12月10日
成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成都市政務服務管理和網絡理政辦公室關于印發《關于推行連鎖企業食品經營許可“申請人承諾制”的指導意見(試行)》的通知
成都天府新區城管和市場監管局、成都高新區市場監管局,各區(市)縣市場監管局、行政審批局(政務中心):
現將《關于推行連鎖企業食品經營許可“申請人承諾制”的指導意見(試行)》印發你們,請貫徹執行。
成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成都市政務服務管理和網絡理政辦公室
2019年11月14日
關于推行連鎖企業食品經營許可
“申請人承諾制”的指導意見(試行)
為持續深化商事制度改革,進一步貫徹落實“放管服”改革精神,充分釋放市場主體活力,促進食品經營企業連鎖化、規模化和品牌化發展,按照《國家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加快推進食品經營許可改革工作的通知》(國市監食經〔2018〕213號)要求,結合工作實際,現就推行連鎖企業食品經營許可“申請人承諾制”提出如下指導意見。
一、總體要求
堅持底線思維,在保障食品安全的前提下,進一步優化食品經營許可條件、簡化許可流程、縮短許可時限,提升食品經營許可便利化水平。堅持服務發展,聚焦企業需求,堅持“嚴監管”與“助發展”并重,提升監管針對性和服務及時性,增進企業獲得感。堅持改革創新,秉持包容審慎的監管理念,支持品牌連鎖企業探索新模式、新業態,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強化事中事后監管,營造更優營商環境。
二、工作目標
加快推進食品經營許可改革,在全市范圍內推行連鎖企業食品經營許可“申請人承諾制”,對符合條件的連鎖企業,實行下屬直營連鎖門店“承諾制”審批,簡化食品經營許可現場核查流程,承諾履行納入企業信用管理。通過推行“申請人承諾制”,持續推動我市食品經營企業向總部化方向發展,實現政府定標準、企業作承諾、過程強監管、失信有懲戒,推動科學監管和經濟發展的良性互動,促進食品行業轉型升級。
三、適用范圍
(一)食品銷售企業。在本市范圍內已有10家以上統一商號的直營連鎖門店,并做到統一采購配送食品、統一規范經營管理。
(二)餐飲服務企業。在本市范圍內已有10家以上統一商號的直營連鎖門店,并做到統一采購食品原料、統一規范經營管理,各門店經營項目、工藝流程布局、設備設施相同或相近(不包括中央廚房、集體用餐配送單位等高風險項目)。
四、工作內容
(一)實施形式審查。符合以上適用范圍條件的連鎖企業以總部作為申請人,向市市場監管局提出申請(申請流程及申請表詳見附件1和附件2)。市市場監管局組織實施形式審查,對符合條件的連鎖企業總部,其新開辦的直營連鎖門店適用食品經營許可“承諾制”審批(承諾書詳見附件3)。即對承諾按照食品經營許可事項的條件和標準建設,符合許可條件后再從事食品經營活動,并自愿依法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的新辦直營連鎖門店,先行核發食品經營許可證,后組織實施現場監督檢查。
(二)優化工作流程。市市場監管局定期公示并向市網絡理政辦推送總部企業名單。市網絡理政辦負責指導各區(市)縣行政審批局(政務中心)對名單上總部企業下屬直營連鎖門店按照食品經營許可“承諾制”實施審批,快捷發放食品經營許可證。市市場監管局負責指導各區(市)縣市場監管局在作出許可決定之日起規定的時限內實施監督檢查,檢查參照現場核查相關標準執行,重點檢查實際情況與承諾內容是否相符、食品經營條件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等情況。對實際情況與承諾內容不相符的,應當從嚴處理,將相關行政處罰和失信信息記于食品經營者名下,并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成都信用網等向社會公示。
(三)實施動態管理。連鎖企業食品經營許可“申請人承諾制”實行動態管理,企業申請條件、主體業態、經營項目或者流程布局發生變化的,須按照規定程序重新申報適用。連鎖企業違反“申請人承諾制”,實際情況與承諾內容不相符,存在提交虛假材料、違反食品經營有關法律法規、超越行政許可范圍進行活動等行為的,取消其適用資格,相關情況納入信用積分評估內容。連鎖企業受到相關行政處罰后涉及失信懲戒的,依照法律法規規定和《成都市信用聯合獎懲措施清單》相關內容實施懲戒。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各區(市)縣市場監管局和行政審批局(政務中心)要強化組織領導,細化工作方案,建立工作機制和溝通協調機制。各區(市)縣行政審批局(政務中心)要明確責任科室,確定專人承接辦理直營連鎖門店的登記管理、行政審批業務;各區(市)縣市場監管局要抓好事中事后檢查、日常監管、動態管理等工作落實,明確日常監管責任人,為直營連鎖門店規范經營做好指導和服務。
(二)密切配合,增強合力。各區(市)縣市場監管局和行政審批局(政務中心)要站在深化“放管服”改革,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的高度,重視和支持促進食品經營許可改革工作,及時傳達推行連鎖企業食品經營許可“申請人承諾制”等行政審批改革工作舉措,做好一線窗口業務受理和后期審批工作人員的業務培訓。
(三)加強宣傳,營造氛圍。充分利用官方網站、政務微博、微信公眾號等新媒體,向社會及企業廣泛宣傳食品經營許可“申請人承諾制”等促進連鎖企業發展的改革舉措,及時推送相關工作進展,讓社會公眾及企業知曉并積極參與,在全社會形成關注、理解、支持和參與食品安全監督的良好氛圍,為持續推進食品經營許可改革、營造更優營商環境創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四)履職盡責,廉潔行政。強化激勵約束機制和容錯糾錯機制在食品經營審批改革工作中的運用,充分調動推進改革的積極性和主動性,鼓勵和支持創新開展工作。嚴格履行法定職責,慎用許可權、檢查權、執法權,切實做到廉潔奉公、依法行政,杜絕審查評審、現場核查、日常監督檢查等過程中的吃拿卡要、不作為、亂作為、慢作為、假作為等行為。
本指導意見自公布之日起30日以后施行,有效期2年。
附件:1. 適用范圍說明及申辦流程
2. 適用“申請人承諾制”申請書
3. 連鎖經營企業申請食品經營許可承諾書
附件1
適用范圍說明及申辦流程
一、適用范圍說明
成都市市域范圍內,凡符合《指導意見》第三款所列食品銷售和餐飲服務企業,均可以以總部作為申請人,為下屬直營連鎖門店申請適用食品經營許可“申請人承諾制”。但以下情形不適用“申請人承諾制”。
(一)連鎖企業隱瞞真實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申請食品經營許可的;
(二)連鎖企業以加盟店為主體申請食品經營許可的;
(三)連鎖企業及下屬直營連鎖門店發生過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的;
(四)連鎖企業被列入企業經營異常名錄或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的。
二、申辦流程
(一)企業總部提交申請途徑。連鎖企業總部可通過紙質或電子郵件形式向市市場監管局提交申請資料。
(二)提交材料內容。
1.“申請人承諾制”申請書;
2. 連鎖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各直營連鎖門店營業執照復印件;
3. 連鎖企業統一采購配送食品規章制度,統一食品經營管理規章制度;
4. 連鎖企業基本情況介紹;
5. 其他輔證材料(如通過HACCP或ISO22000良好質量安全管理體系認證的,可提供認證及并持續保持取證條件的相關證明材料)。
(三)結果公示。市市場監管局對申請材料進行形式審查,符合條件的,在市市場監管局門戶網站或成都信用網予以公示,并抄告市網絡理政辦督促各區(市)縣行政審批局(政務中心)辦理。
(四)門店申請許可。符合“申請人承諾制”條件的連鎖企業,其新開辦的下屬直營連鎖門店申請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時,應當先對照《四川省食品經營許可實施辦法》中對應類別的《食品經營許可現場核查表》進行自查,后向門店所屬區(市)縣行政審批局(政務中心)申請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書面承諾符合食品經營許可條件并依法承擔相應法律責任,并提交以下材料(已經提交過的資料不需要重新提交、可共享的不需要提交):
1. 食品經營許可申請書;
2. 營業執照復印件1份(能在線核對的不需要提交);
3. 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主要設備設施布局平面圖或者實景照片(不小于4寸,畫面清晰可見)、操作流程等文件;
4. 保證食品安全有關的規章制度清單;
5. 連鎖企業申請食品經營許可承諾書。
(五)核發食品經營許可證。書面承諾符合許可條件并依法承擔相應法律責任且申請材料齊全的,屬地行政審批局(政務中心)直接發放《食品經營許可證》,在取證后的規定時限內實施現場監督檢查。
三、退出機制
(一)連鎖企業申請適用“申請人承諾制”時,發現其存在不適用“申請人承諾制”情形的,告知其不適用該制度,須按照《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規定的程序申請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
(二)連鎖企業被列入適用“申請人承諾制”范圍后,發現其存在不適用“申請人承諾制”情形的,抄送市市場監管局取消其適用資格,由市市場監管局在其門戶網站上進行公示。
(三)連鎖企業不愿再適用“申請人承諾制”的,不再適用“申請人承諾制”;企業申請條件、主體業態、經營項目或流程布局發生變化的,須按照規定程序重新申請適用。
(四)被取消適用“申請人承諾制”的連鎖企業,經過整改后符合“申請人承諾制”條件的,可按規定程序重新申請適用。
(連鎖企業總部提交申請材料地址:成都市武侯區致民東路6號1609;郵箱:cdspjy@163.com)
附件2
適用“申請人承諾制”申請書
適用范圍告知頁
以下情形不適用“申請人承諾制”。
(一)連鎖企業隱瞞真實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申請食品經營許可的;
(二)連鎖企業以加盟店為主體申請食品經營許可的;
(三)連鎖企業及下屬連鎖門店發生過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的;
(四)連鎖企業被列入企業經營異常名錄或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的。
連鎖企業總部概況 | |||||||||
企業名稱 | |||||||||
統一社會 | |||||||||
信用代碼 | |||||||||
食品經營 | (管理型總部缺省) | ||||||||
許可證編號 | |||||||||
法定代表人 | |||||||||
經營地址 | |||||||||
經營范圍 | |||||||||
聯系人 | 聯系電話 | ||||||||
連鎖企業管理情況 | 是 | 否 | |||||||
是否實施統一采購配送 | |||||||||
是否實行統一經營管理 | |||||||||
統一采購配送食品規章制度 | |||||||||
統一食品經營管理規章制度 | |||||||||
流程布局和設施設備示意圖(可附頁) | |||||||||
現有直營連鎖門店基本情況(至少提供10家) | |||||||||
企業名稱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主體業態 | 經營項目 | 所屬區域 | 食品經營許可證編號 | ||||
保證(承諾)申明 | |||||||||
本人(單位)已知悉“申請人承諾制”適用范圍,承諾符合相關要求。本申請書中所填內容及所附資料均真實、合法、有效,復印件文本均與原件一致。如有不實之處,本人(單位)愿承擔相應法律責任,并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 | |||||||||
申請人簽章: 委托代理人簽章: |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
審查意見 | |||||||||
年 月 日 |
附件3
連鎖企業申請食品經營許可承諾書
我公司(xxx門店)辦理食品經營許可,承諾如下:
一、本單位已認真學習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充分知曉和全面理解食品經營許可有關規定的內容,對照《四川省食品經營許可實施辦法》對應類別《食品經營許可現場核查表》進行自查,能夠滿足辦理該事項的條件、標準和技術要求。
二、本單位按照行政許可機關公布的申請材料要求和標準,提交全部申請材料,承諾所提供的申請材料內容均真實、合法、有效,無任何偽造、修改、虛假成分,材料所述內容均為本單位真實擁有,且所提供的電子申請材料和紙質申請材料內容完全一致。
三、本單位承諾主動接受有關監管部門的監督和管理,接受并主動配合相關部門核查,服從政府規范化管理。在使用過程中,將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相關規定,并且接受市場監管部門的監督管理。本單位承諾在不符合上述行政許可條件或未取得行政機關的許可時,不從事相關的活動。
四、本單位承諾對違反上述承諾的行為或超越行政許可范圍進行活動的行為,與行政機關無關,愿意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因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及承諾,被撤銷行政審批決定所造成的經濟和法律后果,愿意自行承擔。
五、本單位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并承諾達到《四川省食品經營許可實施辦法》中對應類別的《食品經營許可現場核查表》的要求。如有違反,經查證屬實,愿意承擔吊銷許可證等相應行政處罰,并接受將失信違法行為納入不良信用記錄并向社會公開。
六、本單位承諾以上陳述真實、有效,是本單位的真實意思表示,本單位嚴格履行以上承諾。
公司名稱(蓋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承諾時間: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