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煙臺市農業農村局關于印發《2022年煙臺市動物疫病強制免疫實施方案》的通知

   2022-02-08 880
核心提示:為切實做好2022年全市動物疫病強制免疫工作,根據農業農村部《國家動物疫病強制免疫指導意見(2022-2025年)》有關規定,以及省畜牧獸醫局《關于印發〈2022年山東省動物疫病強制免疫計劃〉的通知》(魯牧動衛發〔2022〕2號)等文件要求,市局組織制定了《2022年煙臺市動物疫病強制免疫實施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各區市農業農村局,局屬有關單位:

為切實做好2022年全市動物疫病強制免疫工作,根據農業農村部《國家動物疫病強制免疫指導意見(2022-2025年)》有關規定,以及省畜牧獸醫局《關于印發〈2022年山東省動物疫病強制免疫計劃〉的通知》(魯牧動衛發〔2022〕2號)等文件要求,市局組織制定了《2022年煙臺市動物疫病強制免疫實施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煙臺市農業農村局

2022年1月29日

2022年煙臺市動物疫病強制免疫實施方案

為切實做好2022年全市動物疫病強制免疫工作,根據農業農村部《國家動物疫病強制免疫指導意見(2022-2025年)》有關規定,以及省畜牧獸醫局《關于印發〈2022年山東省動物疫病強制免疫計劃〉的通知》(魯牧動衛發〔2022〕2號)等文件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按照保供固安全、振興暢循環的工作定位,立足維護養殖業發展安全、公共衛生安全和生物安全大局,堅持防疫優先,扎實開展動物疫病強制免疫,切實筑牢動物防疫屏障。

(二)基本原則。堅持人病獸防、關口前移,預防為主、應免盡免,落實完善免疫效果評價制度,強化疫苗質量管理和使用效果跟蹤監測,保證“真苗、真打、真有效”。

二、強制免疫病種及要求

(一)免疫病種。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芻獸疫,各區市可以根據轄區內動物疫病流行狀況,對豬瘟、新城疫、豬繁殖與呼吸綜合征、牛結節性皮膚病、羊痘、狂犬病、炭疽等疫病實施全面免疫。

(二)免疫動物種類和區域

高致病性禽流感:對全市所有雞、鴨、鵝、鵪鶉等人工飼養的禽類,進行H5亞型和H7亞型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對供研究和疫苗生產用的家禽、進口國(地區)明確要求不得實施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的出口家禽,以及因其他特殊原因不免疫的,有關養殖場(戶)按照非免備案的有關要求到當地縣級農業農村主管部門申請同意后,可不實施免疫。

市縣兩級動物疫病預防與控制機構要加大對高致病性禽流感非免企業的抽檢力度,強化病原學和血清學監測,一旦發現異常情況,嚴格按照應急預案的要求果斷處置。市農業農村局將每半年調度一次各區市高致病性禽流感非免企業及其監測監管情況。

口蹄疫:對全市所有牛、羊、駱駝、鹿進行O型和A型口蹄疫免疫;對全市所有豬進行O型口蹄疫免疫,各區市根據評估結果自行確定是否對豬實施A型口蹄疫免疫,確定實施A型口蹄疫免疫的,逐級上報省畜牧獸醫局。

小反芻獸疫:對全市所有應免羊只進行小反芻獸疫強制免疫。擬開展非免疫無疫區建設的區域,逐級上報省畜牧獸醫局同意后,可不實施免疫。

(三)免疫要求。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芻獸疫強制免疫動物疫病的群體免疫密度應常年保持在90%以上,應免畜禽免疫密度應達到100%,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芻獸疫免疫抗體合格率常年保持在70%以上,口蹄疫抗體免疫合格率常年保持在80%以上。

三、免疫主體

飼養動物的單位和個人是強制免疫主體,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山東省動物防疫條例》有關規定,承擔強制免疫主體責任,切實履行強制免疫義務,自主實施疫苗免疫或購買第三方服務主體免疫接種服務,并按照規定建立免疫檔案、加施畜禽標識,確保可追溯。

四、組織實施

(一)制定免疫實施方案。各區市要根據本計劃要求,結合防控實際,制定本轄區的強制免疫計劃實施方案,并組織實施。規模以下養殖場(戶)繼續采用春秋兩季集中免疫與定期補免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規模養殖場全面推行強制免疫“先打后補”,實施程序化免疫。

(二)科學選擇疫苗種類。規模以下養殖場(戶)春秋兩季集中免疫用疫苗繼續使用省級統一招標采購的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芻獸疫,規模養殖場根據本場實際和程序化免疫需要自行購買國家批準使用的相關疫苗。疫苗產品信息可在中國獸藥信息網“國家獸藥基礎信息查詢”平臺“獸藥產品批準文號數據”中查詢。

(三)深化強制免疫“先打后補”。各區市要采用養殖場自行免疫、第三方服務主體免疫等多種形式,繼續在全市所有規模養殖場推行強制免疫“先打后補”,鼓勵規模以下養殖戶積極參與,并做好“先打后補”信息上傳工作,從2023年起逐步取消統一招標采購,從2025年起除應急儲備等特殊需要外,全面取消政府招標采購強免疫苗。各區市要提前謀劃、強化措施、加快推進,指導轄區養殖場(戶)自行免疫,并保障免疫質量。

(四)規范疫苗調撥使用。各區市要嚴格按照《山東省重大動物疫病強制免疫疫苗管理暫行辦法》要求,組織開展政府采購疫苗調撥、驗收、入庫、儲存、出庫和運輸。加強強制免疫疫苗管理,進一步完善冷鏈體系建設,建立健全疫苗計劃、供應、監督管理制度,固定專人負責,落實責任到人,進一步完善疫苗使用臺賬制度,建立健全疫苗報廢和無害化處理制度,規范疫苗使用管理,保障疫苗供應和質量。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倒買倒賣政府采購疫苗。

(五)開展免疫技術培訓。各區市要及時做好本轄區內免疫技術培訓,培訓內容應包括免疫操作方法、疫苗的使用及注意事項、免疫效果監測、疫苗的運輸、儲存、免疫檔案的建立以及消毒、個人防護等內容,要采用理論和實際相結合的方式,注重培訓的針對性和實用性。疫苗及診斷試劑供應企業要做好培訓、技術服務等工作。

(六)建立強制免疫檔案。養殖場(戶)要對畜禽存欄、出欄、免疫標識及疫苗免疫等情況進行詳細記錄,特別要做好免疫用疫苗種類、生產廠家、生產批號等記錄。鄉鎮獸醫站、村級動物防疫員要做好免疫記錄、按時報告,確保鄉鎮獸醫站、村級動物防疫員、養殖場(戶)均有免疫記錄,且免疫記錄與畜禽標識相符。

(七)及時報告免疫信息。按照省畜牧獸醫局要求,我市對疫苗采購和免疫情況實行月報告制度。在每年3-5月、9-11月春、秋兩季集中免疫期間,對免疫進展情況實行周報告制度。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時,對緊急免疫情況實行日報告制度。各區市要明確專人負責免疫信息收集、匯總、統計工作,并將免疫信息按時報送市動物疫病預防與控制中心,同時要及時反饋免疫過程中發現的問題。

(八)規范處置免疫副反應。各區市在使用政府采購疫苗進行免疫時,發現免疫副反應的,要嚴格按照規定及時進行搶救治療,注射疫苗反應嚴重或因疫苗反應造成死亡的,要及時上報市動物疫病預防與控制中心,將有關照片、免疫證明等資料存檔備查,并做好協調處理。

五、經費支持

2022年,我市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芻獸疫疫苗經費仍由中央、省、市、縣(市、區)四級財政共同分擔。省級以上財政分擔比例嚴格按照《山東省動物疫病防控財政支持政策實施方案》的有關規定執行。

其中,政府采購疫苗經費按照疫苗實際使用量據實結算,實行年度清算制。強制免疫“先打后補”經費省級以上補助部分按照各區市畜禽養殖量、免疫計劃和工作開展情況等因素切塊下達。各區市在優先保障“先打后補”工作的基礎上,可統籌用于免疫效果監測評價、疫病監測和凈化、人員防護以及實施強制免疫計劃、購買防疫服務等。各區市農業農村主管部門要積極協調本級財政部門,嚴格按照《山東省動物疫病強制免疫疫苗資金管理辦法》的有關要求,切實保障動物疫病防控各項經費落實到位。

六、職責分工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對轄區內動物防疫工作負總責,組織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落實強制免疫計劃。

各級農業農村部門具體組織制定并實施強制免疫計劃;全面推行強制免疫“先打后補”,負責政府采購疫苗的采購、調撥、保存和使用監管,加強對養殖場(戶)履行強制免疫義務情況的監督執法;負責開展強制免疫效果評價等。協調同級財政部門,確保強制免疫補助經費落實到位,加強經費使用管理,確保經費專款專用,規范合理使用。

其他有關部門依法配合做好強制免疫計劃實施工作。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協助做好本轄區的動物防疫工作,村(居)民委員會應當督促和引導村(居)民依法履行動物防疫義務,配合政府以及有關部門做好動物防疫工作。

七、監督管理

(一)強化免疫責任。各區市要落實強制免疫主體責任和監管責任,針對免疫工作,逐個環節細化責任,層層落實到場到戶到人。嚴格執行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動物疫病非免疫企業備案制度,壓實養殖場(戶)防控主體責任。對拒不履行強制免疫義務、因免疫不到位引發動物疫情的單位和個人,要依法處理并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責任。

(二)強化效果監測。各區市要及時開展免疫效果評價,采用常規監測與隨機抽檢相結合的方式,定期組織對免疫畜禽進行抽檢,對免疫抗體合格率達不到規定要求的,要盡快組織補免。要重點加大對強制免疫“先打后補”養殖場的抽檢力度,確保免疫效果。

(三)強化監督管理。各區市要加強對轄區內強制免疫疫苗經營企業的監督管理,全面實施獸藥“二維碼”管理制度,加強疫苗質量追蹤和全程質量監管,嚴厲打擊制售假劣疫苗行為。

(四)強化督導評估。各區市要對轄區內動物疫病強制免疫工作開展情況進行定期督導評價,對發現的問題,認真研究解決,及時督促整改,切實消除隱患。市農業農村局將結合農業農村部和省畜牧獸醫局春秋兩季重大動物疫病防控情況檢查的有關要求,組織開展全市動物疫病防控情況評估。

附件:關于印發《2022年煙臺市動物疫病強制免疫實施方案》的通知.pdf



 
地區: 山東 煙臺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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