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市場監管局,省市場監管局各處(室、局)、數據應用中心:
為切實做好2024年度全省市場監管系統“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省局研究制定了《四川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雙隨機、一公開”監管事項清單(2024年版)》(以下簡稱《清單》)、《四川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雙隨機、一公開”抽查工作指引(2024年版)》(以下簡稱《指引》)、《四川省市場監督管理局2024年度“雙隨機、一公開”抽查工作計劃》(以下簡稱《計劃》),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統籌制定年度抽查計劃
(一)及時制定抽查計劃。2024年,全省市場監管系統要按照5%的抽查比例,從上一年度存續企業中隨機抽取檢查對象實施檢查。各市(州)局要按照省局《計劃》,結合本地區監管重點、專項工作部署等工作實際,科學合理制定本地區年度抽查工作計劃,于2月29日前向省局備案,并通過本單位門戶網站和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四川)公示。年度抽查工作計劃可結合本地區監管實際動態調整,調整后應及時公示。全年年度抽查工作計劃應于11月20日前完成。
(二)實現《清單》事項全覆蓋。省局統籌制定的《清單》已明確各抽查事項的監管事權層級,《計劃》覆蓋《清單》全部抽查事項,并明確省局抽查任務的具體比例(數量),以及市(州)局抽查任務的具體比例(數量)。各市(州)年度抽查工作計劃要覆蓋本地區有監管事權的《清單》全部抽查事項。因地區經濟發展差異,本地區無相應事項檢查對象的,相關市(州)局應在本地區年度抽查工作計劃中予以注明,并按業務條線上報有關情況。
(三)強化信用風險分類監管。要深化信用風險分類管理,加強信用風險分類結果在“雙隨機、一公開”抽查中常態化、全覆蓋運用,擴大“警示監測+隨機抽查”事項范圍。一般領域要根據企業信用風險水平合理確定、動態調整抽查比例和頻次,提高監管精準性和有效性。重點領域要統籌行業風險防控和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管理,不斷優化完善本領域分級分類監管機制。對“四新經濟”企業要實行包容審慎、差異化柔性監管,對信用風險低的,要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頻次,信用風險高的,要提高隨機抽查比例和頻次。
二、統籌推進年度抽查任務
(一)統籌合并抽查任務。除特殊情況外,省局各相關處室要在4月底前將省級統籌的雙隨機抽查任務下發完畢,按業務條線加強對市(州)局工作指導,強化工作統籌,按照“能聯則聯、應聯盡聯”原則,推動各級、各類抽查任務合并實施。檢查對象為各類經營主體的,要將登記事項和公示信息檢查與本業務條線抽查任務合并實施;檢查對象為非經營主體的,各抽查任務的檢查對象和檢查方式相近的,原則上也應合并實施,變多次檢查為一次檢查,變分散檢查為聯合檢查,實現更高水平的“進一次門,查多項事”。
(二)合理分配執法力量。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對執法檢查力量進行研判分析,合理布置各類抽查任務,科學統籌調配執法力量,避免發生因任務不均衡、區域分布不均衡、扎堆抽查檢查造成檢查質量下降等情況。鼓勵各級探索建立非現場監管機制,運用“雙隨機、一公開”移動監管等智能化監管、移動監管等信息化手段提升抽查檢查效率,減輕基層執法檢查人員負擔。
(三)強化抽查結果公示。除依法依規不適合公開的情形外,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對檢查對象完成檢查后,應于該次檢查完成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將檢查結果錄入市場監管一體化工作平臺內,并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四川)、門戶網站等向社會公示,接受社會監督。雙隨機抽查檢查發現問題的,應按照“誰管轄、誰負責”的原則加強后續監管執法銜接,依法處置違法行為,及時公示行政處罰等信息,形成“隨機抽查、依法處置、信息公示”的監管執法閉環;屬于其他部門管轄的,及時移交處置;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三、有關工作要求
(一)加強工作指導。省局各相關處室要按業務條線加強工作指導,及時研究解決各市(州)抽查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各市(州)局要及時反饋本地區“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開展情況,及時提出有關意見建議。省局將適時對各地“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進行督查督促。
(二)提升抽查質量。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高度重視執法檢查規范化工作,加強雙隨機監管工作培訓,強化行政執法監督。各級執法人員要按照《指引》規范開展抽查檢查工作,執法檢查要全程記錄,依法、審慎、準確判定“雙隨機、一公開”檢查結果,避免誤判、誤錄,不得發生因誤判檢查結果給經營主體帶來負面影響等情況。
(三)嚴肅工作紀律。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強化責任擔當,嚴格落實“盡職照單免責,失職照單問責”工作原則,對未履行、不當履2024-02-06 09:11:512024-02-06 09:11:51行、違法履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職責的,要加強督辦檢查,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在工作中要注意積累經驗,及時總結報送好的經驗做法。各市(州)局和省局各相關處室應于11月30日前完成對本轄區、本條線年度抽查工作計劃實施情況的總結,并反饋至省局信用監管處。
附件: 附件1 四川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隨機抽查事項清單(2024年版).doc

四川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