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市市場監管局,市局機關各處室、直屬單位:
《青島市市場監管領域新增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行政處罰事項清單》已經市局黨組會研究通過,現予印發,請認真遵照執行。該文件自2024年12月6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8月14日。
附件:青島市市場監管領域新增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行政處罰事項清單
青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6日
(此件公開發布)
各區市市場監管局,市局機關各處室、直屬單位:
《青島市市場監管領域新增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行政處罰事項清單》已經市局黨組會研究通過,現予印發,請認真遵照執行。該文件自2024年12月6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8月14日。
附件:青島市市場監管領域新增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行政處罰事項清單
青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6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