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級以上市農業農村局,深圳市鄉村振興和協作交流局、深圳、珠海市海洋發展局,湛江市海洋與漁業局:
根據國家和省關于全面清理法規規章政策文件的相關要求,我廳組織開展了行政規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經研究,現決定廢止我廳行政規范性文件7件。廢止的文件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不再作為管理的依據。
附件:廣東省農業農村廳廢止的行政規范性文件目錄
廣東省農業農村廳
2025年1月24日
相關附件:
廣東省農業農村廳廢止的行政規范性文件目錄
序號 | 文號 | 行政規范性文件名稱 |
1 | 無 | 廣東省農業廳拖拉機駕駛培訓教員考核辦法 |
2 | 粵農〔2010〕4號 | 廣東省農業廳關于動物批發市場防疫消毒的暫行管理規定 |
3 | 粵農〔2010〕4號 | 廣東省農業廳關于屠宰場、動物批發市場病害動物和病害動物產品無害化處理的暫行管理規定 |
4 | 粵農〔2010〕4號 | 廣東省農業廳關于屠宰場防疫消毒的暫行管理規定 |
5 | 粵海漁函〔2010〕868號 | 廣東省海洋與漁業局關于廣東省漁業安全生產通信指揮系統管理暫行規定 |
6 | 粵農規〔2017〕1號 | 關于印發《廣東省農業廳綠色食品續展審查實施細則》的通知 |
7 | 粵農農規〔2021〕]1號 | 廣東省農業農村廳關于畜禽產品分銷換證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