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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開展保健酒、配制酒生產經營專項監督檢查工作的緊急通知(贛食藥監電〔2015〕2號)

   2015-08-12 961
核心提示:各設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有關設區市質量技術監督局,樟樹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為進一步落實總
各設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有關設區市質量技術監督局,樟樹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為進一步落實總局的《關于51家保健酒、配制酒企業69種產品違法添加行為的通告》(2015年第45號,以下簡稱通告)要求,嚴厲打擊保健酒、配制酒生產企業違法添加行為,現將有關事項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立即組織開展保健酒、配制酒生產經營專項監督檢查,要盡快組織對所轄保健酒、配制酒生產經營單位進行“拉網式”檢查。凡發現通告所列產品在我省銷售的,一律立即停止經營,下架封存,并于8月10日前向上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報告下架封存情況(包括產品名稱、數量、標稱生產企業等)。各設區市匯總后于8月13日前上報省局。
 
  二、各設區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立即組織開展保健酒、配制酒生產企業的產品抽樣工作,具體抽檢要求見《江西省保健酒、配制酒專項執法抽檢工作實施方案》。在開展專項監督檢查同時,要嚴厲查處生產企業在產品名稱、標識、標簽上明示或暗示壯陽、性保健等功能的行為以及使用同一個配方宣稱不同品牌功能酒的行為。
 
  三、對通告所列的江西日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龍鳳酒,責成吉安市立即調查,責令企業停止生產、就地封存違法產品、公告召回全部在售產品和已售產品,并查清企業去年以來生產、銷售數量及銷售流向,請于8月13日前將企業停產、封存、召回情況上報省局。
 
  四、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在檢查中發現違法添加西地那非等化學物質的,要依法嚴厲查處;要加快正在辦理案件的調查取證,徹底查清違法產品生產源頭和違法添加化學物質來源,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五、專項監督檢查工作結束后,各設區市要將整治情況于9月5日前將書面和電子形式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聯系人:張婷,聯系電話:0791—88555367,聯系信箱:237450644@qq.com。
 
  【附件下載】:1.   江西省保健酒、配制酒專項執法抽檢工作實施方案.doc
 
  2.   江西省保健酒、配制酒專項檢查工作統計表.doc
 
  3.   總局公告所列保健酒、配制酒生產經營下架情況匯總表.doc
 
  江西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5年8月3日


 
地區: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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