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食品網

舟山市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關于印發《2025年舟山市食品藥品安全工作要點》的通知 (舟食藥安委〔2025〕1號)

   2025-03-18 256
核心提示:2025年舟山市食品藥品安全工作要點。

各縣(區)人民政府、各功能區管委會,市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各成員單位: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2025年舟山市食品藥品安全工作要點》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舟山市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

2025年3月14日

2025年舟山市食品藥品安全工作要點

2025年是“十四五”規劃收官之年,也是“十五五”謀篇布局之年,全市食品藥品安全工作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四個最嚴”為統領,聚焦企業所需和群眾所盼,強化責任落實,全面推動我市食品藥品綜合治理能力進一步提高,確保全年不發生區域性、系統性重大食品藥品安全事故(件)和重大輿情,全力打造共同富裕海島樣板,加快推進食品藥品安全治理現代化先行。

一、齊抓共管,壓緊壓實各方責任

(一)深化黨政責任落實。落實食品藥品安全黨政同責要求,強化屬地管理責任,健全食品藥品安全工作責任制,將食品藥品安全工作有機融入“141”基層治理體系,落實網格職責清單和網格員事務清單,推動包保督導工作落實落細。(市食藥安辦負責)

(二)深化部門協調聯動。充分發揮食藥安辦統籌協調作用,推動各成員單位依法履行部門監管和行業管理職責,健全工作協調聯動機制,齊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根據省食藥安委部署,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貯存監管機制、食品運輸協同監管機制、食品安全寄遞和配送監管協調機制、進口食品風險聯防聯控機制。(市食藥安辦、市食藥安委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督促企業主體責任落實。加強對不同領域食品企業的分類指導,分層分級開展企業主體責任落實全覆蓋培訓,將企業主體責任落實列入“雙隨機”監管事項,督促企業依法配齊食品安全總監和食品安全員,結合實際落實“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工作機制。全面實施藥品企業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監管規定,確保藥械化生產企業“主體責任清單”落實到位。(市市場監管局負責)持續推動重點品種“浙農碼”上鏈,開展全程數字化追溯。加強承諾達標合格證監管,落實主體責任,指導種養殖主體通過“浙農優品”規范化開具“浙農碼”承諾證,做到農產品帶證上市。(市農業農村局、市海洋經濟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服務民生,著力解決群眾關心的突出問題

(四)保障重點場所食品安全。建立事前報告核查、事中巡查指導、事后閉環處置的工作機制,加強展銷會、廟會等集市食品安全治理,嚴肅查處假冒、侵權、山寨、三無、劣質、超過保質期等違法情形,消除突出食品安全風險隱患。深化農批市場食用農產品安全合規指導,推動舟山中國國際水產城農批市場食品安全規范化建設。(市市場監管局負責)

(五)保障重點主體食品安全。強化網絡銷售食品安全治理,組織開展體系評審,督促第三方平臺及經營者規范經營行為。探索網絡餐飲集成改革,建立政企數據交換機制,推進無堂食外賣集成管理,試點建設無堂食外賣聚焦區,規范網絡餐飲經營。完善連鎖餐飲企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連鎖餐飲企業總部和門店清單,逐步形成“總部+門店”組團自治模式。(市市場監管局、市商務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保障重點人群食品安全。強化校園“四色碼”應用,迭代優化“校園食安智治”,實施分類精準監管。嚴格校長負責制,推進中小學校園食品安全問題專項治理,深入實施省政府《關于加強學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提檔升級中小學校食堂22家。鞏固深化“陽光配送”改革,新增學校食材陽光配送企業3家。(市教育局、市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持續加強對養老機構、鄉鎮(街道)居家養老中心、村(社區)居家養老照料中心、幸福食堂等助供餐食堂的食品安全監管,推進全市養老助供餐食堂“陽光廚房”建設。(市市場監管局、市民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實施重大項目工地食堂食品安全提升工程,督促用餐單位加大食品安全硬件軟件投入,推動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規范提升。(市市場監管局負責)

(七)保障重點食品藥品品種安全。推進肉制品質量安全專項治理,持續強化肉制品監督抽檢和風險監測,嚴防嚴控肉類產品安全風險。(市公安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持續加強集采中選產品、無菌和植入類醫療器械、醫美產品、特殊和兒童化妝品等重點產品和委托生產、增線擴產、停產后復產等重點環節情形監管力度。(市市場監管局負責)

(八)補齊“海上”用藥短板。提檔升級便民藥事服務,持續推動“海上幸福藥素”,創建2+N“藥共富”服務新模式,為我市海上漁貨船和“雙無”小島兩個藥素薄弱的環節補足“藥服務”短板。持續推進低價藥柜長效規范運行,建立“需求清單”更新機制,規范低價藥品質量管理,提升低價藥柜運行品質。(市市場監管局負責)

三、依法從嚴,加強食藥安全全程監管

(九)嚴控農獸藥殘留超標。深化鞏固豇豆農藥殘留專項整治成效,聚焦芹菜等重點風險品種農獸藥殘留突出問題,實施精準治理,推進綠色防控技術,加強示范推廣和培訓指導,強化“從農田到餐桌”全鏈條協同監管。(市農業農村局、市海洋經濟局、市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嚴打“兩超一非”。加大力度對超范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和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質等問題專項治理力度。規范許可準入門檻,督促企業落實原輔料進貨查驗制度,嚴禁企業違規添加,確保企業生產條件持續符合法定要求。督促指導企業落實新版《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2760)要求,規范食品添加劑使用和標簽標注,嚴禁超范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市市場監管局、市公安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一)嚴懲違法犯罪行為。開展“鐵拳”“昆侖”“綠劍”“藥劍”等專項行動,嚴厲查處一批群眾反映強烈的食品藥品違法犯罪案件。(市公安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海洋經濟局、市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強化行刑“雙向”移送機制,依托行刑共治中心,推動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高效銜接,提升打擊效率。(市公安局、市檢察院、市法院、市農業農村局、市海洋經濟局、市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扎實推進進口食品“國門守護”行動,加強對走私農產品(凍品)違法犯罪行為打擊,嚴防輸入型食品安全風險。(舟山海關、市公安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強化信用聯合懲戒,完善食品安全從業禁止機制和禁業人員名單庫,依法實施失信人員行業禁入。(市法院、市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做好食品安全民事和行政公益訴訟相關工作,健全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訴訟懲罰性賠償制度,開展司法實踐。(市檢察院、市法院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強化保障,提升食藥風險防控能力

(十二)構建全鏈條追溯體系。持續推進農用地土壤重金屬污染源頭防治行動,完成受污染耕地污染源管控成效評估。(市生態環境局負責)實施科學用藥增效行動,加強耕地土壤環境質量分類管理,優化輕中度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術。(市農業農村局負責)貫徹落實《浙江省食品安全數字化追溯規定》,督促食品生產經營者依法上鏈,“雙重點”上鏈率達到95%以上,獲證主體激活率達到60%以上。推進“舟山大黃魚”“嵊泗貽貝”數字化追溯全鏈應用,實現養殖企業浙農碼數據—流通企業“浙食鏈”—上游批發企業—下游其他經營主體交易數據全鏈掃碼。深化“菜籃子安全守護”微改革,監管快檢陽性100%閉環追溯到源頭,構建常態化風險隱患源頭責任傳導機制,層層壓實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市市場監管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海洋經濟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三)強化風險監測預警體系。持續落實食品安全風險治理一件事集成改革,圍繞風險治理“5+17”體系建設,推動食品安全風險治理精準施策,創新“流動+定點”監測哨點網絡,提升食品安全風險治理效能。加強部門信息通報與風險會商。(市食藥安辦、市食藥安委相關成員單位分工負責)強化全市食品監督抽檢和風險研判,年風險監測食品樣本量1件/千人。(市衛健委負責)落實省市縣各級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計劃,農產品質量安全定量監測強度提升至2批次/千人。(市農業農村局、市海洋經濟局按職責分工負責)持續強化定量監測,年度初級水產品及水域環境抽檢不少于400批次。(市海洋經濟局負責)鞏固政策性糧食庫存大清查、收購糧監管、國家政策性糧油等專項抽檢不少于80批次。(市發改委負責)開展市場監管領域食品安全抽檢監測計劃不少于6000批次。全年藥品監督抽檢不少于500批次,集采中選藥品抽檢覆蓋率100%。(市市場監管局負責)鼓勵開放部分有條件的農村市場檢測點,為市民提供免費檢測服務,全年檢測上市食品不少于14.58萬批次。(舟山商貿集團負責)

(十四)推動冷鏈物流體系建設。持續推進舟山國家骨干冷鏈物流基地建設,推進舟山國際水產城、舟山宏基浙江省冷鏈物流園等2個省級冷鏈物流園區提能升級。推進冷鏈物流重點項目建設。(市發改委負責)

(十五)強化技術支撐能力。強化食品安全領域關鍵共性技術科研項目攻關,持續推進水產品精深加工關鍵技術研究與產業化示范。(市科技局、市經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加大農產品質量安全等農業科技支撐力度,持續抓好農業科技創新和科學研究,大力發展以科技創新為支撐力的農業新質生產力。(市農業農村局)加力推進設備更新,提升新型污染物、非法添加劑、農藥殘留和獸藥殘留分析檢測能力,保障全市食品安全應急處置水平和風險隱患排查能力。(市市場監管局負責)

(十六)強化基礎能力保障。科學謀劃“十五五”重點任務。(市食藥安辦、市食藥安委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加大專項資金統籌安排力度,持續做好食品和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財政投入保障。(市財政局負責)健全食品藥品監管人才隊伍建設制度,加強專業化檢查員隊伍建設,提升干部干部履職能力;加強行業作風建設,切實做到監管為民。(市食藥安委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推行分級分類監督檢查集成改革,對全市食品生產企業食品安全信用風險等級進行綜合評定,一體化推進日常監督檢查、飛行檢查和體系檢查。(市市場監管局負責)

五、量質并舉,推動食藥產業高質量發展

(十七)優化入市指導服務。聚焦入市便捷、服務精準、指導高效、惠企發展等政務生態,打造“事前行政指導、事后精準推送、多跨集成服務”全鏈條服務模式,做實食品生產經營主體入市指導。落實“高效辦成一件事”,推行海洋食品生產企業“預約式”涉企增值服務,提升許可準入便利化水平。(市市場監管局負責)有序推進全國唯一的金槍魚境外運輸船優化注冊試點,提升舟山金槍魚產業國際行業話語權。(舟山海關負責)

(十八)推進“食安共富幸福村”建設。規劃“千島共富”鄉村共富引領帶,統籌資金、項目、政策等要素資源向行政村(社區)聚集,推動食品產業與鄉村共富深度融合,帶動村民增收致富,把食安共富、鄉村振興工作落實到最小單元。(市市場監管局牽頭,市食藥安委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九)打造“浙產好食品”產業品牌。實施“浙好”系列食品產業提升行動,立足海洋經濟區域發展特點,著力打造“地標海鮮宴”品牌方陣,推進地理標志與文旅融合發展,深度嵌入舟山海鮮節、東海開漁節、嵊泗貽貝節等傳統活動,不斷提升浙產食品市場美譽度和產品附加值。(市市場監管局、市文廣旅體局按職責分工負責)開展番茄、甜瓜、楊梅、稻米等系列“浙好土特產”推選、參加省農博會金獎產品遴選等活動,帶動“浙好”農業產業發展。持續推進農產品“三品一標”四大行動,完成5家優質農產品生產基地建設任務,新增10個以上綠色食品。(市農業農村局負責)積極推廣全市農業區域品牌,結合農博會、豐收節、“土特產”推介等,展示“舟叁鮮”“定海山”等優秀區域公共品牌、產品品牌,強化示范引領,擴大“浙字號”農業品牌影響力。(市農業農村局、市海洋經濟局按職責分工負責)提升企業在食品安全領域的科技創新能力,培育認定食品加工領域科技型企業5家。(市科技局負責)

(二十)建設嵊泗羊棲菜GAP基地。建立羊棲菜GAP生產技術規程,提升養殖基地產出的羊棲菜品質,提高產品附加值,完成產出的羊棲菜從單一食用到藥食兩用的轉變。通過嵊泗羊棲菜GAP(中藥材生產質量管理規范)基地建設,助力漁民增收與海洋經濟轉型。(市市場監管局、市海洋經濟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共建共享,著力構建社會共治體系

(二十一)充分發揮社會監督作用。充分發揮社會監督協會作用,完善會員管理、活動組織、問題閉環等全鏈條監督制度,進一步完善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查食安等監督機制,引導社會各界積極有序參與食品安全監督。(市食藥安辦負責)深化食責險惠民改革,落實“問題食品保險”、探索“異物險”等保險分擔機制,持續簡化理賠流程。(市市場監管局負責)暢通食品藥品安全問題投訴舉報渠道。(市市場監管局負責)深入開展食品藥品安全暗訪。(市委政法委、市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二)強化科普陣地建設。開展“食品安全宣傳周”“藥械化安全主題宣傳”等活動,深化“同舟食安·千島共富”海洋特色宣傳科普體系。持續加強普法教育、科學知識、反食品浪費等宣傳,提升公眾食品安全素養。(市委宣傳部、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市衛健委、市市場監管局、市法院、市科協按職責分工負責)持續推進科學用藥培訓,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快速檢測技能培訓、農產品質量安全科普宣傳等活動,加大食品安全標準解釋、宣貫和培訓力度。(市農業農村局、市海洋經濟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三)推進反浪費食品行動。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督促食品生產經營企業落實反食品浪費主體責任,強化反食品浪費標準推廣實施,加大反浪費監督檢查力度,嚴厲查處誤導、誘導過量點餐、設定高額起送價等違法違規行為。積極倡導文明節約風尚,引導廣大群眾厲行節約、反對浪費。(市發改委、市商務局、市教育局、市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四)輿情妥善做好輿情應對和處置。完善重大輿情收集、分析研判和快速反應機制,第一時間做好輿情回應引導,有效應對重大敏感輿情。加強部門協作,用好權威發生平臺,準確發布權威信息,及時回應群眾關切。加強食品藥品安全公共關系,強化政府、企業、公眾、媒體等之間的交流,協調新聞媒體準確客觀報道食品藥品安全問題,有序開展食品藥品安全輿論監督。(市食藥安辦牽頭,市委宣傳部、市市場監管局等成員單位按職)

附件:2025年舟山市食品藥品安全工作任務分解表

附件

2025年舟山市食品藥品安全工作任務分解表

序號 重點工作 主要任務 具體內容 責任部門
1 齊抓共管,壓緊壓實各方責任 深化黨政責任落實 落實食品藥品安全黨政同責要求,強化屬地管理責任,健全食品藥品安全工作責任制,將食品藥品安全工作有機融入“141”基層治理體系,落實網格職責清單和網格員事務清單,推動包保督導工作落實落細。 市食藥安辦負責
2 深化部門協調聯動 充分發揮食藥安辦統籌協調作用,推動各成員單位依法履行部門監管和行業管理職責,健全工作協調聯動機制,齊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根據省食藥安委部署,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貯存監管機制、食品運輸協同監管機制、食品安全寄遞和配送監管協調機制、進口食品風險聯防聯控機制,強化部門協同聯動,合力解決重大食品藥品安全問題。 市食藥安辦、市食藥安委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3 督促企業主體責任落實 加強對不同領域食品企業的分類指導,分層分級開展企業主體責任落實全覆蓋培訓,將企業主體責任落實列入“雙隨機”監管事項,督促企業依法配齊食品安全總監和食品安全員,結合實際落實“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工作機制。全面實施藥品企業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監管規定,確保藥械化生產企業“主體責任清單”落實到位。 市市場監管局負責
4 持續推動重點品種“浙農碼”上鏈,開展全程數字化追溯。加強承諾達標合格證監管,落實主體責任,指導種養殖主體通過“浙農優品”規范化開具“浙農碼”承諾證,做到農產品帶證上市。 市農業農村局、市海洋經濟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5 服務民生,著力解決群眾關心的突出問題 保障重點場所食品安全 建立事前報告核查、事中巡查指導、事后閉環處置的工作機制,加強展銷會、廟會等集市食品安全治理,嚴肅查處假冒、侵權、山寨、三無、劣質、超過保質期等違法情形,消除突出食品安全風險隱患。深化農批市場食用農產品安全合規指導,推動舟山中國國際水產城農批市場食品安全規范化建設。 市市場監管局負責
6 保障重點主體食品安全 強化網絡銷售食品安全治理,組織開展體系評審,督促第三方平臺及經營者規范經營行為。探索網絡餐飲集成改革,建立政企數據交換機制,推進無堂食外賣集成管理,試點建設無堂食外賣聚焦區,規范網絡餐飲經營。完善連鎖餐飲企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連鎖餐飲企業總部和門店清單,逐步形成“總部+門店”組團自治模式。 市市場監管局、市商務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7 保障重點人群食品安全 強化校園“四色碼”應用,迭代優化“校園食安智治”,實施分類精準監管。嚴格校長負責制,推進中小學校園食品安全問題專項治理,深入實施省政府《關于加強學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提檔升級中小學校食堂22家。鞏固深化“陽光配送”改革,新增學校食材陽光配送企業3家。 市教育局、市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8 持續加強對養老機構、鄉鎮(街道)居家養老中心、村(社區)居家養老照料中心、幸福食堂等助供餐食堂的食品安全監管,推進全市養老助供餐食堂“陽光廚房”建設。 市市場監管局、市民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9 實施重大項目工地食堂食品安全提升工程,督促用餐單位加大食品安全硬件軟件投入,推動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規范提升。 市市場監管局負責
10 保障重點食品藥品品種安全 推進肉制品質量安全專項治理,持續強化肉制品監督抽檢和風險監測,嚴防嚴控肉類產品安全風險。 市公安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11 持續加強集采中選產品、無菌和植入類醫療器械、醫美產品、特殊和兒童化妝品等重點產品和委托生產、增線擴產、停產后復產等重點環節情形監管力度。 市市場監管局負責
12 補齊“海上”用藥短板 提檔升級便民藥事服務,持續推動“海上幸福藥素”,創建2+N“藥共富”服務新模式,為我市海上漁貨船和“雙無”小島兩個藥素薄弱的環節補足“藥服務”短板。持續推進低價藥柜長效規范運行,建立“需求清單”更新機制,規范低價藥品質量管理,提升低價藥柜運行品質。 市市場監管局負責
13 依法從嚴,加強食藥安全全程監管 嚴控農獸藥殘留超標 深化鞏固豇豆農藥殘留專項整治成效,聚焦芹菜等重點風險品種農獸藥殘留突出問題,實施精準治理,推進綠色防控技術,加強示范推廣和培訓指導,強化“從農田到餐桌”全鏈條協同監管。 市農業農村局、市海洋經濟局、市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14 嚴打“兩超一非” 加大力度對超范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和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質等問題專項治理力度。規范許可準入門檻,督促企業落實原輔料進貨查驗制度,嚴禁企業違規添加,確保企業生產條件持續符合法定要求。督促指導企業落實新版《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2760)要求,規范食品添加劑使用和標簽標注,嚴禁超范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 市市場監管局、市公安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15 嚴懲違法犯罪行為 開展“鐵拳”“昆侖”“綠劍”“藥劍”等專項行動,嚴厲查處一批群眾反映強烈的食品藥品違法犯罪案件。 市公安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海洋經濟局、市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16 強化行刑“雙向”移送機制,依托行刑共治中心,推動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高效銜接,提升打擊效率。 市公安局、市檢察院、市法院、市農業農村局、市海洋經濟局、市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17 扎實推進進口食品“國門守護”行動,加強對走私農產品(凍品)違法犯罪行為打擊,嚴防輸入型食品安全風險。 舟山海關、市公安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18 強化信用聯合懲戒,完善食品安全從業禁止機制和禁業人員名單庫,依法實施失信人員行業禁入。 市法院、市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19 做好食品安全民事和行政公益訴訟相關工作,健全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訴訟懲罰性賠償制度,開展司法實踐 市檢察院、市法院按職責分工負責
20 強化保障,提升食藥風險防控能力 構建全鏈條追溯體系 持續推進農用地土壤重金屬污染源頭防治行動,完成受污染耕地污染源管控成效評估。 市生態環境局負責
21 實施科學用藥增效行動,加強耕地土壤環境質量分類管理,優化輕中度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術。 市農業農村局負責
22 貫徹落實《浙江省食品安全數字化追溯規定》,督促食品生產經營者依法上鏈,“雙重點”上鏈率達到95%以上,獲證主體激活率達到60%以上。推進“舟山大黃魚”“嵊泗貽貝”數字化追溯全鏈應用,實現養殖企業浙農碼數據—流通企業“浙食鏈”—上游批發企業—下游其他經營主體交易數據全鏈掃碼。深化“菜籃子安全守護”微改革,監管快檢陽性100%閉環追溯到源頭,構建常態化風險隱患源頭責任傳導機制,層層壓實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主體責任。 市市場監管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海洋經濟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23 強化風險監測預警體系 持續落實食品安全風險治理一件事集成改革,圍繞風險治理“5+17”體系建設,推動食品安全風險治理精準施策,創新“流動+定點”監測哨點網絡,提升食品安全風險治理效能。加強部門信息通報與風險會商。 市食藥安辦、市食藥安委相關成員單位分工負責
24 強化全市食品監督抽檢和風險研判,年風險監測食品樣本量1件/千人。 市衛健委負責
25 落實省市縣各級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計劃,農產品質量安全定量監測強度提升至2批次/千人。 市農業農村局、市海洋經濟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26 持續強化定量監測,年度初級水產品及水域環境抽檢不少于400批次。 市海洋經濟局負責
27 鞏固政策性糧食庫存大清查、收購糧監管、國家政策性糧油等專項抽檢不少于80批次。 市發改委負責
28 開展市場監管領域食品安全抽檢監測計劃不少于6000批次。全年藥品監督抽檢不少于500批次,集采中選藥品抽檢覆蓋率100%。 市市場監管局負責
29 鼓勵開放部分有條件的農村市場檢測點,為市民提供免費檢測服務,全年檢測上市食品不少于14.58萬批次。 舟山商貿集團負責
30 推動冷鏈物流體系建設 持續推進舟山國家骨干冷鏈物流基地建設,推進舟山國際水產城、舟山宏基浙江省冷鏈物流園等2個省級冷鏈物流園區提能升級。推進冷鏈物流重點項目建設。 市發改委負責
31 強化技術支撐能力 強化食品安全領域關鍵共性技術科研項目攻關,持續推進水產品精深加工關鍵技術研究與產業化示范。 市科技局、市經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32 加大農產品質量安全等農業科技支撐力度,持續抓好農業科技創新和科學研究,大力發展以科技創新為支撐力的農業新質生產力。 市農業農村局
33 加力推進設備更新,提升新型污染物、非法添加劑、農藥殘留和獸藥殘留分析檢測能力,保障全市食品安全應急處置水平和風險隱患排查能力。 市市場監管局負責
34 強化基礎能力保障 科學謀劃“十五五”重點任務。 市食藥安辦、市食藥安委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35 加大專項資金統籌安排力度,持續做好食品和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財政投入保障。 市財政局負責
36 健全食品藥品監管人才隊伍建設制度,加強專業化檢查員隊伍建設,提升干部干部履職能力;加強行業作風建設,切實做到監管為民。 市食藥安委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37 推行分級分類監督檢查集成改革,對全市食品生產企業食品安全信用風險等級進行綜合評定,一體化推進日常監督檢查、飛行檢查和體系檢查。 市市場監管局負責
38 量質并舉,推動食藥產業高質量發展 優化入市指導服務 聚焦入市便捷、服務精準、指導高效、惠企發展等政務生態,打造“事前行政指導、事后精準推送、多跨集成服務”全鏈條服務模式,做實食品生產經營主體入市指導。落實“高效辦成一件事”,推行海洋食品生產企業“預約式”涉企增值服務,提升許可準入便利化水平。 市市場監管局負責
39 有序推進全國唯一的金槍魚境外運輸船優化注冊試點,提升舟山金槍魚產業國際行業話語權。 舟山海關負責
40 推進“食安共富幸福村”建設 規劃“千島共富”鄉村共富引領帶,統籌資金、項目、政策等要素資源向行政村(社區)聚集,推動食品產業與鄉村共富深度融合,帶動村民增收致富,把食安共富、鄉村振興工作落實到最小單元。 市市場監管局牽頭,市食藥安委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41 打造“浙產好食品”產業品牌 實施“浙好”系列食品產業提升行動,立足海洋經濟區域發展特點,著力打造“地標海鮮宴”品牌方陣,推進地理標志與文旅融合發展,深度嵌入舟山海鮮節、東海開漁節、嵊泗貽貝節等傳統活動,不斷提升浙產食品市場美譽度和產品附加值。 市市場監管局、市文廣旅體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42 開展番茄、甜瓜、楊梅、稻米等系列“浙好土特產”推選、參加省農博會金獎產品遴選等活動,帶動“浙好”農業產業發展。持續推進農產品“三品一標”四大行動,完成5家優質農產品生產基地建設任務,新增10個以上綠色食品。 市農業農村局負責
43 積極推廣全市農業區域品牌,結合農博會、豐收節、“土特產”推介等,展示“舟叁鮮”“定海山”等優秀區域公共品牌、產品品牌,強化示范引領,擴大“浙字號”農業品牌影響力。 市農業農村局、市海洋經濟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44 提升企業在食品安全領域的科技創新能力,培育認定食品加工領域科技型企業5家。 市科技局負責
45 建設嵊泗羊棲菜GAP基地 建立羊棲菜GAP生產技術規程,提升養殖基地產出的羊棲菜品質,提高產品附加值,完成產出的羊棲菜從單一食用到藥食兩用的轉變。通過嵊泗羊棲菜GAP(中藥材生產質量管理規范)基地建設,助力漁民增收與海洋經濟轉型。 市市場監管局、市海洋經濟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46 共建共享,著力構建社會共治體系 充分發揮社會監督作用 充分發揮社會監督協會作用,完善會員管理、活動組織、問題閉環等全鏈條監督制度,進一步完善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查食安等監督機制,引導社會各界積極有序參與食品安全監督。 市食藥安辦負責
47 深化食責險惠民改革,落實“問題食品保險”、探索“異物險”等保險分擔機制,持續簡化理賠流程。 市市場監管局負責
48 暢通食品藥品安全問題投訴舉報渠道 市市場監管局負責
49 深入開展食品藥品安全暗訪。 市委政法委、市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50 強化科普陣地建設 開展“食品安全宣傳周”“藥械化安全主題宣傳”等活動,深化“同舟食安·千島共富”海洋特色宣傳科普體系。持續加強普法教育、科學知識、反食品浪費等宣傳,提升公眾食品安全素養。 市委宣傳部、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市衛健委、市市場監管局、市法院、市科協按職責分工負責
51 持續推進科學用藥培訓,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快速檢測技能培訓、農產品質量安全科普宣傳等活動,加大食品安全標準解釋、宣貫和培訓力度。 市農業農村局、市海洋經濟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52 推進反浪費食品行動 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督促食品生產經營企業落實反食品浪費主體責任,強化反食品浪費標準推廣實施,加大反浪費監督檢查力度,嚴厲查處誤導、誘導過量點餐、設定高額起送價等違法違規行為。積極倡導文明節約風尚,引導廣大群眾厲行節約、反對浪費。 市發改委、市商務局、市教育局、市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53 輿情妥善做好輿情應對和處置 完善重大輿情收集、分析研判和快速反應機制,第一時間做好輿情回應引導,有效應對重大敏感輿情。加強部門協作,用好權威發生平臺,準確發布權威信息,及時回應群眾關切。加強食品藥品安全公共關系,強化政府、企業、公眾、媒體等之間的交流,協調新聞媒體準確客觀報道食品藥品安全問題,有序開展食品藥品安全輿論監督。 市食藥安辦牽頭,市委宣傳部、市市場監管局等成員單位按職

   舟食藥安委〔2025〕1號舟山市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關于印發《2025年舟山市食品藥品安全工作要點》的通知.pdf




 
地區: 浙江 舟山市
標簽: 工作要點
反對 0舉報 0 收藏 0 打賞 0
 
更多>同類法規
 
鹽池灘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