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日照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日照山海天旅游度假區志波漁家酒店使用的“復用方盤、復用餐盤”進行抽檢,經日照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所檢驗不合格;2021年7月,日照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第二次依法對該店使用的餐具進行監督抽檢。該產品經日照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所檢測,復用方盤、復用餐盤大腸菌群項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消毒餐(飲)具》。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當事人使用的復用餐碗清洗消毒不合格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條第二款之規定,已構成使用的清洗消毒不合格餐具的行為。山海天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五)項之規定,依法給予當事人如下行政處罰:罰款人民幣伍仟元整(5000.00元),上繳國庫。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主動履行處罰決定,現已結案。
日期:2021-11-25
當事人使用的復用餐碗清洗消毒不合格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條第二款之規定,已構成使用的清洗消毒不合格餐具的行為。山海天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五)項之規定,依法給予當事人如下行政處罰:罰款人民幣伍仟元整(5000.00元),上繳國庫。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主動履行處罰決定,現已結案。
日期:2021-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