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中旬以來,孝感市市場監管局緊緊圍繞加強普及宣傳、強化主體責任、整治周邊食品、監管校內餐飲等四個環節,開展了2021年秋季學期學校周邊環境綜合整治“百日行動”,全面排查整治校園食品安全隱患。
一是多層次開展校園食品安全知識宣傳。該局采取發放《食品安全知識讀本》、組織參加線上公益培訓等方式,加強從業人員對食品安全法律法規的學習,提升從業人員食品安全意識,規范食品安全管理;利用日常檢查和專項監督檢查,對食堂管理人員宣傳講解食品安全法律法規知識,提高食堂管理人員法律意識,牢固樹立餐飲單位負責人是餐飲安全第一責任人的意識;通過授課、設立宣傳欄,利用學校宣傳陣地,開展學生健康飲食知識宣傳普及工作。整治期,共發放《食品安全知識讀本》等宣傳資料1000余份。
二是督促學校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該局督促各學校加強對食堂經營資質、經營范圍和進貨渠道的管理,嚴防假冒偽劣和過期食品進入校園。指導學校改造升級食堂設施設備,加強學校食品安全自查能力,完善學校食堂食品安全應急預案,嚴防食物中毒事件發生。
三是強化校園周邊食品安全整治。該局組織開展了學校周邊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以學校周邊200米內的餐飲單位為重點,檢查食品經營戶的證照是否齊全、從業人員健康證明、食品原材料采購、進貨查驗和衛生制度落實情況;對食品銷售經營單位,包括小賣部、小超市及有食品銷售的店鋪,重點檢查食品進貨查驗、食品貯存、“三防”設施、“五毛”食品銷售等項目,通過實地檢查、責令改正、跟蹤問效、簽訂食品安全承諾書、發放張貼禁止向未成年人銷售煙酒等文明城市創建宣傳品等,有效地規范了學校周邊食品經營行為。截至目前,共簽訂食品安全承諾書427份、發放履行節約、反對浪費及禁止向未成年人銷售煙酒宣傳品634份,檢查餐飲單位112家,下達責令整改通知書56份。
四是加強校園食堂、送餐公司食品安全檢查。該局聯合教育部門對全市學校開展食堂專項檢查行動,對全市學校幼兒園食堂、送餐公司的食品安全進行了拉網式排查。重點對學校食堂及送餐公司的環境衛生、餐飲具消毒、冷藏冷凍等設施的運轉、從業人員的健康體檢以及食材的質量、索證索票和臺賬登記等情況進行檢查。同時,對食堂人員測溫設施設置、人員就餐場所布局、人員落實分餐情況、就餐人員秩序及密度要求等進行指導,檢查學校食堂從業人員每日落實晨檢及各餐上崗前測溫、消毒等,要求學校嚴格落實校長為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等各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截至目前,全市檢查學校食堂1345戶次,下達《責令改正通知書》208份。針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組織進行“回頭看”,促進整改工作的落實。
日期:2021-11-30
一是多層次開展校園食品安全知識宣傳。該局采取發放《食品安全知識讀本》、組織參加線上公益培訓等方式,加強從業人員對食品安全法律法規的學習,提升從業人員食品安全意識,規范食品安全管理;利用日常檢查和專項監督檢查,對食堂管理人員宣傳講解食品安全法律法規知識,提高食堂管理人員法律意識,牢固樹立餐飲單位負責人是餐飲安全第一責任人的意識;通過授課、設立宣傳欄,利用學校宣傳陣地,開展學生健康飲食知識宣傳普及工作。整治期,共發放《食品安全知識讀本》等宣傳資料1000余份。
二是督促學校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該局督促各學校加強對食堂經營資質、經營范圍和進貨渠道的管理,嚴防假冒偽劣和過期食品進入校園。指導學校改造升級食堂設施設備,加強學校食品安全自查能力,完善學校食堂食品安全應急預案,嚴防食物中毒事件發生。
三是強化校園周邊食品安全整治。該局組織開展了學校周邊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以學校周邊200米內的餐飲單位為重點,檢查食品經營戶的證照是否齊全、從業人員健康證明、食品原材料采購、進貨查驗和衛生制度落實情況;對食品銷售經營單位,包括小賣部、小超市及有食品銷售的店鋪,重點檢查食品進貨查驗、食品貯存、“三防”設施、“五毛”食品銷售等項目,通過實地檢查、責令改正、跟蹤問效、簽訂食品安全承諾書、發放張貼禁止向未成年人銷售煙酒等文明城市創建宣傳品等,有效地規范了學校周邊食品經營行為。截至目前,共簽訂食品安全承諾書427份、發放履行節約、反對浪費及禁止向未成年人銷售煙酒宣傳品634份,檢查餐飲單位112家,下達責令整改通知書56份。
四是加強校園食堂、送餐公司食品安全檢查。該局聯合教育部門對全市學校開展食堂專項檢查行動,對全市學校幼兒園食堂、送餐公司的食品安全進行了拉網式排查。重點對學校食堂及送餐公司的環境衛生、餐飲具消毒、冷藏冷凍等設施的運轉、從業人員的健康體檢以及食材的質量、索證索票和臺賬登記等情況進行檢查。同時,對食堂人員測溫設施設置、人員就餐場所布局、人員落實分餐情況、就餐人員秩序及密度要求等進行指導,檢查學校食堂從業人員每日落實晨檢及各餐上崗前測溫、消毒等,要求學校嚴格落實校長為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等各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截至目前,全市檢查學校食堂1345戶次,下達《責令改正通知書》208份。針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組織進行“回頭看”,促進整改工作的落實。
日期:2021-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