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聚焦民生領域突出問題,聚焦關系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重點商品,重拳出擊,在全省范圍內組織開展2022民生領域案件查辦“鐵拳”十大行動。現將第七批典型案例公布,食品領域案例如下:
雙鴨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朱某經營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質的食品案
2022年3月4日,雙鴨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接到朱某網上售賣三無減肥藥的信訪舉報。該局立即會同市公安局及尖山公安分局,對當事人網上售賣的tm膠原蛋白肽奶片的包裝、說明書、淘寶網店家地址、微信號、微信名、淘寶交易記錄、拼多多店鋪等信息進行核實,通過對購買樣品進行檢測,結果檢出其所售食品中含有禁用物質西布曲明。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將案件移交公安部門立案處理。
佳木斯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松竹三姐妹食品有限公司涉嫌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案
2022年6月9日,佳木斯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國家食品安全抽樣檢驗反饋屬地松竹三姐妹食品有限公司(批號:2022-05-11,含量“拌面550g/袋”)食品抽樣檢測,結論不合格信息,對涉案產品進行了核查處置,當事人生產涉案的該批次產品共計500袋,每袋銷售價8.00元,每袋獲利1.00元。貨值金額共4000.00元,違法所得500.00元。
當事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十三)項之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二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之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上述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500.00元;給予罰款50000.00元的行政處罰。
哈爾濱市尚志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星煜商貿有限公司侵犯“紅牛”注冊商標專用權案
2022年5月10日,尚志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舉報,星煜商貿有限公司涉嫌侵犯“紅牛”注冊商標專用權,并于當日立案調查。
經查,當事人經銷的“JHYBuII 獎紅一牛”維生素能量飲料罐體為金黃色,罐體和罐頂部明顯標有兩頭相抵的紅牛和一個紅色圓圈的標識,罐體獎紅一牛的標識中“紅和牛”字為黑色,而“獎和一”字均為淺金黃色與金黃色罐體基本一致,字體小于“紅牛”兩字,易產生混淆,誤認為就是“紅牛”飲料。該產品與天絲醫藥保健有限公司所持有的“紅牛”系列注冊商標和包裝裝潢高度近似,屬于侵犯“紅牛”注冊商標專用權商品。當事人于2021年12月18日至2022年5月4日期間,以85.00元/箱至100.00元/箱不等的價格將該飲料銷售288箱,銷售額25785.00元,自用12箱,現沒有庫存。
當事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二)項之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十條第二款之規定,責令立即停止銷售;給予罰款29000.00元的行政處罰。
來源:黑龍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鐵拳”行動指導小組辦公室
日期:2022-11-22
雙鴨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朱某經營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質的食品案
2022年3月4日,雙鴨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接到朱某網上售賣三無減肥藥的信訪舉報。該局立即會同市公安局及尖山公安分局,對當事人網上售賣的tm膠原蛋白肽奶片的包裝、說明書、淘寶網店家地址、微信號、微信名、淘寶交易記錄、拼多多店鋪等信息進行核實,通過對購買樣品進行檢測,結果檢出其所售食品中含有禁用物質西布曲明。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將案件移交公安部門立案處理。
佳木斯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松竹三姐妹食品有限公司涉嫌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案
2022年6月9日,佳木斯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國家食品安全抽樣檢驗反饋屬地松竹三姐妹食品有限公司(批號:2022-05-11,含量“拌面550g/袋”)食品抽樣檢測,結論不合格信息,對涉案產品進行了核查處置,當事人生產涉案的該批次產品共計500袋,每袋銷售價8.00元,每袋獲利1.00元。貨值金額共4000.00元,違法所得500.00元。
當事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十三)項之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二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之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上述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500.00元;給予罰款50000.00元的行政處罰。
哈爾濱市尚志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星煜商貿有限公司侵犯“紅牛”注冊商標專用權案
2022年5月10日,尚志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舉報,星煜商貿有限公司涉嫌侵犯“紅牛”注冊商標專用權,并于當日立案調查。
經查,當事人經銷的“JHYBuII 獎紅一牛”維生素能量飲料罐體為金黃色,罐體和罐頂部明顯標有兩頭相抵的紅牛和一個紅色圓圈的標識,罐體獎紅一牛的標識中“紅和牛”字為黑色,而“獎和一”字均為淺金黃色與金黃色罐體基本一致,字體小于“紅牛”兩字,易產生混淆,誤認為就是“紅牛”飲料。該產品與天絲醫藥保健有限公司所持有的“紅牛”系列注冊商標和包裝裝潢高度近似,屬于侵犯“紅牛”注冊商標專用權商品。當事人于2021年12月18日至2022年5月4日期間,以85.00元/箱至100.00元/箱不等的價格將該飲料銷售288箱,銷售額25785.00元,自用12箱,現沒有庫存。
當事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二)項之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十條第二款之規定,責令立即停止銷售;給予罰款29000.00元的行政處罰。
來源:黑龍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鐵拳”行動指導小組辦公室
日期:2022-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