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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海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通報存在食品安全問題被查處的餐飲單位(2023年第七期)

   2023-04-28 市監聲音微信號709
核心提示:2023年4月10日-4月24日,北京市海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持續開展餐飲食品安全大檢查工作,對海淀區23家餐飲門店進行了依法查處,查處情況通報如下。……(世界食品網-www.cctv1204.com)
2023年4月10日-4月24日,北京市海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持續開展餐飲食品安全大檢查工作,對海淀區23家餐飲門店進行了依法查處,查處情況通報如下:
 
  1
 
  北京馮氏和順齋餐飲有限公司
 
  (招牌名稱:馮氏和順齋)
 
  存在廚房用具沒有定位存放的問題,違反了《北京市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管理規定》第十八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依據《北京市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管理規定》第二十八條的規定,責令限期改正。
 
  2
 
  北京海云馨酒家
 
  (招牌名稱:天天串吧)
 
  存在廚房用具沒有定位存放的問題,違反了《北京市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管理規定》第十八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依據《北京市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管理規定》第二十八條的規定,責令限期改正。
 
  3
 
  北京薩莉亞餐飲管理有限公司海淀聯想橋店
 
  (招牌名稱:薩莉亞)
 
  存在后廚環境不衛生的問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十三)項的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同時依據《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六條的規定,立即停止該企業在訂餐平臺的線上經營活動。
 
  4
 
  北京五彩云霞餐飲店
 
  (招牌名稱:安徽牛肉板面)
 
  存在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未按要求進行食品貯存的問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二條的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同時依據《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六條的規定,立即停止該企業在訂餐平臺的線上經營活動。
 
  5
 
  北京來音客餐飲管理中心音樂酒屋
 
  (招牌名稱:唱吧麥頌)
 
  存在進貨臺賬不全的問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條第二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6
 
  北京眾品贊餐飲有限公司
 
  (招牌名稱:和合谷)
 
  存在垃圾桶未加蓋的問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7
 
  北京巴蜀印象餐飲有限公司
 
  (招牌名稱:巴蜀印象)
 
  存在后廚環境不衛生的問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十三)項的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8
 
  北京媽媽臻香餐飲有限公司
 
  (招牌名稱:關公故里刀削面)
 
  存在“兩個責任”落實不到位的問題,違反了《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第三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第十八條的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9
 
  北京巳禾餐飲管理有限公司
 
  (招牌名稱:包子鋪)
 
  存在未主動提示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兩個責任”落實不到位、食品經營人員未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的問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第一款第(二)項、《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第三條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八)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第十八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十三)項的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10
 
  北京旺和華順餐飲有限公司
 
  (招牌名稱:粉姐姐)
 
  存在未主動提示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的問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11
 
  北京墩兒餐飲管理有限公司
 
  (招牌名稱:墩兒大碗寬面)
 
  存在后廚環境不衛生的問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十三)項的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12
 
  北京山河緣餐飲管理有限公司
 
  (招牌名稱:山西面館)
 
  存在“兩個責任”落實不到位的問題,違反了《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第三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第十八條的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13
 
  北京圓海山莊渡假村
 
  (招牌名稱:大覺聞道老兵卷帶魚)
 
  存在后廚環境不衛生的問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十三)項的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14
 
  北京鴻霖餐飲管理有限公司
 
  (招牌名稱:胡同串串)
 
  存在餐具消毒與原材料粗加工水池混用、后廚環境不衛生、“兩個責任”落實不到位的問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第三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十三)項、《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第十八條的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15
 
  北京西西里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蓮寶路店
 
  (招牌名稱:北平盛世)
 
  存在后廚環境不衛生、食品經營人員未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兩個責任”落實不到位的問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第(八)項、《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第三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十三)項、《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第十八條的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16
 
  北京盛財順商貿有限公司
 
  (招牌名稱:三才堂菜站)
 
  存在后廚環境不衛生的問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十三)項的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17
 
  北京水清園酒家
 
  (招牌名稱:三才堂糧店)
 
  存在后廚環境不衛生的問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十三)項的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18
 
  北京德龍正興小吃店
 
  (招牌名稱:德龍正興美食街)
 
  存在后廚環境不衛生的問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十三)項的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同時依據《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六條的規定,立即停止該企業在訂餐平臺的線上經營活動。
 
  19
 
  北京鼎泰軒餐飲管理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
 
  (招牌名稱:鼎泰軒美食城)
 
  存在后廚環境不衛生的問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十三)項的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同時依據《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六條的規定,立即停止該企業在訂餐平臺的線上經營活動。
 
  20
 
  青年時尚(北京)體育管理有限公司
 
  (招牌名稱:青年時尚美食城)
 
  存在后廚環境不衛生的問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十三)項的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同時依據《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六條的規定,立即停止該企業在訂餐平臺的線上經營活動。
 
  21
 
  北京幸福提餐飲管理有限公司
 
  (招牌名稱:好適口)
 
  存在食品處理區內從業人員留長指甲的行為的問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同時依據《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六條的規定,立即停止該企業在訂餐平臺的線上經營活動。
 
  22
 
  北京悅途餐飲管理有限公司肖家河分店
 
  (招牌名稱:驢世家驢肉火燒)
 
  存在后廚環境不衛生的問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十三)項的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同時依據《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六條的規定,立即停止該企業在訂餐平臺的線上經營活動。
 
  23
 
  北京上河橋頭魚火鍋有限責任公司
 
  (招牌名稱:上河橋頭魚火鍋)
 
  存在未定期對食品安全狀況進行檢查評價的問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十一)項的規定,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同時依據《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六條的規定,立即停止該企業在訂餐平臺的線上經營活動。
 
  來 源:餐飲科



日期:2023-04-28
 
地區: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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