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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復|關于加快“灣區標準”建設的建議

   2024-09-13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651
核心提示:高開賢代表提出的《關于加快“灣區標準”建設的建議》收悉,經商公安部,現答復如下。……(世界食品網-www.cctv1204.com)
   對十四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第6076號建議的答復
 
  高開賢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加快“灣區標準”建設的建議》收悉,經商公安部,現答復如下:
 
  您提出的關于加快“灣區標準”建設的建議,對我們工作有很大的促進作用,我們高度贊同。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是黨中央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大灣區是在一個國家、兩種制度、三個關稅區、三種貨幣的條件下建設的,國際上沒有先例。要大膽闖、大膽試,開出一條新路來。近年來,圍繞《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的總體要求,市場監管總局(國家標準委)會同廣東省人民政府等有關方面,積極推動粵港澳大灣區共通執行標準(簡稱“灣區標準”)工作,以標準“軟”聯通助力提升大灣區一體化水平,有關工作不斷向縱深推進。
 
  一、已開展的工作
 
  (一)粵港澳三地政府部門積極聯合,推動三地共同建立大灣區標準化協調聯動機制。
 
  為有效促進標準化合作,粵港澳三地政府部門聯合開展系列工作,初步建立三地協同的大灣區標準化聯動機制。
 
  一是共同簽署《關于共同促進粵港澳大灣區標準發展的合作備忘錄》,明確了三地經營主體參與“灣區標準”研制與應用、大灣區專家智庫及信息服務等“灣區標準”支撐能力建設等工作,促進粵港澳三地互聯互通和融合發展,助力粵港澳大灣區高質量發展。二是粵港澳三地政府部門協商同意,向社會公開發布《促進粵港澳大灣區標準發展指南(試行)》,明確“灣區標準”的原則、目的、形成方式和公布程序。三是粵港澳三地政府部門協商建立“灣區標準”工作機制,定期召開“灣區標準”協調推進會。2023年5月30日及12月7日分別在珠海橫琴、香港九龍召開“灣區標準”工作協調推進會,正式發布《2023年“灣區標準”共同需求指引》與《2024年“灣區標準”共同需求指引》。
 
  (二)立足三地市場要素聯通,建立健全“灣區標準”工作機制。
 
  “灣區標準”是粵港澳大灣區規則銜接的重要內容。在市場監管總局(國家標準委)指導下,廣東省聯合港澳方積極探索突破因內地與港澳標準化法律法規不同而導致三地標準難以互認的約束,著力打造新型區域性的“灣區標準”,建立促進科技進步、要素流動的粵港澳大灣區先進標準體系,努力實現“同一個灣區、同一個標準”,推動大灣區基礎設施“硬聯通”和產業水平提升,打造大灣區宜居宜業宜游生活圈,助推國際一流灣區建設。一是搭建促進三地共研共享共用的“灣區標準”工作平臺。深入實施《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2020年9月市場監管總局與廣東省人民政府簽署合作協議,共同建設粵港澳大灣區標準化研究中心,以“市場為主、政府引導、接軌國際、引領發展”為原則,按照“四個一流”(粵港澳大灣區戰略、規劃、政策、標準的一流研究機構;粵港澳大灣區標準化戰略決策的一流高端智庫;粵港澳大灣區高水平對外開放的一流載體;粵港澳大灣區協同建設的一流平臺)的定位,具體負責聯系和服務粵港澳三地研究機構、社團組織和企業等,推動三地共同研制、確認、公布“灣區標準”并進行宣傳推廣等工作。二是廣泛吸納三地多領域技術專家建立“灣區標準”專家庫,支持“灣區標準”技術審查。目前專家庫吸納三地專家共236名,其中內地128名、香港69名、澳門39名,涉及食品、粵菜、建筑、物流、養老、制造業、金融、生物、人工智能、數字化、知識產權、資質認定、法律等領域。三是根據《促進粵港澳大灣區標準發展指南(試行)》要求,制定“灣區標準”確認流程并開展確認工作。已組織三地有關機構共同確認兩批183項“灣區標準”并分別于2023年4月24日和2024年2月1日公布,覆蓋食品、中醫藥、交通、金融等32個領域。四是推動“灣區標準”在重點領域實施推廣。目前已有1000余家粵港澳三地單位聲明實施應用“灣區標準”,推動粵港澳大灣區要素流通。
 
  (三)提高服務效能,港澳社會團體參與“灣區標準”積極性大幅提高。
 
  一是建立“灣區標準”公共服務平臺。2023年4月,建成啟用粵港澳大灣區標準信息公共服務平臺,整合標準化信息資源,集三地標準和技術法規數據查詢、“灣區標準”業務指導、標準化人才培養等功能于一體,為粵港澳三地企業、機構和公眾提供權威高效的“一站式”標準信息服務。二是面向港澳建立“灣區標準”專業溝通渠道。鑒于港澳社會團體及企事業單位沒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等相關信息,無法在平臺上完成注冊,考慮港澳地區郵箱使用習慣,在平臺上為港澳相關方專設項目申報工作郵箱(gbsrc@gdis.org.cn),全年接收“灣區標準”項目申報,及時提供專業解答,方便港澳團體參與“灣區標準”研制和應用。三是港澳團體參與“灣區標準”工作積極性明顯提升。已公布的183項“灣區標準”在粵港澳三地得到積極反響,“灣區標準”獲得廣泛認可,港澳社會團體及企業主動參與“灣區標準”研制積極性大幅提升。公布的“灣區標準”中有4項食品安全基礎要求類標準由港澳牽頭制定,牽頭部門分別是香港食物環境衛生署食物安全中心(2項)和澳門市政署(2項)。另外,團體標準《雷暴高發區超高層建筑用電梯防雷 通用規范》(T/ZAMEE 17—2023)是首個由粵港澳三地社會團體(澳門特種設備協會、珠海機電工程師學會、香港工程師學會)聯合發布并公布的“灣區標準”。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市場監管總局(國家標準委)將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重要指示精神,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以標準助推粵港澳大灣區創新發展。我們將繼續聯合廣東省人民政府,進一步支持和指導粵港澳大灣區標準化研究中心建設,推進粵港澳大灣區標準化工作高質量發展。一是進一步促進三地政府協同支持大灣區標準化聯動機制建設,共商研制更多高水平的“灣區標準”。二是進一步發揮“灣區標準”公共服務平臺作用,不斷完善港澳企業或社會團體申報“灣區標準”的渠道,鼓勵粵港澳三地有關機構、社會團體、企業積極參與研制和使用“灣區標準”。三是加大“灣區標準”的宣傳力度,擴大“灣區標準”覆蓋面、認知度和采用率,以先進標準助力粵港澳大灣區高質量發展。
 
  衷心感謝您對市場監管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市場監管總局
 
  2024年6月12日



日期:2024-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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