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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州市泰順縣三舉措完善食品安全基層責任網絡建設

   2014-12-12 浙江省食藥監局481
核心提示:為進一步加強基層食品安全工作,更好保障人民群眾飲食消費安全,泰順縣采取三項措施完善食品安全基層責任網絡建設。 一是加強鄉

    為進一步加強基層食品安全工作,更好保障人民群眾飲食消費安全,泰順縣采取三項措施完善食品安全基層責任網絡建設。

    一是加強鄉鎮食品安全監管協調機制建設。按照屬地管理原則,泰順縣在10個鄉鎮都設置了食安委,由鄉鎮政府主要負責人擔任主任。鄉鎮食安委下設食安辦,由鄉鎮政府食品安全分管領導兼任主任。食安辦按照轄區常住人口規模和食品安全監管任務,配置食安辦工作人員,負責統籌、協調轄區內食品安全工作,承擔食品安全隱患排查、信息報告、協助執法、宣傳教育和統籌協調等工作,業務上接受上級食安辦指導。

    二是加強監管部門派出機構建設。按照“劃片設置,雙重管理”的要求,泰順縣在9個鎮設置基層市場監督管理所,為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派出機構,按照常住人口規模和市場監管任務大小,確定市場監督管理所人員編制,并優先保證食品安全監管一線執法人員的配置,增強基層執法能力。鄉鎮食安辦可協調組織轄區市場監督管理、農業、質監、衛生、城管執法等部門,開展食品安全聯合執法行動,加大食品安全監管力度。發揮食品行業協會、民間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社、志愿者隊伍的作用,逐步構建食品安全社會共治格局。

    三是加強食品安全網格化管理。泰順縣根據各鄉鎮食品生產經營者數量、監管任務大小,在農村行政村(社區)的中網格之下,視實際情況劃分小網格,每個中、小網格設1名以上(含1名)協管員,共配備協管員337名,由縣級財政安排專項經費80余萬元,按人均每月200元的標準予以補助。食品安全協管員在食品安全基層監管機構的指導下開展工作。同時為了規范基層食品安全協管工作,泰順縣還頒布了《泰順縣食品安全協管員管理辦法》。




日期:2014-12-12
 
地區: 浙江 溫州市
行業: 餐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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