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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曝光第三批酒類商品違法經營典型案例

   2024-10-26 甘肅市場監督管理局527
核心提示:為進一步規范酒類市場經營秩序,確保酒類商品質量安全,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蘭州市市場監管部門查辦了一批酒類商品違法經營案件,將第三批典型案例公開曝光。市場監管部門提醒廣大酒類生產經營者要引以為戒,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等法律法規,加強自律、誠信經營。市場監管部門將對酒類商品違法經營行為“零容忍”,依法查處,絕不姑息。……(世界食品網-www.cctv1204.com)
   為進一步規范酒類市場經營秩序,確保酒類商品質量安全,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蘭州市市場監管部門查辦了一批酒類商品違法經營案件,將第三批典型案例公開曝光。市場監管部門提醒廣大酒類生產經營者要引以為戒,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等法律法規,加強自律、誠信經營。市場監管部門將對酒類商品違法經營行為“零容忍”,依法查處,絕不姑息。 
  案例一:城關區玫瑰天街新盛鼎百貨店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商品案
 
  經查,城關區玫瑰天街新盛鼎百貨店銷售的4瓶“濱河九糧液”白酒為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商品,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相關規定,構成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商品的違法行為。城關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城關區玫瑰天街新盛鼎百貨店作出沒收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白酒并處罰款4560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二:城關區雁北路鑫大眾酒業商店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商品案
 
  經查,城關區雁北路鑫大眾酒業商店銷售的12瓶“五糧春”白酒為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商品,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相關規定,構成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商品的違法行為。城關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城關區雁北路鑫大眾酒業商店作出沒收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白酒并處罰款4440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三:城關區雁北路隆華煙酒經營部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商品案
 
  經查,城關區雁北路隆華煙酒經營部銷售的1瓶“劍南春”白酒、4瓶“金成州”白酒為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商品,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相關規定,構成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商品的違法行為。城關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城關區雁北路隆華煙酒經營部作出沒收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白酒并處罰款3140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四:城關區奕香約商貿行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商品案
 
  經查,城關區奕香約商貿行銷售的13瓶“五糧春”白酒為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商品,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相關規定,構成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商品的違法行為。城關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城關區奕香約商貿行作出沒收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白酒并處罰款8340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五:城關區廣場北路良子綜合經營部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商品案
 
  經查,城關區廣場北路良子綜合經營部銷售的2瓶“劍南春”白酒、4瓶“五糧春”白酒為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商品,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相關規定,構成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商品的違法行為。城關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城關區廣場北路良子綜合經營部作出沒收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白酒并處罰款6880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六:城關區農民巷東啟綜合商店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商品案。
 
  經查,城關區農民巷東啟綜合商店銷售的2瓶“五糧春”白酒、1瓶“劍南春”白酒為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商品,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相關規定,構成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商品的違法行為。城關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城關區農民巷東啟綜合商店作出沒收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白酒并處罰款8000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七:蘭州萬禾盛生態農業科技開發有限公司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商品案
 
  經查,蘭州萬禾盛生態農業科技開發有限公司銷售的4瓶“劍南春”白酒為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商品,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相關規定,構成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商品的違法行為。城關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蘭州萬禾盛生態農業科技開發有限公司作出沒收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白酒并處罰款10000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八:城關區皋蘭路天地九創綜合經營部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商品案
 
  經查,城關區皋蘭路天地九創綜合經營部銷售的11瓶“五糧液”白酒為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商品,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相關規定,構成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商品的違法行為。城關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城關區皋蘭路天地九創綜合經營部作出沒收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白酒并處罰款15000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九:城關區盛彥煙酒綜合商店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商品案
 
  經查,城關區盛彥煙酒綜合商店銷售的2瓶“五糧春”白酒為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商品,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相關規定,構成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商品的違法行為。城關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城關區盛彥煙酒綜合商店作出沒收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白酒并處罰款5160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十:城關區靜靜綜合服務商店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商品案
 
  經查,城關區靜靜綜合服務商店銷售的“五糧春”、“濱河九糧液”、“金成州”等16瓶白酒為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商品,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相關規定,構成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商品的違法行為。城關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城關區靜靜綜合服務商店作出沒收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白酒并處罰款17460元的行政處罰。



日期:2024-10-26
 
地區: 甘肅 蘭州市
行業: 認證體系 酒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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