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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筑滿意消費】南充市十大消費維權典型案例(六)

   2025-03-10 南充市場監管微信號785
核心提示:2024年3月10日,營山縣保護消費者權益委員會接消費者楊先生投訴稱:自己在營山縣一海鮮店購買了478元(134元/斤)的梭子蟹,回家后發現綁梭子蟹的繩子就有1斤左右,存在欺騙消費行為,曾向該店反映,該店稱是合理的,自己對此有異議。……(世界食品網-www.cctv1204.com)
編者按
 
  在第43個“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到來之際,南充市保護消費者權益委員會在2024年受理的維權案件中,甄選出十大消費維權典型案例對外發布,案例涉及預付式消費、老年人消費、未成年人消費等多個領域。通過發布典型案例,旨在提醒廣大消費者在日常消費中增強風險防范意識,同時,也督促經營者依法誠信經營,共筑滿意消費環境。
 
  十大消費維權典型案例(六)
 
  海鮮市場“水”太深?
 
  消委踏浪把權維


  案情簡介
 
  2024年3月10日,營山縣保護消費者權益委員會接消費者楊先生投訴稱:自己在營山縣一海鮮店購買了478元(134元/斤)的梭子蟹,回家后發現綁梭子蟹的繩子就有1斤左右,存在欺騙消費行為,曾向該店反映,該店稱是合理的,自己對此有異議。營山縣消委會接投訴后,工作人員對被投訴海鮮店進行突擊查看,在該店營業場所水箱內發現有紅色繩子捆綁的青蟹12只。其標注零售價:98.0元/500g,會員價:88.2元/500g。消委工作人員對12只青蟹進行稱重,12只青蟹+繩共計4.05kg,其中青蟹凈重2.775kg,青蟹凈重占總重量68.5%,繩子占總重量31.5%。繩子占比最大的一只青蟹為青蟹+繩重0.4kg,青蟹凈重0.225kg,繩子占比43.75%。經過進一步調查,被投訴海鮮店為賺取高額利潤,購進蟹類產品后,再從市場購買寬大的塑料繩對螃蟹進行五花大綁,捆綁后的螃蟹放入水箱后,繩子經過吸水,變得異常沉重。海鮮店在銷售時,額外繩子的重量也會計入螃蟹的重量,從而賺取高額的利潤。商家對消費者解釋:為防止螃蟹互相攻擊,這是必要的捆綁。
 
  根據《零售商品稱重計量監督管理辦法》第五條 :“零售商品經銷者使用稱重計量器具每次當場稱重商品,在本辦法附表1、附表2稱重范圍內,經核稱商品的實際重量值與結算重量值之差不得超過該表規定的負偏差”,其中海(水)產品稱重重量小于等于2.5kg,其負偏差應不超過5g。而被投訴12只青蟹附加物重量均超過5g。經營山縣消委會工作人員向海鮮店老板普法,海鮮店老板也認識了自己的錯誤,經過調解,海鮮店向消費者楊先生退還了貨款,并補償200元。營山縣消委會將該線索移交營山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營山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對海鮮店做出罰款3000元的行政處罰。


  消委觀點
 
  從海鮮經營商家角度,誠信經營才是長久之道。缺斤少兩、以次充好或許能在單筆交易中多賺幾元,卻會砸了自家招牌。一旦聲譽受損,客源流失,損失遠非那點蠅頭小利可比。像誠信商家,明碼標價、足斤足兩,顧客自然口口相傳,生意愈發興隆。
 
  于市場監管層面,工作人員還需強化日常監督,增加巡查頻次,隨機抽檢商戶計量器具,加大懲處力度。只有三方共同發力——消費者積極捍衛權益、商家堅守誠信、監管部門嚴格履職,海鮮市場才能成為公平交易、令人安心的消費場所,繁榮方能持久。



日期:2025-03-10
 
地區: 四川 南充市
行業: 漁業水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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