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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大家談-美國2009食品安全加強法案

   2009-11-19 食品伙伴網706
核心提示:2009年6月8日,美國首次將美國2009食品安全加強法案引入并提交議會辯論。6月17日,眾議院能源和商務委員會通過《2009年食品安全


    2009年6月8日,美國首次將“美國2009食品安全加強法案”引入并提交議會辯論。6月17日,眾議院能源和商務委員會通過《2009年食品安全加強法》。7月30日,經過3次修改之后,眾議院投票表決,以283票對142票的大多數通過該法案。8月3日,修改后的法案提交參議院審議,預計將在年內正式實施。

    這一法案的實施,對我國輸美食品企業產生重要影響,同時,對國內食品安全監管具有一定的參考意義。為此,食品伙伴網組織了一次專題討論,見:
http://bbs.foodmate.net/thread-313856-1-1.html  。

    網友們分析了這一法案的實施會對國內食品生產、出口監管、檢驗檢測機構可能產生的影響,并提出了一些應對措施。另外,網友們認為美國的食品安全監管體系日益完善,我國監管部門應積極學習借鑒其先進經驗,以保障國內消費者的利益。

    以下是部分網友的發言:

    網友xilinxu:FDA將與海關協商為食品進口提供便利措施,如果進口商:經過驗證認為進口的食品在生產、加工、包裝、儲存等各個環節都符合FDA有關食品安全、防護指引的要求; 確信在整個供應鏈上都采取了適當的安全、防護措施;提供了其他支持性信息。 FDA應該為便利通關制定相關指引。

    網友foodmate:看到實驗室認可這塊內容,以后出口美國的食品檢驗,實驗室需要經過認證認可(由FDA認可的實驗室認證機構進行認證)。目前國內的“由FDA認可的實驗室認證機構”有哪些?CNAS是不是?

    “食品進口時,在三種情況下,FDA可以要求提供由認可機構出具的證書:1、有科學證據證明并經風險分析表明,食品產地國的政府管制無法保障該食品是安全的 ;2、有科學證據證明某種食品存在特殊的風險; 3、雙邊協定要求提供證書的。 ”認可機構可以是產地國的政府機構,也可以是FDA認可的其他個人或實體;這樣的話,會給國內官方機構帶來很大的壓力呀。現在的情況,FDA是否認可中國的官方機構(ciq)?還是官方和民間一起認可?如果某一天FDA以“有科學證據證明并經風險分析表明,食品產地國的政府管制無法保障該食品是安全”為借口,不認可官方結果,而是認可獨立第三方的話,那怎么辦?

    網友chonglang:現在我國的實驗室大多依附于官方機構,這是一個很大的弊端,盡管我國已多年發出信號,事業編制要實現獨立運作,但是真正獨立運作的官方檢測機構有哪些呢?建立獨立、公正的檢測機構,是大勢所趨,如果我們的官方檢測實驗室還不迎合國際潮流,早晚有一天會吃虧的。有人說,官方監管機構如果沒有實驗室的話,就沒有了技術力量,我一直以為這是一種錯誤理解。官方監管機構,更多的是維護法律法規的嚴肅性、嚴格執法、加強對生產過程的監管,把食品安全危害消滅在萌芽狀態,而不是事后的檢測活動。檢測活動只是一個對產品質量的“驗證活動”,而不是對產品質量的“保證活動”。FDA新法令的實施,希望能給中國監管部門一個提醒。無論你是什么樣的實驗室,如果不具備獨立、公正的資格,FDA是不認可你的。

    網友foodmate:(回復網友chonglang)也就是說,這次fda的食品安全加強法案,對于第三方實驗室是好事情呀。

    網友gaoketian:官方的實驗室還是要的,但大多數應當獨立出來.還是利益問題啊,真正脫離了,經費怎么弄.事實上已經不太認CIQ了,去年美國FDA來華檢查水產時,諾大的一個中國,主任級的審核員,竟然對過敏源的控制都不懂(不是不懂,可能是領導不懂)。今年下半年,美國商務部下屬的NMFS來華檢查水產廠,認監委竟然下發通知說: 美國財政部要來華檢查,請核實此事……商務部怎么變成財政部了?FDA與NOAA在本月27號簽訂了新的水產檢查協議,接下來會是NMFS代表FDA來華檢查更多的水產廠.為什么會搞成如此,記得認監委副主任王大寧在重慶時說過:中央說質檢總局的監管缺失,缺在哪?失在哪?大家可以深思。

    網友非正統專業人士:11月初FDA將派審核員對CNAS進行審核,同時審核北京、上海、廣東、深圳、珠海CIQ實驗室,目前CNAS還沒有得到FDA認可。應該是要求FDA在3年之內出臺有關記錄保持的規定。

    網友東海釣夫:監管部門類似于企業的品控部門,負責體系(法律法規)的落實,工藝(規范、標準)執行情況的監督,過程做好了,產品質量就有了保證。第三方檢測機構類似于企業的化驗室,取樣檢測一來是驗證產品過程能力和效果,二來也是對生產部門、質量管理部門工作的檢驗。現在大多數企業實驗室歸品控部門管,導致生產部門不相信化驗結果,也存在品控人員為了整生產部門或礙于人情,故意出“偽結果”的現象。家庭小社會,社會大家庭,企業質量管理和國家質量監管,大同而小異。

    網友營業廳2005:好像被FDA認可的國內實驗室只有珠海中美和平食品檢測中心,該檢測中心由美國俄勒岡州農業廳、中國檢驗認證集團珠海公司(CCIC)、珠海和平公司和中國華南農大4家聯合運作,已簽署中美共建第三方食品檢測中心備忘錄(中國珠海與美國俄勒岡州)。其設備和技術主要由美方提供。據稱該中心執行一個中美雙方認可、相互接受的檢測標準,農產品通過該中心檢測之后,可以直接進入美國市場。該檢測中心的設備在處于調試階段,暫不對外開放,只接受官方的委托檢測任務。

    網友論道-竹葉青:國內食品行業全部由官方機構認證,行業監管不力不予追究責任,確實是不科學的做法。每當國外有相關標準出臺,總是被迫進行產業升級,其實說真的,我沒有覺得是老美刻意對我們設置的貿易保護壁壘,很多事情等到出了問題以后才被大家所關注,這本來就是個很畸形的做法!誠然,很多時候國家是為了保護國內一些中小企業的利益,因為中小企業能夠提供很多的工作崗位,但是國內保護是應該有,但缺乏一個適當的引導機制,缺乏主動性,這些機構應該做的是主動引導產業的升級,不要一到別人新政出臺就臨時抱佛腳。

    網友azhe22:非常有這個可能性,我參加過廣州FDA的見面會,當時大部分是獨立第三方機構,SGS、CTI、TUV、UL等,FDA的負責人強調的就是要求我們獨立第三方機構要盡量提供一些風險預警,例如那種食品里有哪些非食用物質之類的。從現在他們接觸政府機構的情況來看,我們的政府機構不受FDA信任。

    FDA現在就根本沒開展實驗室認可,連珠海那個都是美國一個州和國內CIQ等機構搞的,和美國FDA沒什么關系,不知道不要誤導別人。

    回復:“珠海中美和平食品檢測中心,該檢測中心由美國俄勒岡州農業廳、中國檢驗認證集團珠海公司(CCIC)、珠海和平公司和中國華南農大4家聯合運作,已簽署中美共建第三方食品檢測中心備忘錄”這個和FDA沒有關系,我找FDA的中國區的負責人求證過。

    美國USDA也會介入這個法案,如果我估計沒錯,會加上肉蛋禽類的要求。

    網友春苗:之前去參加省CIQ培訓時,也討論過這個話題,對于出口美國的企業,大家也在積極應對,許老說的沒錯,出口的食品在原料基地、種植、生產、加工、包裝、儲存等各個環節都符合FDA有關食品安全、防護指引的要求,還包括銷售各環節,并增加了食品防護計劃。有一個感覺,貌似我們要靠國外的法律法規強制要求來規范、指引本國的食品安全。

    網友aliment:建議:1.對該法的理解要全面,不要斷章取義!要聯系《食品藥品化妝品法》的內容理解《食品安全強化法2009》內容,這樣才能全面、客觀、準確把握和理解其涵義和內容;2.盡可能地閱讀和理解《食品安全強化法2009》原文(Food safety enhance act 2009);3.該法的產生不是因為2009年發生在美國的一件、半件食品安全事件而產生,而是經過了數年的詳細醞釀才產生的!

    網友shenhg:由食品安全議題的受關注程度,亦可看出消費者受保護的程度。連連的食品中毒食安事件,奧巴馬上臺痛斥自家的食安體系等等,促成了加強法案在眾院的快速通過,給人給錢給權,讓我們好好看其發展,以資借鑒。

    網友溫馨港灣:FDA已經做的很好了,可人家還是不滿足。FDA的一些工作方式和法規的確值得我們借簽。一直以來咱們國家一向是出口產品質量明顯好于內銷,即然這樣做,國際上一些國家對中國的產品或是食品還是不放心?為什么他們對中國的產品有這么不好的印象呢?我覺得這值生產企業和監管企業去好好思考一下。

    網友緣隨柳飛:1.國內的質量監管機構負責監管的人員很多是非食品專業的,如何深入監管?很容易被食品企業忽悠,很多檢查都是走過場,企業應付下,所以預防管理缺失;2.企業最怕的是被抽檢,這個也是監管機構的殺手锏,但檢驗存在諸多的偶然性,并不能非常正確的反映企業的管理水平,從這方面來看,國家的質量管理還停留在檢驗管理階段;3.希望監管機構切實的增加一些有食品專業的實際工作經驗的人,這樣的行家才能實施監管。

 




日期:2009-11-19
 
標簽: 美國 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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