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中國農藥公布了《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共涉及食品中 2,4-滴等 433 種農藥 4140 項最大殘留限量。與 GB 2763-2014 相比的主要技術變化為:
——對原標準中吡草醚、氟唑磺隆、甲咪唑煙酸、氟吡菌胺、克百威、三唑酮和三唑醇等7 種農藥殘留物定義,敵草快等 5 種農藥每日允許攝入量等信息進行了核實修訂;
——增加了 2,4-滴異辛酯等 46 種農藥;
——增加了 490 項農藥最大殘留限量標準;
——增加 11 項檢測方法標準,刪除 10 項檢測方法標準,變更 28 項檢測方法標準;
——修改了丙環唑等 8 種農藥的英文通用名;
——將苯噻酰草胺、滅銹胺和代森銨的限量值由臨時限量修改為正式限量;
——對規范性附錄 A 進行了修訂,增加了干制蔬菜等 3 種食品名稱,修改 1 項作物名稱;
——增加了規范性附錄 B《豁免制定食品中最大殘留限量標準的農藥名單》。
日期:2017-01-20
——對原標準中吡草醚、氟唑磺隆、甲咪唑煙酸、氟吡菌胺、克百威、三唑酮和三唑醇等7 種農藥殘留物定義,敵草快等 5 種農藥每日允許攝入量等信息進行了核實修訂;
——增加了 2,4-滴異辛酯等 46 種農藥;
——增加了 490 項農藥最大殘留限量標準;
——增加 11 項檢測方法標準,刪除 10 項檢測方法標準,變更 28 項檢測方法標準;
——修改了丙環唑等 8 種農藥的英文通用名;
——將苯噻酰草胺、滅銹胺和代森銨的限量值由臨時限量修改為正式限量;
——對規范性附錄 A 進行了修訂,增加了干制蔬菜等 3 種食品名稱,修改 1 項作物名稱;
——增加了規范性附錄 B《豁免制定食品中最大殘留限量標準的農藥名單》。
日期:2017-0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