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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新一期食品抽檢結果出爐 多數不合格產品為飲用水

   2017-10-26 食品伙伴網沐夕430
核心提示:   10月25日,安徽省食藥監局公布新一期食品抽檢結果,在抽檢的5類225批次樣品中,不合格樣品有4批次,其中3批次為飲用水,1批
    10月25日,安徽省食藥監局公布新一期食品抽檢結果,在抽檢的5類225批次樣品中,不合格樣品有4批次,其中3批次為飲用水,1批次為芝麻油。 
  公告顯示,3批次不合格飲用水分別為:利辛縣陸師傅清清水廠生產的陸師傅飲用純凈水(生產日期/批號:2017/7/19)、南陵縣皖南飲品廠生產的云嶺山泉包裝飲用水(生產日期/批號:2017/8/3)均檢出銅綠假單胞菌;南陵縣康爾樂純凈水廠生產的蕪湖康樂優質飲用水(生產日期/批號:2017/8/2)檢出大腸菌群。
 
  依據《GB 19298-2014 包裝飲用水》的規定,包裝飲用水中大腸菌群、銅綠假單胞菌在5次抽樣中均不得檢出。
 
  另外,宣城市徽芝園特色食品商店經銷的安徽康平油脂有限公司生產的木榨芝麻油(生產日期/批號:2017/6/23)檢出酸值(KOH)2.9mg/g,標準規定為≤2mg/g。
 
  酸價(酸值)主要反映食品中的油脂酸敗的程度。《GB/T 8233-2008 芝麻油》中規定,一級芝麻香油(包括小磨香油)中酸價應不超過2mg/g,二級應不超過4mg/g;一級成品芝麻油中酸價應不超過0.60mg/g,二級成品芝麻油中酸價應不超過3.0mg/g;芝麻原油中酸價應不超過4.0mg/g。
 
  安徽省食藥監局分析稱,造成酸價(酸值)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有:原料采購上把關不嚴,如原料水分過高,會加速油脂的酸敗;生產工藝不達標,如植物油精煉不到位或未精煉;產品儲藏條件不當,特別是在夏季,受氣候環境影響因素更大,易導致食品中脂肪的氧化酸敗。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生產經營企業所在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應依法進行調查處理,查明不合格產品的批次、數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相關報道:安徽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公布2017年第42期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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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7-10-26
 
地區: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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