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食品網

注意!廣東這批次豆沙粽檢出不符合商業無菌要求

   2018-06-12 食品伙伴網沐夕989
核心提示:   端午節前,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開展了對節令性食品(粽子)的監督抽檢工作,共抽檢粽子130批次,1批次豆沙粽檢出不符
    端午節前,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開展了對節令性食品(粽子)的監督抽檢工作,共抽檢粽子130批次,1批次豆沙粽檢出不符合商業無菌要求。 
  本次專項重點抽檢經營單位,覆蓋生產、流通及餐飲等環節,流通環節包括超市、商場、小食雜店等,餐飲環節主要為各種大中小型餐館等。共抽檢被抽樣單位64家,抽檢區域包括廣州、珠海、深圳、汕頭、佛山、惠州、汕尾、東莞、中山、江門、肇慶、清遠、潮州等13個地市,涉及生產企業63家。
 
  不合格粽子為端州區皇中皇裹蒸粽經銷部銷售的標示為肇慶市皇中皇裹蒸粽有限公司2018年4月19日生產、規格為400克(100克×4)/袋 的枧水豆沙粽 真空包裝(熟制),商業無菌檢驗結果為非商業無菌,不符合商業無菌要求。
 
  商業無菌指產品經過適度的殺菌后,不含有致病性微生物,也不含有在常溫下能在其中繁殖的非致病性微生物的狀態。《粽子》(SB/T 10377-2004)和產品明示質量標準中規定真空包裝類粽子微生物指標應符合罐頭食品商業無菌要求。
 
  該項目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產品殺菌處理不夠徹底,引起有部分致病微生物殘留,或者產品存儲、運輸條件控制不當引起被致病微生物污染。商業無菌不合格可能會引起食品腐敗變質,破壞食品的色、香、味,影響人體的身體健康。
 
  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要求相關市(區)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及時對不合格食品及其生產經營者進行調查處理,責令企業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并分析原因進行整改;并要求經營單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并依法予以查處。以此督促企業履行法定義務,并將相關情況記入食品生產經營者食品安全信用檔案。

      相關報道: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2018年第20期食品(節令性食品)監督抽檢信息的通告

      本文由食品伙伴網食品資訊中心編輯,供網友參考,歡迎轉載,轉載請注明出處!有任何疑問,請聯系news@foodmate.net。



日期:2018-06-12
 
地區: 廣東
反對 0舉報 0 收藏 0 打賞 0評論 0
 
更多>同類資訊
推薦圖文
推薦資訊
點擊排行
 
鹽池灘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