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級以上市食品藥品監管局、教育局,深圳市市場監管局,順德區教育局、市場安全監管局,各高等學校,省屬中職學校: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2011年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國辦發〔2011〕12號)和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關于印發2011年餐飲服務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實施方案的通知》(國食藥監食〔2011〕180號)部署,結合貫徹落實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辦公室、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學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食藥監辦食〔2011〕135號)要求,為切實加強我省學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省食品藥品監管局、教育廳決定自8月25日至9月25日在全省范圍內開展為期一個月的學校食堂食品安全專項檢查工作?,F就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的重要性
全省各類學校即將開學,為確保廣大師生飲食安全,防止學校集體食物中毒事故發生,各地餐飲服務監管部門、教育行政部門要進一步提高認識,采取有力措施,切實加強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要督促尚未建立學校食品安全校長負責制或責任追究制度不健全的學校全面落實食品安全責任。
二、督促學校食堂開展自查自糾
開學前,各級餐飲服務監管部門、教育行政部門要督促學校食品安全責任人對學校食堂食品安全開展自查自糾,重點查找食品加工就餐場所環境衛生、從業人員健康管理、食品原料采購索證索票管理、餐具清洗消毒、食品加工制作、食品添加劑使用和食品留樣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并積極落實整改,確保采購、加工、供應、貯存等關鍵環節安全可控。9月10日前,各學校將自查自糾情況分別報送屬地的縣(市、區)餐飲服務監管部門、教育行政部門,匯總后逐級上報。
三、加強監督指導
各級餐飲服務監管部門要把學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列為近期工作重點,結合學校食堂自查自糾情況,聯合教育行政部門重點對轄區內供餐人數多的食堂、承包經營食堂、外購訂餐學校以及農村學校食堂進行全面排查。對排查中發現存在較大食品安全風險以及各方面條件較差的、問題突出的學校食堂,要指導督促其認真落實整改;對未辦理許可證經營的,要嚴格依法進行處理。教育行政部門對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不到位的責任人依法追究行政責任。
四、加強宣傳培訓
各級要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食品安全進校園活動,宣傳普及食品安全常識,增強廣大師生的食品安全防范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餐飲服務監管部門應聯合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將轄區內學校食堂作為落實《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管理員的管理辦法》的首批單位,督促學校食堂管理人員參加全省統一的食品安全管理員培訓及考核,取得證書上崗,有效加強單位的食品安全管理。教育行政部門應將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員配備情況、履行職責情況列為對學校檢查評估的重要內容。
請各地級以上市餐飲服務監管部門、教育行政部門嚴格按照時限要求分別向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教育廳上報工作信息。8月30日前上報食藥監辦食〔2011〕135號附件3、附件4;9月30日前上報專項檢查工作總結。省食品藥品監管局、教育廳將在第四季度聯合組織對部分地區開展督查。
省食品藥品監管局聯系人及電話:李曉玲,020-37886068,37885912(傳真);
省教育廳聯系人及電話:劉卓,020-37627197,37626946(傳真)。
附件:關于開展學校食堂食品安全專項檢查的通知.pdf
二○一一年八月十八日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2011年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國辦發〔2011〕12號)和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關于印發2011年餐飲服務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實施方案的通知》(國食藥監食〔2011〕180號)部署,結合貫徹落實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辦公室、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學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食藥監辦食〔2011〕135號)要求,為切實加強我省學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省食品藥品監管局、教育廳決定自8月25日至9月25日在全省范圍內開展為期一個月的學校食堂食品安全專項檢查工作?,F就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的重要性
全省各類學校即將開學,為確保廣大師生飲食安全,防止學校集體食物中毒事故發生,各地餐飲服務監管部門、教育行政部門要進一步提高認識,采取有力措施,切實加強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要督促尚未建立學校食品安全校長負責制或責任追究制度不健全的學校全面落實食品安全責任。
二、督促學校食堂開展自查自糾
開學前,各級餐飲服務監管部門、教育行政部門要督促學校食品安全責任人對學校食堂食品安全開展自查自糾,重點查找食品加工就餐場所環境衛生、從業人員健康管理、食品原料采購索證索票管理、餐具清洗消毒、食品加工制作、食品添加劑使用和食品留樣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并積極落實整改,確保采購、加工、供應、貯存等關鍵環節安全可控。9月10日前,各學校將自查自糾情況分別報送屬地的縣(市、區)餐飲服務監管部門、教育行政部門,匯總后逐級上報。
三、加強監督指導
各級餐飲服務監管部門要把學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列為近期工作重點,結合學校食堂自查自糾情況,聯合教育行政部門重點對轄區內供餐人數多的食堂、承包經營食堂、外購訂餐學校以及農村學校食堂進行全面排查。對排查中發現存在較大食品安全風險以及各方面條件較差的、問題突出的學校食堂,要指導督促其認真落實整改;對未辦理許可證經營的,要嚴格依法進行處理。教育行政部門對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不到位的責任人依法追究行政責任。
四、加強宣傳培訓
各級要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食品安全進校園活動,宣傳普及食品安全常識,增強廣大師生的食品安全防范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餐飲服務監管部門應聯合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將轄區內學校食堂作為落實《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管理員的管理辦法》的首批單位,督促學校食堂管理人員參加全省統一的食品安全管理員培訓及考核,取得證書上崗,有效加強單位的食品安全管理。教育行政部門應將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員配備情況、履行職責情況列為對學校檢查評估的重要內容。
請各地級以上市餐飲服務監管部門、教育行政部門嚴格按照時限要求分別向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教育廳上報工作信息。8月30日前上報食藥監辦食〔2011〕135號附件3、附件4;9月30日前上報專項檢查工作總結。省食品藥品監管局、教育廳將在第四季度聯合組織對部分地區開展督查。
省食品藥品監管局聯系人及電話:李曉玲,020-37886068,37885912(傳真);
省教育廳聯系人及電話:劉卓,020-37627197,37626946(傳真)。
附件:關于開展學校食堂食品安全專項檢查的通知.pdf
二○一一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