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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塘沽區環境保護局關于加強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廢棄食用油脂管理的通知(塘環保〔2003〕44號)

   2012-05-29 709
核心提示:  各有關單位:  為加強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廢棄食用油脂的監督管理,防止食品和環境的污染,保障人體健康,保護和改善環境,進
   各有關單位: 
  為加強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廢棄食用油脂的監督管理,防止食品和環境的污染,保障人體健康,保護和改善環境,進一步規范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廢棄食用油脂的收集、處理、貯存、加工等活動,國家衛生部、工商總局、環保總局和建設部聯合制定了《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廢棄食用油脂管理的規定》,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為加強我區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廢棄食用油脂的監督管理,根據《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廢棄食用油脂管理的規定》的有關要求,我區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必須安裝油水分離器或者隔油池,具體要求如下:
 
  一、各食品生產經營單位要按照《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廢棄食用油脂管理的規定》第四條要求,安裝使用油水分離器或者隔油池,全市統一安裝標注“廢棄油脂專用”字樣標牌,統一編號,登記管理,接受群眾監督和執法部門檢查。
 
  二、已安裝的油水分離器或者隔油池并檢查合格的食品生產經營單位,統一發放標牌,未達標的要進行限期整改。
 
  三、新開業和變更營業范圍的食品生產經營單位應及時辦理變更手續,并按照規定安裝使用油水分離器或者隔油池。
 
  四、生產、安裝的油水分離器或者隔油池和回收加工廢棄油脂的單位必須經區環保局污染防治科認證,對廢棄油脂要按有關規定處理。
 
  五、環保部門將加強對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廢棄油脂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依法查處排放廢棄油脂或含過量油脂廢水的行為。
 
  特此通知
 
  附件:《   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廢棄食用油脂管理的規定
 
  二OO三年六月二十四日


 
地區: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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