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食品網

撫順縣糧食應急供應實施方案(撫縣政辦發〔2010〕26號)

   2011-04-16 369
核心提示:  為提高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處置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突發公共事件及造成的損害,確保我縣因突發公共事件區域

  為提高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處置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突發公共事件及造成的損害,確保我縣因突發公共事件區域性糧食供應緊張時糧食市場穩定和社會安定,按照省、市政府關于保證糧油市場供應和價格穩定工作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應急供應原則

  (一)糧食應急供應工作實行縣政府統一領導下的分級、分部門負責制。

  (二)糧食應急供應堅持預防和應急相結合、常備不懈、反應及時、措施果斷的原則。

  (三)糧食應急供應以經濟調節手段為主,特殊情況下,依據《糧食流通管理條例》和縣政府的指令采取必要的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

  (四)堅持以人為本、減少危害的原則,切實履行政府的社會管理和公共職務職能,維護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

  二、應急供應組織

  (一)成立縣政府糧食應急供應領導小組,負責領導和組織全縣糧食應急供應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糧食局。領導小組組成如下:

  組    長:趙  輝   縣政府副縣長

  副 組 長:富偉光   縣糧食局局長

  成員單位:縣委宣傳部、縣公安局、縣民政局、縣財政局、縣交通局、縣工商局、縣質監局、縣物價局、縣農電局等有關部門

  (二)應急領導小組職責

  1.根據糧食市場供求狀況,判斷糧食供應預警狀態,提請縣政府啟動和終止應急供應行動。

  2.組織各鄉鎮、各有關部門開展糧食應急供應工作。

  3.及時向縣委、縣政府及有關部門報告事態變化情況,及時向社會公布相關信息。

  4.根據實際情況適時向省、市以及其他部門請求支援和幫助。

  (三)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

  1.監測糧食市場供應變化動態,向應急領導小組提出應急行動意見。

  2.組織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做好預案啟動后的實施工作。

  3.掌握應急供應工作進度,及時向縣委、縣政府及應急領導小組報告糧食購銷調存及市場價格情況。

  4.向應急領導小組提出對實施預案單位和個人的獎懲意見。

  5.協同有關部門核實實施預案的各項費用開支。

  6.負責應急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及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各成員單位職責

  1.糧食部門:負責所有糧食經營企業收購、批發、銷售和庫存數量的統計,加強對糧食經營者購銷活動以及執行國家糧食統計制度情況的監督檢查;會同有關部門對糧食市場價格情況進行監測,及時收集掌握全省及國內外糧食供求信息,分析預測市場供求走勢,向縣政府及應急領導小組提出預警意見;負責組織實施應急糧食采購、加工、調撥和銷售;負責向縣政府和應急領導小組報告糧食供應事態并提出動用儲備糧或申請動用上級儲備糧意見。

  2.宣傳部門:負責協調新聞單位及時、準確報道糧食供求信息,引導輿論正面、適度宣傳。

  3.農電部門:負責電力調度,保證糧食加工優先需要。

  4.交通部門:負責保障糧食運輸通暢。

  5.公安部門:負責維護糧食供應場所治安秩序,防范因糧食供應緊張引發群體性治安事件和社會騷亂,打擊破壞糧食市場秩序和哄搶糧食等違法犯罪行為,負責運力調度,必要時控制糧源外流。

  6.財政部門:負責籌措撥付糧食應急供應所需資金。

  7.民政部門:負責確定救濟對象,會同有關部門對受災群眾實施基本口糧供應。

  8.工商部門:負責維護糧食市場秩序,依法查處借機囤積居奇、欺行霸市、無照經營等擾亂糧食市場經營秩序行為。

  9.物價部門:負責糧食市場價格監測和督查,及時掌握糧食市場價格動態,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差價管理、銷售最高限價等價格干預措施,依法查處價格違法行為。

  10.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負責應急時期糧食質量監測,防止假冒偽劣、有毒有害糧食商品流入市場。

  三、應急供應保障

  1.按突發公共事件區域2萬人口,保證10天基本糧食供應量,每人每天需大米0.5公斤計算,安排儲備大米100噸。

  按照目前市場價格,大米2.2元/市斤計算,應急儲備100噸大米需資金44萬余元(需由縣政府解決)。儲存地點擬設在石文糧庫。

  2.為保障應急供應所需,指定縣域內企業豐沃米業(日加工大米能力80噸)和安家稻谷加工廠(日加工能力大米20噸)為應急加工點。在糧食供應緊張或其它特殊情況下,按縣糧食應急供應領導小組要求承擔糧食加工任務。

  四、應急供應預警

  1.以我縣糧食行政管理部門為核心,以各鄉鎮糧食市場為網點,建立起糧油市場信息“監測網絡”,在市場出現較大波動時,對本地區的糧油市場形勢進行分析,加大監測力度,建立信息日報制度,為政府宏觀決策提供依據。

  2.應急預警

  根據預防為主,應對及時原則,設立三級預警機制:

  三級預警:糧食價格一周內持續上漲30%,居民集中購買,糧食日供量連續兩天超過正常日供量一倍以上。

  二級預警:糧食價格一周內持續上漲50%,居民集中購買,糧食日供量連續兩天超過正常日供量二倍以上。

  一級預警:糧食價格一周內持續上漲100%,居民出現恐慌,糧食日供量連續兩天超過正常日供量四倍以上,部分網點、地區出現脫銷。

  五、應急供應措施

  (一)進入三級預警狀態時,采取如下措施:

  1.加大市場監測力度。密切關注、分析糧食市場供應動態,及時向縣應急領導小組反饋市場供應及價格情況。

  2.做好輿論宣傳引導。以縣應急領導小組或有關部門名義,召開新聞發布會,或以電視、廣播講話等形式,及時向社會公布有關政策措施及市場監測情況,防止信息誤傳、謠言誤導。

  3.增加供應糧食數量。啟動應急供應、加工系統,增加市場投入量,并組織糧食經營企業積極外采糧食,保證供給。

  (二)進入二級預警狀態時,除采取三級預警狀態應急措施外,還應采取以下措施:

  1.實行部分地區重點監控。隨時通報糧食庫存、銷售價格等變化情況,以便及時采取應對措施。

  2.運用儲備糧平抑市場糧價。組織好糧食調運與加工,及時增設供應網點,敞開供應。

  3.對糧食市場進行監督檢查。對重點地區應急行動進行現場檢查、監督、指導,要按照應急領導小組下達的指令,迅速落實應急措施。

  (三)進入一級預警狀態時,除采取二級預警狀態應急措施外,可視情況采取以下措施:

  1.控制糧源外流。對本區域供應緊張的糧食品種,經銷單位一律不得銷往外埠。

  2.組織外采糧源。對庫存急劇下降,難以保證供應的糧食品種,組成專門采購小組,前往產地采購發運。

  3.實行價格干預。根據《糧食流通管理條例》和有關規定,由應急辦牽頭,會同工商、物價等有關部門實行最高限價和進銷差價管理。

  4.定點限量供應。根據供需狀況,確定居民定量供應的范圍和標準,由縣應急領導小組指定的應急銷售點憑證按政府規定價格供應。

  5.臨時管制市場。遇突發事件或供求危機時,由應急領導小組批準,臨時關閉糧食市場,停止批發、零售交易,強行征購征用社會現有糧食資源,統一供應。

  六、應急行動終止后的有關工作

  1.及時進行總結、評估,對實施應急預案中發現的問題,提出改進措施,進一步完善糧食應急機制。

  2.在半年內按原計劃規模及時補充已動用的各級儲備糧油。

  3.做好善后相關處理工作,對經審定的支出及時兌付、結算。



 
地區: 遼寧
反對 0舉報 0 收藏 0 打賞 0
 
更多>同類法規
 
鹽池灘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