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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高標準農田建設打造全國重要糧食生產核心區的實施意見 (省政府文件豫政辦〔2020〕14號)

   2020-05-13 710
核心提示:各省轄市人民政府、濟源示范區管委會、各省直管縣(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切實加強高
各省轄市人民政府、濟源示范區管委會、各省直管縣(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關部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切實加強高標準農田建設提升國家糧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見》(國辦發〔2019〕50號),加快推進我省高標準農田建設,打造全國重要的糧食生產核心區,保障國家糧食安全,經省政府同意,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請認真貫徹落實。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全面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視察河南重要講話精神,切實扛穩糧食安全重任,牢牢抓住糧食這個核心競爭力,大力推進高標準農田建設,打造全國重要的糧食生產核心區,在確保國家糧食安全方面展現新擔當新作為。
 
    (二)建設原則。
 
    1.科學規劃,合理選區。突出糧食和重要農產品優勢區,科學規劃重點區域。高標準農田項目選區要避免與交通和城鎮發展等規劃沖突。
 
    2.因地制宜,突出重點。按照“缺什么補什么”的原則,突出建設重點,改善農田基礎設施薄弱環節。配套完善灌排設施,提高抗災減災能力。
 
    3.突出實效,便民使用。從農業農村實際出發,確保田間基礎設施工程設施堅固耐用;工程建設要注重實效,方便群眾使用。
 
    4.嚴格管護,良田糧用。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系,強化用途管控,實行最嚴格保護措施。建立健全激勵和約束機制,支持高標準農田主要用于糧食生產。
 
    5.政府主導,多方參與。切實落實政府責任,持續加大資金投入,積極引導社會力量參與建設。鼓勵農民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自主籌資投勞,參與農田建設和運營管理。
 
    (三)任務目標。到2025年,建成8000萬畝高標準農田,提升2000萬畝以上,穩定保障650億公斤以上糧食產能;到2035年,通過持續改造提升,我省高標準農田保有量進一步增加,不斷夯實糧食安全保障基礎。
 
    二、加強項目集中統一管理
 
    (一)統一規劃布局。修編省、市、縣級高標準農田建設規劃,縣級要把建設任務細化落實到項目和地塊。優先在糧食生產功能區、重要農產品生產保護區和產糧大縣,以及農田基礎條件好的地方建設高標準農田;項目選區要與交通和城鎮發展等規劃銜接,避開規劃建設的交通干線和重點項目。建立農田信息監測機制,建設全省高標準農田大數據庫。(省農業農村廳、發展改革委、財政廳、自然資源廳、水利廳和市、縣級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統一建設標準。分區域研究編制我省高標準農田地方標準。進一步完善高標準農田建設內容,統一規范工程建設、科技服務和建后管護等。綜合考慮農業農村發展要求、市場價格變化等因素,適時調整建設內容和投資標準。在確保完成新建高標準農田建設任務的基礎上,對評估認定為基本符合及以下等級的已建項目區進行改造提升。(省農業農村廳、發展改革委、財政廳、水利廳和市、縣級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統一組織實施。省級層面統籌整合各渠道農田建設資金。規范項目前期準備、申報審批、招標投標、工程施工和監理、竣工驗收、監督檢查、移交管護等工作,實現項目集中統一高效管理。充分調動農民參與高標準農田建設積極性。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設高標準農田,規范有序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省農業農村廳、發展改革委、財政廳、水利廳、電力公司和市、縣級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統一驗收考核。建立“定期調度、分析研判、通報約談、獎優罰劣”的任務落實機制,確保年度建設任務如期保質保量完成。按照糧食安全市長(縣長)責任制考核要求,進一步完善高標準農田建設評價制度。強化評價結果運用,對任務完成好的按規定予以獎勵,對未完成任務或任務完成差的給予相應處罰。嚴格按程序開展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和評價,在驗收合格的項目區設立統一規范的公示標牌和標志標識,接受社會監督。(省農業農村廳、財政廳、糧食和儲備局和市、縣級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統一上圖入庫。全面采集高標準農田建設歷史數據,把全省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立項、實施、驗收、使用等各階段相關信息上圖入庫,做好我省全國農田建設“一張圖”和監管系統建設有關工作。新建成的高標準農田要在項目竣工驗收合格后完成上圖入庫,實現有據可查、全程監控、精準管理、資源共享。(省農業農村廳、發展改革委、自然資源廳、水利廳和市、縣級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建立穩定的資金投入機制
 
    (一)加大財政投入。建立健全高標準農田建設投入穩定增長機制。積極爭取國家加大對我省高標準農田建設的政策和資金支持力度;優化省、市、縣級政府財政支出結構,將高標準農田建設作為重點事項,根據高標準農田建設任務、標準和成本,保障財政資金投入。加大土地出讓收入對高標準農田建設的支持力度。省、市、縣級財政要按規定及時落實支出責任,足額保障負擔的建設資金;省級財政承擔地方財政投入的主要支出責任。高標準農田項目建設資金地方財政負擔部分按照省、市、縣三級6∶2∶2的比例分擔,財政直管縣(市)中省轄市負擔部分由省級承擔。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加大投入力度,提高建設標準,打造示范項目。電力部門因建設、接收高標準農田項目區輸配電設施增加的建設、改造、折舊和運維等費用,可在輸配電核價中統籌解決。(省財政廳、發展改革委、農業農村廳、電力公司和市、縣級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拓寬投融資渠道。發揮政府投入引導和撬動作用,采取投資補助、以獎代補、財政貼息、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等方式支持高標準農田建設。積極引導金融和社會資本投入高標準農田建設。繼續深化蘭考縣普惠金融改革試驗區探索實踐,在全省復制推廣普惠金融“蘭考模式”。在嚴格規范政府債務管理的同時,鼓勵開發性、政策性金融機構結合職能定位和業務范圍支持高標準農田建設,引導商業金融機構加大信貸投放力度,優化信貸資源配置,提升金融支持精準度。完善政銀擔合作機制,加強與信貸擔保等政策銜接。支持符合條件的地方使用政府專項債券建設高標準農田。有條件的地方在債券發行完成前,對預算已安排債券資金的項目可先行調度庫款開展建設,債券發行后及時歸墊。鼓勵保險機構開發針對高標準農田建設和管護的農業保險產品。加強國際合作與交流,探索利用國外貸款建設高標準農田。(人行鄭州中心支行、河南銀保監局、省農業農村廳、財政廳和市、縣級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完善新增耕地指標調劑收益使用機制。堅持把高標準農田建設作為補充耕地的重要途徑。優化完善高標準農田建設新增耕地和新增產能的核定流程、辦法。自然資源部門和農業農村部門要共同做好新增耕地指標核定工作。通過建設高標準農田新增的耕地經核定后,及時納入補充耕地指標庫,在滿足本區域耕地占補平衡需求的情況下,可用于跨區域耕地占補平衡調劑。按照“取之于農、用之于農”的要求,加強新增耕地指標跨區域調劑統籌和收益調節分配,拓寬高標準農田建設資金投入渠道。土地指標跨省域調劑收益要按規定用于增加高標準農田建設投入。各地要將省域內高標準農田建設新增耕地指標調劑收益優先用于高標準農田建設再投入和債券償還、貼息等。(省自然資源廳、農業農村廳、財政廳和市、縣級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開展示范創建
 
    (一)開展高效節水灌溉示范創建。完善高效節水灌溉工程,加大投入力度,打造一批高效節水灌溉示范區。結合示范區創建,規劃建設氣象、墑情、病蟲害遠程監測等信息化、智能化現代農業設施,完善提升農經、農技、農機和倉儲、物流等服務功能。指導各地拓寬示范創建資金渠道、彌補資金缺口,研究確定重點建設內容和建設標準。(省農業農村廳、財政廳、發展改革委和市、縣級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開展綠色農田建設示范。推動耕地質量保護提升、生態涵養、農業面源污染防治和田園生態改善有機融合,提升高標準農田生態功能。在潛力大、基礎條件好、積極性高的地方,推進高標準農田建設整縣示范工作。(省農業農村廳、生態環境廳、財政廳和市、縣級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構建建管并重的長效機制
 
    (一)健全工程管護機制。將高標準農田工程設施運行管護擺到與建設同等重要的位置。結合農村集體產權制度和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建立健全管護機制,明確管護主體,落實管護責任。全面排查已建成項目區輸配電問題,分階段解決歷史遺留問題。強化工程管護監督考核,保障農田工程設施長效運行。(省農業農村廳、發展改革委、水利廳、電力公司和市、縣級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拓寬管護經費來源渠道。安排一定比例的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收益及新增耕地指標交易資金,用于高標準農田工程設施管護。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結轉結余資金按規定可優先用于工程設施管護等。村級組織可通過提取公益金、村民“一事一議”等籌措管護資金。建立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管護經費合理保障機制,多渠道籌措管護經費。(省農業農村廳、財政廳、自然資源廳和市、縣級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落實政府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直接負責的責任制,加強規劃實施、任務落實、資金保障、監督評價和運營管護等工作。農業農村部門要全面履行高標準農田建設集中統一管理職責,發展改革、財政、自然資源、水利、人行、銀保監、電力等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密切配合,做好規劃指導、資金投入、新增耕地核定和交易、水資源利用和管理、金融支持等工作,協同推進高標準農田建設。(省農業農村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自然資源廳、水利廳、人行鄭州中心支行、河南銀保監局、省電力公司和市、縣級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強化基礎支撐。推進高標準農田建設法治建設。加強高標準農田建設管理和技術服務體系隊伍建設,重點配強縣、鄉兩級工作力量,做到與當地高標準農田建設任務相適應。圍繞高標準農田建設關鍵技術問題,開展科學研究和技術研發。加大產學研合作力度,推動科技創新與成果轉化。加強行業管理服務,定期開展相關技術培訓,提升高標準農田建設管理水平。(省農業農村廳、發展改革委、科技廳、財政廳、水利廳和市、縣級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嚴格保護利用。要將建成的高標準農田劃為永久基本農田,實行特殊保護,防止“非農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損毀、擅自占用或改變用途。嚴格耕地占用審批,引導建設單位不占或少占耕地尤其是優質耕地。經依法批準占用高標準農田的,要及時補充確保高標準農田數量不減少、質量不降低。對水毀等自然損毀的高標準農田,要按規定納入年度建設任務,及時進行修復或補充。落實糧食主產區利益補償機制和種糧激勵政策,引導高標準農田集中用于重要農產品特別是糧食生產。實行用地養地相結合,加強后續培肥,防止地力下降。嚴禁將不達標污水排入農田,嚴禁將生活垃圾、工業廢棄物等傾倒、堆存到農田。(省農業農村廳、自然資源廳、發展改革委、財政廳、生態環境廳和市、縣級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加強風險防控。嚴肅工作紀律,切實防范高標準農田建設管理風險。加強高標準農田建設資金全過程績效管理。加強工作指導,對發現的問題及時督促整改。嚴格跟蹤問責,對履職不力、監管不嚴、失職瀆職的,依法依規追究有關人員責任。(省農業農村廳、發展改革委、財政廳和市、縣級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0年5月1日


 
地區: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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