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近日發布了《重慶市糧食安全保障條例(征求意見稿)》,旨在廣泛征求社會各界的意見和建議,以提高立法質量。該條例草案涵蓋了糧食生產、儲備、流通、加工、應急、節約及監督管理等多個方面,體現了對糧食安全的全面保障。
總則部分明確了條例的立法目的、適用范圍和基本原則。條例強調了政府在糧食安全保障中的主導作用,提出了“藏糧于地、藏糧于技”的策略,并要求各級政府將糧食安全保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
耕地保護章節規定了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要求確保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的總量不減少、質量不降低。同時,強調了耕地用途管控和占用耕地補償制度,保障耕地的合理利用和保護。
糧食生產章節則關注于糧食生產規劃、種子保護、耕種管理等方面。條例提倡科學種植、合理使用農業投入品,并強調了農業自然災害和生物災害的預防措施。
糧食儲備章節規定了地方政府糧食儲備的建立和管理,明確了儲備規模、品種結構和總體布局方案。同時,對承儲企業的責任和義務進行了詳細規定,確保儲備糧食的安全和質量。
糧食流通章節強調了政府在糧食市場管理中的責任,要求保障糧食市場的穩定和有序。條例還規定了糧食經營臺賬的建立和管理,以及政策性收儲和調控措施。
糧食加工章節鼓勵和引導糧食加工業的發展,強調科學布局和優化糧食加工結構。條例要求糧食加工經營者遵守國家標準,提高糧食加工利用率。
糧食應急章節建立了糧食應急管理體制,規定了應急處置措施和糧食應急預案的制定和執行。條例要求各級政府加強糧食應急體系建設,確保應急狀態下的糧食供應。
糧食節約章節則強調了糧食節約的重要性,規定了政府、部門、糧食生產者、經營者和食品生產經營者的節約義務。條例倡導全社會形成節約糧食的良好風尚。
監督管理章節規定了糧食安全責任制考核、監管信息共享機制、協調機制等,確保糧食安全監管的有效性。
法律責任章節明確了違反條例規定的行為的法律責任,包括政府和部門的責任、糧食經營者的責任等。
最后,附則部分對糧食的定義和條例的生效時間進行了規定。
重慶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呼吁社會各界在2024年8月9日前通過電子郵件、傳真或郵寄方式提出意見和建議,共同推動糧食安全保障工作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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