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政府、中省直有關單位:
8月4日,黎巴嫩貝魯特港區儲存硝酸銨的倉庫發生爆炸,目前已造成至少130人死亡,超5000人受傷,數十人失蹤。近期,湖北仙桃、福建龍巖、浙江紹興和溫嶺、遼寧阜新等地接連發生爆炸火災事故,造成大量人員傷亡。特別是8月4日,我省哈爾濱市道里區玉手食品有限公司倉庫發生坍塌事故,造成9人死亡。事故發生后,國務委員王勇,國務院安委會副主任、應急管理部黨委書記黃明,省委書記張慶偉,省長王文濤,省委常委、常務副省長李海濤等領導同志分別作出批示,對事故搶險救援、查明原因、嚴肅追責和強化防范工作提出要求。為深刻吸取近期國內外事故教訓,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領導同志批示精神,切實做好全省安全生產工作,現提出如下要求:
一、清醒認識當前安全生產形勢,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
當前,高溫、雷暴等極端天氣較多,危險化學品儲存等環節火災、爆炸事故易發;建筑施工密度高,房屋、路橋等工程項目事故風險增多;全省疫情防控持續向好,各類企業全面復工復產; 時值夏季旅游黃金期,人流車流物流增加,各類安全風險增大,全省安全生產形勢十分嚴峻復雜。各地、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認清形勢,以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為引領,強化安全紅線意識,堅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嚴格落實屬地管理、部門監管和企業主體責任,切實把安全責任抓在手上、扛在肩上,正確處理疫情防控、復工復產和安全生產的關系;要認真吸取各類事故教訓,分析研判本地、本行業領域特點,結合正在開展的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四大”行動等重點工作,加強重點地區、重點領域和重點企業監督檢查,抓緊摸排查清重大風險隱患,集中力量全面整改,堅決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各地、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認真梳理近5年來各類事故情況,組織開展事故整改措施落實情況“回頭看”,省、市、縣三級分別對照重大、較大、一般事故調查報告提出的整改措施,逐條評估事故調查報告提出的整改措施落實是否到位,既要注重解決事故調查報告提出的具體問題,更要推動解決長期存在的老大難問題,切實從根本上消除事故隱患。
二、立即開展危險化學品儲存場所專項檢查,全面消除安全風險隱患
各地、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按照《全省危險化學品儲存場所安全專項檢查治理工作方案》(見附件)部署,立即組織全面排查轄區硝酸銨等爆炸危險性化學品生產儲存使用情況。應急管理部門要督促有關生產、經營企業落實儲存環節降溫、通風、遠離火種等措施,嚴禁超量、超品種儲存和相互禁忌物質混放混存,確保冷卻噴淋、監測報警、消防系統等裝置設施完好有效。加強暑期、汛期安全風險隱患排查,完善應急預案,強化應急演練,確保安全生產。交通運輸、鐵路、民航、海關等部門要組織對所有涉及危化品的倉庫、堆場等進行排查,依法處罰安全條件不合格、超量儲存、違規混存等行為,并責令限期整改到位。工信、公安和市場監管等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組織查處非法生產、儲存、使用硝酸銨等民用爆炸物品行為,落實銷售、購買許可審批和流向信息登記制度。生態環境部門要深入開展危險廢物安全排查,切實落實安全防范措施。各地區要對所有硝酸銨等爆炸危險物品的儲存場所開展定量風險評估,核定儲存量及周邊安全距離,達不到安全要求的,堅決實施關閉、退出和搬遷改造,嚴防發生事故造成群死群傷。
三、深化建設領域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確保構建筑施工安全
各地、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認真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突出問題導向,加大違反城鄉規劃建設行為打擊力度,深入開展非法占地、違法建設和老舊危房、農村自建房、“住改商”等建筑的排查整治,對違法違規行為實行“零容忍”,堅決遏制增量,有序化解存量,徹底清除安全隱患。要加強對既有建筑改擴建、裝飾裝修、工程加固質量安全監管,對建設單位未履行基本建設程序、施工單位違規承攬工程或不按設計施工方案施工、檢測單位出具虛假檢測鑒定報告等違法行為,要堅決打擊并將違規信息記入信用檔案,納入聯合懲戒。要深化“兩違”源頭治理,全面排查城市老舊建筑安全隱患,壓實建設方、產權人、使用人安全主體責任,強化部門執法銜接,嚴防垮塌事故。要加快治理城區路面坍塌、起重機械倒塌等突出問題,嚴把建筑施工深基坑、高支模等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關,同時要嚴防城市內澇造成安全事故和人員傷亡。
四、加強其他重點行業領域隱患排查,防范遏制各類生產安全事故
要認真落實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各項工作任務,狠抓安全風險隱患排查整治。煤礦要開展炸藥、雷管等礦用爆炸物品安全專項檢查,嚴禁超量存放、違規運輸、野蠻裝卸等問題。同時狠抓瓦斯、透水、頂板和沖擊地壓等災害治理。非煤礦山要鞏固尾礦庫隱患排查治理成果,組織開展尾礦庫隱患問題整改“回頭看”,針對前期檢查發現風險隱患,依法督促企業及時整改,限時“清零”。落實汛期尾礦庫、頭頂庫安全防范措施,堅決遏制因自然災害引發潰壩等生產安全事故。消防要狠抓物流倉儲、商業綜合體、高層建筑、多合一等重點場所火災隱患治理,加強老舊小區消防安全監督檢查。道路交通要加快推進危化品運輸車輛停放場所專項整治,強化“兩客一危一貨”等重點車輛和臨水、臨崖、急彎、陡坡等重點路段安全監管,嚴厲打擊三超一疲勞,非法改裝營運等違法違規行為。農機、漁業、特種設備、鐵路、民航等行業領域也要結合實際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嚴防各類事故發生。
附件:全省危險化學品儲存場所安全專項檢查治理工作方案
黑龍江省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2020年8月10日
全省危險化學品儲存場所安全專項檢查治理工作方案
為深刻吸取黎巴嫩貝魯特重大爆炸事件教訓,全面落實8月5日全國安全生產專題視頻會議精神,按照《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于加強危險化學品儲存等安全防范的通知》(安委辦明電〔2020〕17號)要求,組織實施危險化學品儲存安全專項檢查整治行動,開展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治理整改措施落實情況“回頭看”,確保硝酸銨等爆炸危險性化學品、特別管控危化品生產儲存安全,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理念,深刻吸取事故教訓,以化工企業和化工園區安全風險排查“兩個導則”為抓手,以調研督導和執法檢查為措施,督促企業認真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全面排查涉及硝酸銨、硝基胍、氯酸銨等爆炸危險性化學品企業安全風險,有效治理事故隱患,實施“一企一策”精準監管,堅決防范和遏制危險化學品重特大事故,切實提升危險化學品儲存場所本質安全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
二、檢查治理范圍
涉及生產、儲存、使用硝酸銨、硝基胍、氯酸銨等爆炸危險性化學品的化工和危化品企業、物流倉庫和化工園區以及所有硝酸銨等爆炸危險性物品的儲存場所(含生產、經營、運輸環節的港口、碼頭、罐區、庫場、堆場等)。重點是構成重大危險源且涉及硝酸銨等爆炸品儲存場所,甲類、乙類易燃液體及液化氣體的儲存場所、單獨儲存經營油品或化工品的罐區以及煙花爆竹儲存庫。
三、檢查治理內容
(一)儲存場所未取得合法規劃手續、存在違法建設和經營、未批先建、批小建大、無證經營、超范圍經營證照不全或過期等違法行為及周邊安全防護距離不滿足安全要求的。
(二)未嚴格落實儲存環節降溫、通風、遠離火種等措施;未確保冷卻噴淋、監測報警、消防系統等有關裝置設施完好有效的。
(三)儲存禁止存放的爆炸品、未嚴格遵守《常用化學危險品貯存通則》(GB15603),存在存在超量、超高堆放、超品種儲存、禁忌物混放混存、野蠻裝卸、在庫區內經營分包裝業務等現象的。
(四)未嚴格落實定品定量、有序周轉的精準定置管理規定,未明確每個儲存品種的區域、倉間、庫存量、周轉量,未在儲存場所放置臺賬、手冊、標簽、MSDS、應急預案的。
(五)未對重大危險源定期辨識、評估及備案,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不完善,未建立安全監測監控體系或體系不穩定、不可靠,未及時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隱患,重大危險源管控不到位的。
(六)重大危險源中的毒性氣體、劇毒液體和易燃氣體等重點設施,未設置緊急切斷裝置;涉及毒性氣體、液化氣體、劇毒液體的一級或者二級重大危險源,未配備獨立的安全儀表系統(SIS)的。
(七)安全儀表系統設計、安裝、調試、操作、維護等全生命周期管理及制度不健全、不落實,液位、溫度、壓力等重要運行參數監控系統運行管理不到位,油罐液位超低、超高報警和自動聯鎖設置及運行不完好,有毒物料儲罐、低溫儲罐、壓力球罐進出物料管道和危險化學品長輸管道未設置緊急切斷設施,可燃、有毒氣體泄漏報警系統的配置和運行不完好,可燃、有毒氣體檢測儀報警時,崗位人員未及時到現場確認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等安全儀表系統管理不規范的。
(八)安全生產責任體系“五落實五到位”不落實,未制定和落實安全管理制度的。
(九)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配置不到位,未依法依規對從業人員開展安全教育培訓,從業人員無證上崗,對本崗位涉及的危險化學品安全風險不清楚、不掌握的。
(十)未嚴格執行《油氣罐區防火防爆十條規定》;動火、進入受限空間等特殊作業違反有關國家標準要求,未建立并嚴格落實特殊作業管理制度;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儲罐區未配置避雷、防靜電設施并定期檢修、檢測;儲罐切水、倒罐、裝卸過程中,未安排作業人員在作業現場看護;儲罐超溫、超壓、超液位、管線超流速操作;在儲罐或與儲罐連接的管道內違規添加強氧化劑、易聚合、強腐蝕等可能發生劇烈化學反應的物質;庫房內違反規定混存、混放;泄漏物料不及時處置,現場有“跑、冒、滴、漏”等現象的。
(十一)未審核承包商資質和安全生產業績,未對承包商實施入廠前安全教育,未對承包商作業過程進行現場監督、過程監控,未有效防控作業安全風險等承包商管理不到位的。
(十二)未制定符合實際需求的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并定期開展應急培訓和演練,應急預案未與地方政府有效銜接,應急救援器材、設備、物資配備使用不到位的。
(十三)未落實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措施,對排查出涉及危險化學品安全風險進行持續有效管控的。
(十四)未吸取黎巴嫩貝魯特“8.4”重大爆炸事件教訓,認真開展暑期汛期安全風險隱患排查的。
四、工作分工
各地要對所有硝酸銨等爆炸危險性物品的儲存場所開展定量風險評估,組織有經驗的行家專家深入一線指導服務、明查暗訪,真正深入查具體查。要堅持從源頭抓起,嚴格落實危化品生產、儲存項目聯合審批和從嚴把關要求,科學合理布局危化品生產、儲存企業。
應急管理部門要督促有關生產、經營企業落實儲存環節降溫、通風、遠離火種等措施,嚴禁超量、超品種儲存和相互禁忌物質混放混存,確保有關冷卻噴淋、監測報警、消防系統等裝置設施完好有效。
交通運輸部門和各級海關要組織對所有涉及危化品的港口、庫(堆)場、碼頭進行排查,依法處罰安全條件不合格、超量儲存、違規混存等行為,并責令限期整改到位。
工信、公安和市場監管等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組織查處非法生產、儲存、使用硝酸銨等民用爆炸物品行為,落實銷售、購買許可審批和流向信息登記制度。
生態環境部門要深入開展危險廢物安全排查,切實落實安全防范措施。
五、有關要求
(一)周密部署,統籌推進。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嚴格落實責任,要認真組織有關專業力量,全面摸清涉爆危險化學品儲存場所的底數,建立危險化學品儲存場所及其安全風險的分布檔案。要加強領導,精心組織,超前謀劃,穩步實施,制定具體、可行的時間表和路線圖,分解細化任務,著眼全局、有序推進,形成分工負責、銜接配合、共商共治的工作格局,確保各項工作取得時效。
(二)嚴格執法,壓實責任。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嚴格監管措施,嚴厲打擊非法違法企業,綜合運用通報、約談、警示、曝光等有效措施,加強督促檢查。要采取突擊檢查、明查暗訪、隨機抽查、交叉檢查等多種方式,對涉及危險化學品儲存場所開展執法檢查。依法查處重大事故隱患和嚴重違法違規行為,情節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關閉、吊銷有關證照并責令限期整改到位。
(三)擴大宣傳,及時報送。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充分運用廣播、電視、報刊、微信、微博等媒體,宣傳報道專項檢查整治工作開展情況,積極回應社會關切,營造良好輿論氛圍,對典型違法行為和重大安全隱患公開曝光。要建立舉報獎勵機制,動員企業職工和社會公眾舉報各類事故隱患和違法違規行為。要強化信息報送,指定專人負責聯絡,及時收集、分析、匯總、報告專項整治實施過程中的難點問題。
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將本地區、本行業危險化學品儲存場所及其安全風險的分布檔案(8月20日前)和專項檢查治理工作總結(9月30日前)報省安委辦。
聯系人:呂明澈;聯系電話:0451-87016177;郵箱:hljyjtwhc@163.com。
8月4日,黎巴嫩貝魯特港區儲存硝酸銨的倉庫發生爆炸,目前已造成至少130人死亡,超5000人受傷,數十人失蹤。近期,湖北仙桃、福建龍巖、浙江紹興和溫嶺、遼寧阜新等地接連發生爆炸火災事故,造成大量人員傷亡。特別是8月4日,我省哈爾濱市道里區玉手食品有限公司倉庫發生坍塌事故,造成9人死亡。事故發生后,國務委員王勇,國務院安委會副主任、應急管理部黨委書記黃明,省委書記張慶偉,省長王文濤,省委常委、常務副省長李海濤等領導同志分別作出批示,對事故搶險救援、查明原因、嚴肅追責和強化防范工作提出要求。為深刻吸取近期國內外事故教訓,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領導同志批示精神,切實做好全省安全生產工作,現提出如下要求:
一、清醒認識當前安全生產形勢,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
當前,高溫、雷暴等極端天氣較多,危險化學品儲存等環節火災、爆炸事故易發;建筑施工密度高,房屋、路橋等工程項目事故風險增多;全省疫情防控持續向好,各類企業全面復工復產; 時值夏季旅游黃金期,人流車流物流增加,各類安全風險增大,全省安全生產形勢十分嚴峻復雜。各地、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認清形勢,以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為引領,強化安全紅線意識,堅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嚴格落實屬地管理、部門監管和企業主體責任,切實把安全責任抓在手上、扛在肩上,正確處理疫情防控、復工復產和安全生產的關系;要認真吸取各類事故教訓,分析研判本地、本行業領域特點,結合正在開展的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四大”行動等重點工作,加強重點地區、重點領域和重點企業監督檢查,抓緊摸排查清重大風險隱患,集中力量全面整改,堅決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各地、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認真梳理近5年來各類事故情況,組織開展事故整改措施落實情況“回頭看”,省、市、縣三級分別對照重大、較大、一般事故調查報告提出的整改措施,逐條評估事故調查報告提出的整改措施落實是否到位,既要注重解決事故調查報告提出的具體問題,更要推動解決長期存在的老大難問題,切實從根本上消除事故隱患。
二、立即開展危險化學品儲存場所專項檢查,全面消除安全風險隱患
各地、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按照《全省危險化學品儲存場所安全專項檢查治理工作方案》(見附件)部署,立即組織全面排查轄區硝酸銨等爆炸危險性化學品生產儲存使用情況。應急管理部門要督促有關生產、經營企業落實儲存環節降溫、通風、遠離火種等措施,嚴禁超量、超品種儲存和相互禁忌物質混放混存,確保冷卻噴淋、監測報警、消防系統等裝置設施完好有效。加強暑期、汛期安全風險隱患排查,完善應急預案,強化應急演練,確保安全生產。交通運輸、鐵路、民航、海關等部門要組織對所有涉及危化品的倉庫、堆場等進行排查,依法處罰安全條件不合格、超量儲存、違規混存等行為,并責令限期整改到位。工信、公安和市場監管等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組織查處非法生產、儲存、使用硝酸銨等民用爆炸物品行為,落實銷售、購買許可審批和流向信息登記制度。生態環境部門要深入開展危險廢物安全排查,切實落實安全防范措施。各地區要對所有硝酸銨等爆炸危險物品的儲存場所開展定量風險評估,核定儲存量及周邊安全距離,達不到安全要求的,堅決實施關閉、退出和搬遷改造,嚴防發生事故造成群死群傷。
三、深化建設領域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確保構建筑施工安全
各地、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認真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突出問題導向,加大違反城鄉規劃建設行為打擊力度,深入開展非法占地、違法建設和老舊危房、農村自建房、“住改商”等建筑的排查整治,對違法違規行為實行“零容忍”,堅決遏制增量,有序化解存量,徹底清除安全隱患。要加強對既有建筑改擴建、裝飾裝修、工程加固質量安全監管,對建設單位未履行基本建設程序、施工單位違規承攬工程或不按設計施工方案施工、檢測單位出具虛假檢測鑒定報告等違法行為,要堅決打擊并將違規信息記入信用檔案,納入聯合懲戒。要深化“兩違”源頭治理,全面排查城市老舊建筑安全隱患,壓實建設方、產權人、使用人安全主體責任,強化部門執法銜接,嚴防垮塌事故。要加快治理城區路面坍塌、起重機械倒塌等突出問題,嚴把建筑施工深基坑、高支模等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關,同時要嚴防城市內澇造成安全事故和人員傷亡。
四、加強其他重點行業領域隱患排查,防范遏制各類生產安全事故
要認真落實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各項工作任務,狠抓安全風險隱患排查整治。煤礦要開展炸藥、雷管等礦用爆炸物品安全專項檢查,嚴禁超量存放、違規運輸、野蠻裝卸等問題。同時狠抓瓦斯、透水、頂板和沖擊地壓等災害治理。非煤礦山要鞏固尾礦庫隱患排查治理成果,組織開展尾礦庫隱患問題整改“回頭看”,針對前期檢查發現風險隱患,依法督促企業及時整改,限時“清零”。落實汛期尾礦庫、頭頂庫安全防范措施,堅決遏制因自然災害引發潰壩等生產安全事故。消防要狠抓物流倉儲、商業綜合體、高層建筑、多合一等重點場所火災隱患治理,加強老舊小區消防安全監督檢查。道路交通要加快推進危化品運輸車輛停放場所專項整治,強化“兩客一危一貨”等重點車輛和臨水、臨崖、急彎、陡坡等重點路段安全監管,嚴厲打擊三超一疲勞,非法改裝營運等違法違規行為。農機、漁業、特種設備、鐵路、民航等行業領域也要結合實際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嚴防各類事故發生。
附件:全省危險化學品儲存場所安全專項檢查治理工作方案
黑龍江省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2020年8月10日
全省危險化學品儲存場所安全專項檢查治理工作方案
為深刻吸取黎巴嫩貝魯特重大爆炸事件教訓,全面落實8月5日全國安全生產專題視頻會議精神,按照《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于加強危險化學品儲存等安全防范的通知》(安委辦明電〔2020〕17號)要求,組織實施危險化學品儲存安全專項檢查整治行動,開展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治理整改措施落實情況“回頭看”,確保硝酸銨等爆炸危險性化學品、特別管控危化品生產儲存安全,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理念,深刻吸取事故教訓,以化工企業和化工園區安全風險排查“兩個導則”為抓手,以調研督導和執法檢查為措施,督促企業認真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全面排查涉及硝酸銨、硝基胍、氯酸銨等爆炸危險性化學品企業安全風險,有效治理事故隱患,實施“一企一策”精準監管,堅決防范和遏制危險化學品重特大事故,切實提升危險化學品儲存場所本質安全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
二、檢查治理范圍
涉及生產、儲存、使用硝酸銨、硝基胍、氯酸銨等爆炸危險性化學品的化工和危化品企業、物流倉庫和化工園區以及所有硝酸銨等爆炸危險性物品的儲存場所(含生產、經營、運輸環節的港口、碼頭、罐區、庫場、堆場等)。重點是構成重大危險源且涉及硝酸銨等爆炸品儲存場所,甲類、乙類易燃液體及液化氣體的儲存場所、單獨儲存經營油品或化工品的罐區以及煙花爆竹儲存庫。
三、檢查治理內容
(一)儲存場所未取得合法規劃手續、存在違法建設和經營、未批先建、批小建大、無證經營、超范圍經營證照不全或過期等違法行為及周邊安全防護距離不滿足安全要求的。
(二)未嚴格落實儲存環節降溫、通風、遠離火種等措施;未確保冷卻噴淋、監測報警、消防系統等有關裝置設施完好有效的。
(三)儲存禁止存放的爆炸品、未嚴格遵守《常用化學危險品貯存通則》(GB15603),存在存在超量、超高堆放、超品種儲存、禁忌物混放混存、野蠻裝卸、在庫區內經營分包裝業務等現象的。
(四)未嚴格落實定品定量、有序周轉的精準定置管理規定,未明確每個儲存品種的區域、倉間、庫存量、周轉量,未在儲存場所放置臺賬、手冊、標簽、MSDS、應急預案的。
(五)未對重大危險源定期辨識、評估及備案,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不完善,未建立安全監測監控體系或體系不穩定、不可靠,未及時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隱患,重大危險源管控不到位的。
(六)重大危險源中的毒性氣體、劇毒液體和易燃氣體等重點設施,未設置緊急切斷裝置;涉及毒性氣體、液化氣體、劇毒液體的一級或者二級重大危險源,未配備獨立的安全儀表系統(SIS)的。
(七)安全儀表系統設計、安裝、調試、操作、維護等全生命周期管理及制度不健全、不落實,液位、溫度、壓力等重要運行參數監控系統運行管理不到位,油罐液位超低、超高報警和自動聯鎖設置及運行不完好,有毒物料儲罐、低溫儲罐、壓力球罐進出物料管道和危險化學品長輸管道未設置緊急切斷設施,可燃、有毒氣體泄漏報警系統的配置和運行不完好,可燃、有毒氣體檢測儀報警時,崗位人員未及時到現場確認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等安全儀表系統管理不規范的。
(八)安全生產責任體系“五落實五到位”不落實,未制定和落實安全管理制度的。
(九)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配置不到位,未依法依規對從業人員開展安全教育培訓,從業人員無證上崗,對本崗位涉及的危險化學品安全風險不清楚、不掌握的。
(十)未嚴格執行《油氣罐區防火防爆十條規定》;動火、進入受限空間等特殊作業違反有關國家標準要求,未建立并嚴格落實特殊作業管理制度;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儲罐區未配置避雷、防靜電設施并定期檢修、檢測;儲罐切水、倒罐、裝卸過程中,未安排作業人員在作業現場看護;儲罐超溫、超壓、超液位、管線超流速操作;在儲罐或與儲罐連接的管道內違規添加強氧化劑、易聚合、強腐蝕等可能發生劇烈化學反應的物質;庫房內違反規定混存、混放;泄漏物料不及時處置,現場有“跑、冒、滴、漏”等現象的。
(十一)未審核承包商資質和安全生產業績,未對承包商實施入廠前安全教育,未對承包商作業過程進行現場監督、過程監控,未有效防控作業安全風險等承包商管理不到位的。
(十二)未制定符合實際需求的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并定期開展應急培訓和演練,應急預案未與地方政府有效銜接,應急救援器材、設備、物資配備使用不到位的。
(十三)未落實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措施,對排查出涉及危險化學品安全風險進行持續有效管控的。
(十四)未吸取黎巴嫩貝魯特“8.4”重大爆炸事件教訓,認真開展暑期汛期安全風險隱患排查的。
四、工作分工
各地要對所有硝酸銨等爆炸危險性物品的儲存場所開展定量風險評估,組織有經驗的行家專家深入一線指導服務、明查暗訪,真正深入查具體查。要堅持從源頭抓起,嚴格落實危化品生產、儲存項目聯合審批和從嚴把關要求,科學合理布局危化品生產、儲存企業。
應急管理部門要督促有關生產、經營企業落實儲存環節降溫、通風、遠離火種等措施,嚴禁超量、超品種儲存和相互禁忌物質混放混存,確保有關冷卻噴淋、監測報警、消防系統等裝置設施完好有效。
交通運輸部門和各級海關要組織對所有涉及危化品的港口、庫(堆)場、碼頭進行排查,依法處罰安全條件不合格、超量儲存、違規混存等行為,并責令限期整改到位。
工信、公安和市場監管等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組織查處非法生產、儲存、使用硝酸銨等民用爆炸物品行為,落實銷售、購買許可審批和流向信息登記制度。
生態環境部門要深入開展危險廢物安全排查,切實落實安全防范措施。
五、有關要求
(一)周密部署,統籌推進。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嚴格落實責任,要認真組織有關專業力量,全面摸清涉爆危險化學品儲存場所的底數,建立危險化學品儲存場所及其安全風險的分布檔案。要加強領導,精心組織,超前謀劃,穩步實施,制定具體、可行的時間表和路線圖,分解細化任務,著眼全局、有序推進,形成分工負責、銜接配合、共商共治的工作格局,確保各項工作取得時效。
(二)嚴格執法,壓實責任。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嚴格監管措施,嚴厲打擊非法違法企業,綜合運用通報、約談、警示、曝光等有效措施,加強督促檢查。要采取突擊檢查、明查暗訪、隨機抽查、交叉檢查等多種方式,對涉及危險化學品儲存場所開展執法檢查。依法查處重大事故隱患和嚴重違法違規行為,情節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關閉、吊銷有關證照并責令限期整改到位。
(三)擴大宣傳,及時報送。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充分運用廣播、電視、報刊、微信、微博等媒體,宣傳報道專項檢查整治工作開展情況,積極回應社會關切,營造良好輿論氛圍,對典型違法行為和重大安全隱患公開曝光。要建立舉報獎勵機制,動員企業職工和社會公眾舉報各類事故隱患和違法違規行為。要強化信息報送,指定專人負責聯絡,及時收集、分析、匯總、報告專項整治實施過程中的難點問題。
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將本地區、本行業危險化學品儲存場所及其安全風險的分布檔案(8月20日前)和專項檢查治理工作總結(9月30日前)報省安委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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