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食品網

福建省食品藥品監管局關于推進食品生產企業質量安全授權人制度試點工作的通知

   2015-07-22 506
核心提示:各設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福州市、廈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市場監管局:  為推進食品安全主體責任落實,根據《國務院辦公廳
各設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福州市、廈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市場監管局:
 
  為推進食品安全主體責任落實,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2015年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的通知》(國辦發〔2015〕10號)和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食品安全監管一司《2015年食品生產監管工作要點》的部署,現就進一步推進食品生產企業質量安全受權人制度試點工作的相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擴大試點范圍
 
  省局決定繼2014年全省嬰幼兒配方乳粉、乳制品、白酒、肉制品、特殊膳食食品等食品生產企業中試行質量安全受權人制度基礎上,2015年新增其他食品、蜜餞、蜂產品等3類行業。
 
  二、加強人員管理
 
  (一)條件審查。各地要對照《福建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在部分食品生產企業試行質量安全受權人制度的通知》(閩食藥監食生〔2014〕118號)規定的受權人條件,對食品生產企業備案的質量安全受權人進行條件審核,對條件不符合的,要及時通知企業變更。
 
  (二)建立名錄。為便于實施動態管理,各地要建立本轄區試點食品類別行業企業質量安全受權人名錄,并在8月30日前逐級報送至省局食品生產安全監管處。
 
  (三)學習培訓。加強企業學習培訓工作與記錄的監督檢查,企業質量安全受權人應當組織本企業職工學習食品安全法律法規、知識與技能,并完成個人學習培訓的規定學時和課程,通過相關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員上崗能力考試。
 
  (四)加強考核。縣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每年第四季度末要結合監管情況對本轄區試點范圍內企業質量安全受權人進行一次履職考核(考核表見附件),考核結果納入質量安全受權人檔案。
 
  三、加強總結提升
 
  食品生產企業質量安全受權人制度是探索完善企業主體責任的試點舉措,各地要結合新修訂《食品安全法》規定,認真研究適應不同行業特點的受權人管理措施、辦法,積極引入相關行業協會,參與質量安全受權人培訓與考核管理,推進食品安全社會共治,創新試點工作模式、方法。
 
  請各設區市食品藥品監管局、福州、廈門、平潭綜合實驗區市場監管局隨時報送試點工作進展動態信息,于12月15日前將本地區試點工作總結報送省局食品生產安全監管處。
 
  附件:食品生產企業質量安全受權人考核表
 
  福建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5年7月17日


 
地區: 福建
反對 0舉報 0 收藏 0 打賞 0
 
更多>同類法規
 
鹽池灘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