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各開發區(新區)市場和質量監管局(質監局、工商局)、局屬事業單位:
現將《2016年南昌市食品生產監管工作要點》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實際,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南昌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6年3月29日
2016年南昌市食品生產監管工作要點
2016年全市食品生產監管工作的總體要求是: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講話精神,以貫徹食品安全法為主線,以全面落實“四個最嚴”和“四有兩責”為目標,認真落實市委、市政府有關食品安全決策部署和省食藥監局食品生產監管工作要求,落實屬地監管責任、構建高效監管體系,科學防范食品安全風險,不斷夯實基礎、健全制度、嚴格監管、強化責任、提升能力,努力開創全市食品生產監管工作新局面。
一、夯實基礎
1、完善企業信用檔案體系建設。通過邊巡查邊建檔的方式,完善日常監督檢查結果、違法行為查處等情況,進一步健全食品生產企業監管檔案。推動建立信用檔案,加大失信懲戒力度,消除監管盲點和死角。
2、加強食品小作坊的監督管理。結合省里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管理條例的立法工作,下大力氣摸清監管區域內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底數,及時更新小作坊檔案信息,加強對小作坊的監督管理。
二、健全制度
3、健全監管各項制度。按照嚴格落實企業主體責任的要求,研究制定《南昌市食品生產企業約談辦法(試行)》、《南昌市食品生產環節質量安全監管飛行檢查制度(試行)》等管理制度。進一步推動落實總局制修訂的《食品召回管理辦法》、《食品生產經營企業日常監督檢查管理辦法》等規章制度。
4、建立信息通報制度。加強與屬地監管責任部門的溝通與聯絡,建立健全督查、督導和信息通報制度,定期對監督檢查、監督抽樣、專項整治等落實情況進行督查、督導并予以通報。
5、探索創新監管模式。落實食品生產企業首負責任,要求企業法人負責或者書面授權設立質量安全負責人,對產品配方、原輔料入廠、生產過程控制、產品出廠檢驗和放行等實行“全過程”簽字負責。健全食品安全追溯體系,以嬰幼兒配方乳粉和白酒等為重點,要求企業全面實行原輔料采購使用、生產過程控制、產品檢驗、出廠銷售等“全過程”記錄制度,形成上下游食品質量安全可查詢、可控制、可追究的溯源體系和責任機制。
三、嚴格監管
繼續抓好重點食品、重點區域、重點問題和大型企業(“三重一大”)的監管工作,將隱患排查整治與日常監管、抽檢監測反映的問題、專項整治等工作有機融合,認真梳理監管對象存在的風險,厘清主要問題,繼續深入開展食品安全風險排查整治活動,重點排查整治帶有行業性、區域性的隱患和“潛規則”問題,做到早發現、早預警、早處置,防范源頭性、行業性、區域性重大食品安全問題的發生,守住食品安全底線。
6、嚴格重點食品監管。將嬰幼兒配方乳粉、嬰幼兒配方谷粉、乳制品、肉制品、白酒、大桶水、食用植物油、蜂蜜、食品添加劑等9類重點食品作為2016年全市生產加工環節食品監管的重點品種。各縣區局要在此基礎上,結合地方實際和區域食品特點,確定本地區需要重點治理的食品品種,深入分析存在的突出問題及其原因,扎實做好重點食品安全監管和專項整治工作,有效防范安全風險,著力消除各類隱患。
7、嚴格重點區域整治。各縣區要加大對農村、城鄉結合部和其他經常發生問題的重點區域以及發生質量安全問題的食品生產加工主體等重點場所的監督檢查力度。針對食品問題多發區和嬰幼兒輔助食品等食品生產加工集聚區,研究制定專項治理措施,建立重點區域風險問題清單,明確工作責任,加大重點區域監管力度,組織開展區域問題治理整頓,消除區域食品安全隱患。
8、嚴格重點問題整治。圍繞重點問題,開展專項整治,突出抓好“兩超一非”、食品塑化劑、蜂蜜摻假造假、食品標簽標識等問題的綜合治理。嚴厲打擊非法添加和濫用食品添加劑行為。繼續對非法添加和濫用食品添加劑行為保持高壓監管態勢,大力規范食品添加劑生產、使用行為。同時,組織開展標簽標識監督檢查和專項治理,深入排查食品標簽標識存在的問題,著力解決食品標簽標識標注不真實、不全面、不規范等問題,進一步規范食品標簽標識標注,加強標簽標識監督管理。針對抽檢監測等發現的問題,在依法依規查處的同時,要監督企業查找問題原因、嚴格落實整改、進行跟蹤復查,并舉一反三,進一步加大監管執法力度,切實降低問題企業和問題產品數量,及時消除隱患。
9、加強規模以上(含大型)企業監管。建立規模以上(含大型)目錄,要嚴格監督規模以上(含大型)食品生產企業帶頭落實主體責任,發揮示范引領作用。督促規模以上(含大型)企業,健全內部各項質量安全管理制度,嚴格生產加工過程中的質量安全控制,完善追溯體系,不斷改善食品安全保障條件。積極推進食品品牌培育和保護研究,以品牌提升食品安全消費信心。
10、強化飛行檢查監管手段。在落實日常監督巡查的基礎上,加大飛行檢查力度。飛行檢查實施“雙查”,既檢查企業落實主體責任情況,也檢查基層日常監管責任落實情況,尤其加大高風險食品(如嬰幼兒配方食品)的飛行檢查力度和頻次,著力提高食品質量安全總體水平。
四、強化責任
11、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各縣區要切實加強對獲證企業的證后監管,監督企業嚴格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嚴格依照相關法律、法規、標準等組織生產并確保生產條件持續符合相關規定。督促嬰幼兒配方乳粉、乳制品、嬰幼兒配方食品、白酒、肉制品、飲料、食用油、食品添加劑生產企業繼續完善各項管理制度,建立并有效運行企業自查制度。
12、落實屬地監管責任。市局開展督查督導,加大對各縣區食品生產監管工作落實情況的督導,每季度進行一次督查,擬訂督查項目表,其中涵蓋日常監管情況、上級的安排部署事項、專項整治情況等,將每次督查情況納入年終考核,推動各地厘清監管職責、明確監管任務。
五、提升能力
13、加強業務培訓工作。組織開展縣區(鄉、鎮)食品生產監管人員培訓,重點加強法律法規、監督檢查和日常監管等知識學習和能力培養,適時組織開展新法規、新制度、新細則等宣貫工作,對整合后的食品生產監管隊伍開展培訓工作,以適應新的安全監管形勢的需要。
14、加強監管能力建設。指導各縣區食品生產監管機構加強自身建設和能力建設,圍繞基層監管能力提升,采取加強縱向指導幫扶等措施,針對問題深入基層開展專題調查研究,指導和幫助基層解決實際問題,不斷提升食品生產監管人員履職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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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6年3月29日
2016年南昌市食品生產監管工作要點
2016年全市食品生產監管工作的總體要求是: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講話精神,以貫徹食品安全法為主線,以全面落實“四個最嚴”和“四有兩責”為目標,認真落實市委、市政府有關食品安全決策部署和省食藥監局食品生產監管工作要求,落實屬地監管責任、構建高效監管體系,科學防范食品安全風險,不斷夯實基礎、健全制度、嚴格監管、強化責任、提升能力,努力開創全市食品生產監管工作新局面。
一、夯實基礎
1、完善企業信用檔案體系建設。通過邊巡查邊建檔的方式,完善日常監督檢查結果、違法行為查處等情況,進一步健全食品生產企業監管檔案。推動建立信用檔案,加大失信懲戒力度,消除監管盲點和死角。
2、加強食品小作坊的監督管理。結合省里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管理條例的立法工作,下大力氣摸清監管區域內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底數,及時更新小作坊檔案信息,加強對小作坊的監督管理。
二、健全制度
3、健全監管各項制度。按照嚴格落實企業主體責任的要求,研究制定《南昌市食品生產企業約談辦法(試行)》、《南昌市食品生產環節質量安全監管飛行檢查制度(試行)》等管理制度。進一步推動落實總局制修訂的《食品召回管理辦法》、《食品生產經營企業日常監督檢查管理辦法》等規章制度。
4、建立信息通報制度。加強與屬地監管責任部門的溝通與聯絡,建立健全督查、督導和信息通報制度,定期對監督檢查、監督抽樣、專項整治等落實情況進行督查、督導并予以通報。
5、探索創新監管模式。落實食品生產企業首負責任,要求企業法人負責或者書面授權設立質量安全負責人,對產品配方、原輔料入廠、生產過程控制、產品出廠檢驗和放行等實行“全過程”簽字負責。健全食品安全追溯體系,以嬰幼兒配方乳粉和白酒等為重點,要求企業全面實行原輔料采購使用、生產過程控制、產品檢驗、出廠銷售等“全過程”記錄制度,形成上下游食品質量安全可查詢、可控制、可追究的溯源體系和責任機制。
三、嚴格監管
繼續抓好重點食品、重點區域、重點問題和大型企業(“三重一大”)的監管工作,將隱患排查整治與日常監管、抽檢監測反映的問題、專項整治等工作有機融合,認真梳理監管對象存在的風險,厘清主要問題,繼續深入開展食品安全風險排查整治活動,重點排查整治帶有行業性、區域性的隱患和“潛規則”問題,做到早發現、早預警、早處置,防范源頭性、行業性、區域性重大食品安全問題的發生,守住食品安全底線。
6、嚴格重點食品監管。將嬰幼兒配方乳粉、嬰幼兒配方谷粉、乳制品、肉制品、白酒、大桶水、食用植物油、蜂蜜、食品添加劑等9類重點食品作為2016年全市生產加工環節食品監管的重點品種。各縣區局要在此基礎上,結合地方實際和區域食品特點,確定本地區需要重點治理的食品品種,深入分析存在的突出問題及其原因,扎實做好重點食品安全監管和專項整治工作,有效防范安全風險,著力消除各類隱患。
7、嚴格重點區域整治。各縣區要加大對農村、城鄉結合部和其他經常發生問題的重點區域以及發生質量安全問題的食品生產加工主體等重點場所的監督檢查力度。針對食品問題多發區和嬰幼兒輔助食品等食品生產加工集聚區,研究制定專項治理措施,建立重點區域風險問題清單,明確工作責任,加大重點區域監管力度,組織開展區域問題治理整頓,消除區域食品安全隱患。
8、嚴格重點問題整治。圍繞重點問題,開展專項整治,突出抓好“兩超一非”、食品塑化劑、蜂蜜摻假造假、食品標簽標識等問題的綜合治理。嚴厲打擊非法添加和濫用食品添加劑行為。繼續對非法添加和濫用食品添加劑行為保持高壓監管態勢,大力規范食品添加劑生產、使用行為。同時,組織開展標簽標識監督檢查和專項治理,深入排查食品標簽標識存在的問題,著力解決食品標簽標識標注不真實、不全面、不規范等問題,進一步規范食品標簽標識標注,加強標簽標識監督管理。針對抽檢監測等發現的問題,在依法依規查處的同時,要監督企業查找問題原因、嚴格落實整改、進行跟蹤復查,并舉一反三,進一步加大監管執法力度,切實降低問題企業和問題產品數量,及時消除隱患。
9、加強規模以上(含大型)企業監管。建立規模以上(含大型)目錄,要嚴格監督規模以上(含大型)食品生產企業帶頭落實主體責任,發揮示范引領作用。督促規模以上(含大型)企業,健全內部各項質量安全管理制度,嚴格生產加工過程中的質量安全控制,完善追溯體系,不斷改善食品安全保障條件。積極推進食品品牌培育和保護研究,以品牌提升食品安全消費信心。
10、強化飛行檢查監管手段。在落實日常監督巡查的基礎上,加大飛行檢查力度。飛行檢查實施“雙查”,既檢查企業落實主體責任情況,也檢查基層日常監管責任落實情況,尤其加大高風險食品(如嬰幼兒配方食品)的飛行檢查力度和頻次,著力提高食品質量安全總體水平。
四、強化責任
11、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各縣區要切實加強對獲證企業的證后監管,監督企業嚴格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嚴格依照相關法律、法規、標準等組織生產并確保生產條件持續符合相關規定。督促嬰幼兒配方乳粉、乳制品、嬰幼兒配方食品、白酒、肉制品、飲料、食用油、食品添加劑生產企業繼續完善各項管理制度,建立并有效運行企業自查制度。
12、落實屬地監管責任。市局開展督查督導,加大對各縣區食品生產監管工作落實情況的督導,每季度進行一次督查,擬訂督查項目表,其中涵蓋日常監管情況、上級的安排部署事項、專項整治情況等,將每次督查情況納入年終考核,推動各地厘清監管職責、明確監管任務。
五、提升能力
13、加強業務培訓工作。組織開展縣區(鄉、鎮)食品生產監管人員培訓,重點加強法律法規、監督檢查和日常監管等知識學習和能力培養,適時組織開展新法規、新制度、新細則等宣貫工作,對整合后的食品生產監管隊伍開展培訓工作,以適應新的安全監管形勢的需要。
14、加強監管能力建設。指導各縣區食品生產監管機構加強自身建設和能力建設,圍繞基層監管能力提升,采取加強縱向指導幫扶等措施,針對問題深入基層開展專題調查研究,指導和幫助基層解決實際問題,不斷提升食品生產監管人員履職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