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綏芬河市、撫遠縣工商行政管理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現將《乳制品流通環節安全監督檢查操作規程》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試行)執行。
黑龍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二○一四年七月十六日
乳制品流通環節安全監督檢查操作規程(試行)
為規范流通環節乳制品質量安全監督檢查工作,督促乳制品經銷單位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規范各級監督管理部門監督檢查程序,保障乳制品質量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食品藥品行政處罰程序規定》(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局令第3號)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操作規程。
一、適用范圍
在黑龍江省行政區域內食品流通環節監督管理部門對乳制品經銷單位進行監督檢查時,適用本操作規程。
二、制定依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
(四)《乳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條例》
(五)《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行政訴訟證據若干問題的規定》;
(六)《黑龍江省食品安全條例》;
(七)《黑龍江省規范行政執法條例》
(八)《食品標識管理規定》;
(九)《食品流通許可管理辦法》;
當制定本規范的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時,應當及時修訂本規范。
三、職責分工
(一)省級監管部門職責:負責全省乳制品流通環節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的組織領導,制定政策、規范,監督指導市、縣級監管部門對本行政區域乳制品經銷單位監督管理工作。
(二)市、縣級監管部門在職責范圍內負責本行政域內的乳制品經銷單位的日常監督管理工作。
四、監督檢查工作要求
(一)監督檢查主體合法。
1. 開展監督檢查的部門符合法定權限。
2. 進行監督檢查的人員符合法定要求。
(二)做好監督檢查準備工作。
1. 準備與監督檢查工作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等法律文本;
2. 準備與監督檢查工作有關的《現場檢查筆錄》、《調查筆錄》、《查封、扣押決定書》等文書;
3. 準備與監督檢查工作有關的攝像機、照相機、錄音筆等調查取證設備;
4. 準備與監督檢查產品有關的買樣資金、抽樣工具、包裝物品;
5. 根據監督檢查需要準備相關快速檢驗檢測儀器或便攜式檢驗檢測儀器等。
(三)監督檢查符合法定程序。
1. 按要求編制監督檢查計劃并備案;
2. 依法開展專項監督檢查;
3. 依法開展常規監督檢查;
4. 檢查人員數量符合法定要求,依法出示證件;
5. 依法履行回避制度;
6. 抽取樣品符合要求;
7. 委托檢驗符合要求;
8. 實施查封、扣押強制措施符合要求;
9. 按要求制作監督檢查記錄并歸檔。
(四)證據收集符合法定要求。
1. 全面調查收集證據;
2. 采取證據保全措施符合要求;
3. 書證符合要求;
4. 物證符合要求;
5. 視聽資料符合要求;
6. 證人證言符合要求;
7. 當事人陳述符合要求;
8. 檢驗、鑒定結論符合要求;
9. 現場筆錄符合要求。
五、監督檢查程序
(一)縣級以上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制定本行政區域內乳制品經銷單位年度監督檢查計劃,并報上一級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前往企業進行監督檢查時,應出具《乳制品經銷單位監督檢查通知書》(見附件1)
(二)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可以根據監督檢查工作需要,依照相關規定對產品進行抽樣檢查。
(三)監督檢查人員應當按《乳制品經銷單位日常監督檢查表》(附件3)的有關事項,在表中如實記錄監督檢查結果和存在的問題,并填寫檢查結論及處理意見。
檢查結束后將企業存在的問題填寫在《乳制品經銷單位現場檢查不合格項目情況表》(見附件2)中,此表一式兩份,一份交由企業進行整改,另一份則由檢查組帶回存入企業檔案。
(四)檢查人員應當就檢查情況與被檢查單位參加人員交換意見。檢查結論由監督檢查人員和被檢查企業法人代表或其授權人員簽字。被檢查單位對檢查結果有異議的,可以簽署異議。監督檢查人員應當就監督檢查結論向本單位匯報。
被檢查單位拒絕簽字的,由監督檢查人員書面記錄后存檔。
(五)需要當地人民政府或者相關部門支持、配合監督檢查工作的,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提出工作建議,并以書面形式報告當地人民政府或告知有關部門。
(六)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進行現場檢查后,應當將監督檢查情況記入企業食品安全信用檔案。
(七)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當依法向社會公開監督檢查結果。
六、監督檢查重點項目
對乳制品經營單位進行現場檢查,應填寫《乳制品經銷單位日常監督檢查表》(見附件3),并結合檢查內容,對企業作出檢查結論。
(一)企業資質情況
1. 營業執照;
2. 流通許可證;
3. 經營范圍;
4. 經營條件。
(二)質量管理制度
1. 質量管理文件;
2. 崗位職責制度;
3. 檔案記錄和憑證管理。
(三)崗位人員
管理人員資質、培訓與考核。
(四)設施設備
1. 專區專柜銷售乳制品;
2. 冷藏設施設備;
3. 計算機;
4. 庫房。
(五)經營質量安全管理
1. 質量保證協議;
2. 銷售進口乳制品相關資質材料;
3. 檢查記錄和電子信息錄入;
4. 保質期檢查;
5. 包裝及標簽標識檢查。
七、監督檢查情況處理
(一)現場處罰。對違法事實確鑿并有法定依據,對公民處以五十元以下、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處以一千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的行政處罰的,可以當場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二)非現場處罰。在監督檢查、調查終結后,需要立案調查的,辦案機構將案件有關材料提交案件審理機構,由案件審理機構按照有關規定辦理。
附件:1.
乳制品經銷單位監督檢查通知書
2.
乳制品經銷單位現場檢查不合格項目情況表
3.
乳制品經銷單位日常監督檢查表
現將《乳制品流通環節安全監督檢查操作規程》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試行)執行。
黑龍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二○一四年七月十六日
乳制品流通環節安全監督檢查操作規程(試行)
為規范流通環節乳制品質量安全監督檢查工作,督促乳制品經銷單位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規范各級監督管理部門監督檢查程序,保障乳制品質量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食品藥品行政處罰程序規定》(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局令第3號)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操作規程。
一、適用范圍
在黑龍江省行政區域內食品流通環節監督管理部門對乳制品經銷單位進行監督檢查時,適用本操作規程。
二、制定依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
(四)《乳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條例》
(五)《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行政訴訟證據若干問題的規定》;
(六)《黑龍江省食品安全條例》;
(七)《黑龍江省規范行政執法條例》
(八)《食品標識管理規定》;
(九)《食品流通許可管理辦法》;
當制定本規范的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時,應當及時修訂本規范。
三、職責分工
(一)省級監管部門職責:負責全省乳制品流通環節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的組織領導,制定政策、規范,監督指導市、縣級監管部門對本行政區域乳制品經銷單位監督管理工作。
(二)市、縣級監管部門在職責范圍內負責本行政域內的乳制品經銷單位的日常監督管理工作。
四、監督檢查工作要求
(一)監督檢查主體合法。
1. 開展監督檢查的部門符合法定權限。
2. 進行監督檢查的人員符合法定要求。
(二)做好監督檢查準備工作。
1. 準備與監督檢查工作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等法律文本;
2. 準備與監督檢查工作有關的《現場檢查筆錄》、《調查筆錄》、《查封、扣押決定書》等文書;
3. 準備與監督檢查工作有關的攝像機、照相機、錄音筆等調查取證設備;
4. 準備與監督檢查產品有關的買樣資金、抽樣工具、包裝物品;
5. 根據監督檢查需要準備相關快速檢驗檢測儀器或便攜式檢驗檢測儀器等。
(三)監督檢查符合法定程序。
1. 按要求編制監督檢查計劃并備案;
2. 依法開展專項監督檢查;
3. 依法開展常規監督檢查;
4. 檢查人員數量符合法定要求,依法出示證件;
5. 依法履行回避制度;
6. 抽取樣品符合要求;
7. 委托檢驗符合要求;
8. 實施查封、扣押強制措施符合要求;
9. 按要求制作監督檢查記錄并歸檔。
(四)證據收集符合法定要求。
1. 全面調查收集證據;
2. 采取證據保全措施符合要求;
3. 書證符合要求;
4. 物證符合要求;
5. 視聽資料符合要求;
6. 證人證言符合要求;
7. 當事人陳述符合要求;
8. 檢驗、鑒定結論符合要求;
9. 現場筆錄符合要求。
五、監督檢查程序
(一)縣級以上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制定本行政區域內乳制品經銷單位年度監督檢查計劃,并報上一級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前往企業進行監督檢查時,應出具《乳制品經銷單位監督檢查通知書》(見附件1)
(二)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可以根據監督檢查工作需要,依照相關規定對產品進行抽樣檢查。
(三)監督檢查人員應當按《乳制品經銷單位日常監督檢查表》(附件3)的有關事項,在表中如實記錄監督檢查結果和存在的問題,并填寫檢查結論及處理意見。
檢查結束后將企業存在的問題填寫在《乳制品經銷單位現場檢查不合格項目情況表》(見附件2)中,此表一式兩份,一份交由企業進行整改,另一份則由檢查組帶回存入企業檔案。
(四)檢查人員應當就檢查情況與被檢查單位參加人員交換意見。檢查結論由監督檢查人員和被檢查企業法人代表或其授權人員簽字。被檢查單位對檢查結果有異議的,可以簽署異議。監督檢查人員應當就監督檢查結論向本單位匯報。
被檢查單位拒絕簽字的,由監督檢查人員書面記錄后存檔。
(五)需要當地人民政府或者相關部門支持、配合監督檢查工作的,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提出工作建議,并以書面形式報告當地人民政府或告知有關部門。
(六)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進行現場檢查后,應當將監督檢查情況記入企業食品安全信用檔案。
(七)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當依法向社會公開監督檢查結果。
六、監督檢查重點項目
對乳制品經營單位進行現場檢查,應填寫《乳制品經銷單位日常監督檢查表》(見附件3),并結合檢查內容,對企業作出檢查結論。
(一)企業資質情況
1. 營業執照;
2. 流通許可證;
3. 經營范圍;
4. 經營條件。
(二)質量管理制度
1. 質量管理文件;
2. 崗位職責制度;
3. 檔案記錄和憑證管理。
(三)崗位人員
管理人員資質、培訓與考核。
(四)設施設備
1. 專區專柜銷售乳制品;
2. 冷藏設施設備;
3. 計算機;
4. 庫房。
(五)經營質量安全管理
1. 質量保證協議;
2. 銷售進口乳制品相關資質材料;
3. 檢查記錄和電子信息錄入;
4. 保質期檢查;
5. 包裝及標簽標識檢查。
七、監督檢查情況處理
(一)現場處罰。對違法事實確鑿并有法定依據,對公民處以五十元以下、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處以一千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的行政處罰的,可以當場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二)非現場處罰。在監督檢查、調查終結后,需要立案調查的,辦案機構將案件有關材料提交案件審理機構,由案件審理機構按照有關規定辦理。
附件:1.

2.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