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市場監督管理局),食品檢驗檢測院:
為了進一步嚴格落實食品生產企業主體責任和監管部門監管責任,不斷提升監管工作效能,保障2018年食品生產環節監管重點工作深入扎實推進,定于5-9月期間,對各市、州食品生產監管工作開展督查。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目標要求
通過督查進一步提升食品生產企業第一責任人的主體責任意識和食藥監管工作人員的監管責任意識。全面掌握我省食品生產監管工作狀況和存在問題,跟蹤了解重點環節、重點區域和重點食品安全監管及風險隱患整治排查進展情況,及時調整全省食品生產監管工作重點和措施,確保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
二、督查內容
(一)督查食品生產許可“五取消”的改革措施落實情況。“五取消”:取消部分前置審批材料核查;取消許可檢驗機構指定;取消食品生產許可審查收費;取消委托加工備案;取消企業年檢和年度報告制度。督查食品生產企業在2015年10月1日后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書編號仍為“QS”及“XK”編證書的,各地食藥監管部門更換為“SC”編號證書的落實情況。
(二)督查已經取得許可證的企業(小作坊)食品原料的采購查驗和貯存、生產過程控制、包裝標簽標識、產品出廠檢驗、運輸等環節各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實情況。
(三)督查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管信息公開落實情況,特別是全省推行食品生產企業和小作坊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九有一公開三承諾”信息公示欄制度落實情況,各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七個檔案”的建立情況。
(四)督查是否企業(小作坊)落實自查制度報告情況,并向當地食藥局提交自查報告,檢查組對報告中的重點內容進行復核性檢查,是否存在嚴重問題。食藥監管部門日常檢查頻次落實情況,并與企業自查報告相互簽字、督促整改、監管留痕落實情況。
三、督查方式
(一)實地檢查。在各地自查基礎上,省局督查組赴各地開展實地檢查。督查組將采取聽取匯報、核查資料、隨機抽取企業現場檢查等方式,了解相關情況,聽取意見建議的同時,通過現場互動培訓、過程監管講解、樣板企業(小作坊)觀摩、現場監督抽檢等方法,提升企業主體責任意識和食藥監管責任意識。
(二)結果運用。督查組對有關內容的檢查、評議結果計入2018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評議考核的最終結果,并就發現問題反饋給屬地人民政府。
四、工作安排
(一)地點。利用16天的時間,對8個市、州開展督查。在各市、州隨機抽查1—2家樣板企業,1 家樣板食品加工小作坊。
(二)人員。由省局組織。
(三)進度。各地收到本通知后要迅速通知食品生產企業(小作坊)做好自查準備,于5月20日前向當地食品生產監管部門報送自查報告。
五、有關要求
(一)各地要高度重視,按照本通知要求認真組織開展相關工作。自查要實事求是,嚴禁虛報、瞞報,凡發現弄虛作假的,予以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依法依紀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二)督查組要堅持問題導向,著力發現問題、解決問題,深入基層、深入一線,嚴肅認真開展工作,嚴格按有關標準和要求逐項核查。
(三)督查工作要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輕車簡從,力戒形式主義和鋪張浪費。發現違反工作紀律的,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聯系人:王海明
聯系電話:0971—8277970
電子郵箱:124800753@qq.com
附件:
食品生產企業監督檢查主要內容
青海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8年5月7日
為了進一步嚴格落實食品生產企業主體責任和監管部門監管責任,不斷提升監管工作效能,保障2018年食品生產環節監管重點工作深入扎實推進,定于5-9月期間,對各市、州食品生產監管工作開展督查。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目標要求
通過督查進一步提升食品生產企業第一責任人的主體責任意識和食藥監管工作人員的監管責任意識。全面掌握我省食品生產監管工作狀況和存在問題,跟蹤了解重點環節、重點區域和重點食品安全監管及風險隱患整治排查進展情況,及時調整全省食品生產監管工作重點和措施,確保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
二、督查內容
(一)督查食品生產許可“五取消”的改革措施落實情況。“五取消”:取消部分前置審批材料核查;取消許可檢驗機構指定;取消食品生產許可審查收費;取消委托加工備案;取消企業年檢和年度報告制度。督查食品生產企業在2015年10月1日后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書編號仍為“QS”及“XK”編證書的,各地食藥監管部門更換為“SC”編號證書的落實情況。
(二)督查已經取得許可證的企業(小作坊)食品原料的采購查驗和貯存、生產過程控制、包裝標簽標識、產品出廠檢驗、運輸等環節各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實情況。
(三)督查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管信息公開落實情況,特別是全省推行食品生產企業和小作坊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九有一公開三承諾”信息公示欄制度落實情況,各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七個檔案”的建立情況。
(四)督查是否企業(小作坊)落實自查制度報告情況,并向當地食藥局提交自查報告,檢查組對報告中的重點內容進行復核性檢查,是否存在嚴重問題。食藥監管部門日常檢查頻次落實情況,并與企業自查報告相互簽字、督促整改、監管留痕落實情況。
三、督查方式
(一)實地檢查。在各地自查基礎上,省局督查組赴各地開展實地檢查。督查組將采取聽取匯報、核查資料、隨機抽取企業現場檢查等方式,了解相關情況,聽取意見建議的同時,通過現場互動培訓、過程監管講解、樣板企業(小作坊)觀摩、現場監督抽檢等方法,提升企業主體責任意識和食藥監管責任意識。
(二)結果運用。督查組對有關內容的檢查、評議結果計入2018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評議考核的最終結果,并就發現問題反饋給屬地人民政府。
四、工作安排
(一)地點。利用16天的時間,對8個市、州開展督查。在各市、州隨機抽查1—2家樣板企業,1 家樣板食品加工小作坊。
(二)人員。由省局組織。
(三)進度。各地收到本通知后要迅速通知食品生產企業(小作坊)做好自查準備,于5月20日前向當地食品生產監管部門報送自查報告。
五、有關要求
(一)各地要高度重視,按照本通知要求認真組織開展相關工作。自查要實事求是,嚴禁虛報、瞞報,凡發現弄虛作假的,予以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依法依紀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二)督查組要堅持問題導向,著力發現問題、解決問題,深入基層、深入一線,嚴肅認真開展工作,嚴格按有關標準和要求逐項核查。
(三)督查工作要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輕車簡從,力戒形式主義和鋪張浪費。發現違反工作紀律的,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聯系人:王海明
聯系電話:0971—8277970
電子郵箱:124800753@qq.com
附件:

青海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8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