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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開展保健食品經營單位索證索票和進貨驗收制度專項檢查的通知(滬食藥監食安〔2011〕986號)

   2011-12-31 913
核心提示:  各分局、市食品藥品監督所:  為進一步加強本市保健食品流通領域監管,規范保健食品經營單位索證索票和進貨查驗記錄行為,

  各分局、市食品藥品監督所:

  為進一步加強本市保健食品流通領域監管,規范保健食品經營單位索證索票和進貨查驗記錄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和《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的有關要求,決定在全市范圍內組織開展一次保健食品經營單位索證索票和進貨驗收制度的專項檢查行動。現將具體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1、摸清全市各類保健食品經營單位底數(包括批發市場、超市賣場、藥房、便利店、會所、專賣店(柜)、電子商務公司、貿易公司等,以下同),建立本市保健食品經營單位基礎監管檔案及主營品種數據庫;

  2、通過建立手機群發平臺等形式,建立監管部門與保健食品經營單位間的及時網絡溝通渠道;

  3、督促保健食品經營單位落實索證索票和進貨驗收制度。

  二、職責分工

  市局負責專項檢查行動的部署、組織和實施;適時進行督導和績效評估。

  各分局負責組織對轄區內的各類保健食品經營者(單體藥房、專賣店、電子商務公司、貿易公司等)的培訓、指導和監督檢查,并開展對轄區內連鎖超市賣場、連鎖便利店及連鎖藥房的監督檢查。

  市食品藥品監督所負責組織對本市連鎖超市賣場、連鎖便利店及連鎖藥房總部負責人的培訓、指導,會同區縣分局開展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配合市局適時開展督導和績效評估,及時匯總整理各區縣情況并上報市局。

  三、檢查內容及要求

  (一)第一階段(2011.12.30-2012.2.10):排摸培訓、督促整改

  1、全面開展轄區內各類保健食品經營單位的排摸工作,建立保健食品經營單位監管檔案。內容應包括單位名稱、地址、類別、聯系電話、主要經營保健食品品種等;

  2、借助市局內網郵箱短信群發平臺建立保健食品經營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手機短信聯絡平臺;

  3、按照市局《關于進一步明確保健食品經營單位索證索票及進貨驗收等相關要求的通知》要求,組織對轄區內各類保健食品經營單位建立健全索證索票和進貨驗收制度的宣傳、培訓和指導,并開展第一輪對轄區內各類保健食品經營單位索證索票和進貨驗收制度的全覆蓋專項檢查;

  4、對檢查中發現的未建立保健食品索證索票制度的,或索證索票和進貨驗收制度建立不規范的經營單位應責令限期改正,并依法予以警告;檢查中發現無證照經營的保健食品經營單位,應及時抄送轄區工商部門。

  (二)第二階段(2012. 2.10-2012.3.5)跟蹤復查,依法查處

  1、對第一階段未建立保健食品索證索票制度的,或索證索票和進貨臺賬建立不規范的經營單位進行跟蹤復查;

  2、對未在規定時限內建立并完善保健食品索證索票制度和進貨驗收制度的經營單位,一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七條第(五)項予以查處,并按照《上海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裁量適用規定》一般處罰裁量等級進行處罰。

  四、信息上報

  各單位應及時上報專項檢查行動信息。第一階段專項檢查階段情況應根據附件格式,于2012年2月10日前以電子郵件方式上報市局食品安全監察處,同時抄送市食品藥品監督所;

  整個專項行動總結應于2012年3月10日前以電子郵件和快遞(加蓋公章)二種方式上報市局,同時抄送市食品藥品監督所。

  市局食品安全監察處:袁健群,電話:63356055,E-mail:yuanjianqun@smda.gov.cn;市食品藥品監督所:高俊杰,電話:61675478,E-mail:gaojunjie@smda.gov.cn

  附件:   保健食品經營單位保健食品索證索票和進貨驗收制度建立和規范情況表.doc

  上海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地區: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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